第四节 业态之间的正向关联
一、业态之间正向关联的分析
事务之间的正向关联,指的是不同事务之间首先会体现为某种指标的正相关性数据表现,如果这种正相关性数据表现的事务发生在相同的商业生态圈内,且事务的发生具有时间序列特征,最后这种数据相关性可以用消费者行为进行解释,就可以认为业态之间存在正向关联,简称为业态之间具有关联规则。
关联规则在零售场所的最佳范例就是购物中心的业态组合中店铺之间的关联规则。如果运营过程中发现某些店铺的经营指标出现统计学意义的相关性,不同店铺的销售金额、客流量之间存在一种互利共生的共生效应,这种共生效应会呈现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正相关性,说明这些店铺之间可能存在数据层面的正相关性。
在采集了店铺之间的销售订单、消费者行为轨迹数据后,发现消费群体在店铺之间具有交叉消费行为,这种交叉消费行为则验证了店铺之间存在关联规则。
在购物中心的建筑空间里,具有关联规则的店铺会有两种空间布局形式:一种是关联的店铺空间邻近;另一种是关联的店铺空间不相邻,可能会分布在同一个建筑空间的不同平面空间或垂直空间,这种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正相关性店铺之间,假定存在消费群体的交叉消费行为,则业态之间具有关联规则。对于虽然空间不相邻但依然具有关联规则的店铺的研究更加有意义。
二、业态关联规则对应的商业逻辑
零售场所中的业态关联规则,不一定代表业态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购买了西装必须要买领带,而是可能对应了同一个消费群体不同时间顺序发生的消费行为。关联规则可能是同品类店铺之间的关联,也可能是跨业态店铺之间的关联,同业态关联的店铺之间可能会形成适度竞争的关系,而跨业态关联规则往往对应了同一消费群体的跨业态消费行为,如一个消费者在服装店购物完成后,可能去一家餐饮店与友人吃饭,之后去KTV进行娱乐活动,此时可以认为服装店、餐饮店、KTV具有业态关联的特征,而这也是购物中心常用购物、娱乐、餐饮三大业态组合的依据。
在业态组合中,具有关联规则的店铺可以极大地丰富消费者的各种消费需求,提高零售场所的空间利用率,满足同一个消费群体在一次购物行为中的不同消费需求。
三、店铺关联对于零售场所的意义
在零售场所中,业态之间的关联规则可以带来所谓的客流集聚效应,可以比无关关联的多家店铺相加吸引更多的客流,是一种值得鼓励的业态组合方式。
假定一个消费者在一个零售场所,如一家购物中心,一次到店行为只能满足一个店铺的消费需求,这样会造成客流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会造成店铺的销售额损失。
一般来说,一个零售场所,如一家购物中心的总体客流量是大致确定的,那么在客流量确定的情况下,假定不同的店铺可以满足同一个消费者的不同消费行为,就可以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消费组合,这样不同的店铺可以交叉使用有限的客流量,使得购物中心进入良性循环,这就是业态组合中的业态关联规则的正面意义。
如何寻找具有关联规则的店铺,并将这些店铺合理地安排在零售场所的业态组合中,使业态组合的商业价值最大化是零售场所经营者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具有关联规则的店铺,在达到一定数量后,会形成一个特定的小型生态圈。根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围绕发展势头良好的儿童教育业态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共生业态圈,如美容、美发、美甲等业态,年轻的母亲在儿童进行教育消费时,会抽空去接受美容、美发、美甲等服务,不仅使儿童教育业态获得较高的收益,也使得共生店铺一同获益,达到了交叉消费的目的。
而在北京的另一家购物中心,尽管入驻了儿童教育业态,但是没有抓住机会,没能围绕儿童教育形成新的业态共生圈,使得儿童教育业态成了客流独享业态,最后只能想办法削减儿童教育业态,反而造成了客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