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隐老子(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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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普及经文]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尚不能久,又况于人乎!

[直译经文]“止”其言行者,“自”使之“然”。举例说,狂风暴雨的威力无比,却都不能持久。谁在掌控它们的兴亡行止?是它们的自身规律使然;即使天地的力量能够生成狂风暴雨,也都无法左右它而使其永不停歇,又何况人类的微薄之力?

如是我文:“然”于“自”。天地依自身的规律而生风雨,风雨依自身的规律而兴亡。

[百家争鸣]

河上“希言者,谓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飘风,疾风也。骤雨,暴雨也。言疾不能长,暴不能久也。孰,谁也。谁为此飘风暴雨者乎?天地所为。不能终于朝暮也。天地至神,合为飘风暴雨,尚不能使终朝至暮,何况于人欲为暴卒乎?”河上认为,风雨是天地所为,却不能使之终朝至暮。河上强调了一个“暴”字,认为无论是天,还是人,“暴”都是长久不了的。爱:隐也。

想尔:“自然,道也;乐淸静。希言,入淸静,合自然,可久也。不合淸静自然,故不久竟日也。孰,谁也。天地为飘风趍雨,为人为诫,不合道,故令不久也。天地尙不能久,人欲为烦躁之事,思虑邪计,安能得久乎?”想尔认为,狂风暴雨不合“道”,所以不能长久。

王弼“听之不闻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言暴疾美兴不长也。”以经解经。王弼认为,“希言自然”的意思,就是自然之至言。他又在第30章注中引用“风雨”之句,用以说明“暴兴必不道,早已也”的道理,进一步明确“为此”之“孰”,指的正是“道”。

唐玄宗:“希言者,忘言也。不云忘言而云希者,明因言以诠道,不可都忘。悟道则言忘,故云希尔。若能因言悟道,不滞於言,则合自然。风雨飘骤,则暴卒而害物,言教执滞,则失道而生迷。天地至大,欲为暴卒,则伤於物,尚不能久,以况於人,执言滞教,则害於道,欲求了悟,其可得乎?”唐玄宗对“希“的理解,很有见地。

[普及经文]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同于得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直译经文]所以说,无论按照哪种“道”的法则办事,一定要与该“道”同体,融入其中。“得者”同于“得之道”,“失者”同于“失之道”。各同其“道”,各行其“道”;当得则“得”,当失则“失”。

如是我文:怎样才算是“同”?各与其“道”同,与“道”同于“自”。悟“同”而言不尽意,如何“言”?何必“言”?

[百家争鸣]

河上“从,为也。人为事当如道安静,不当如飘风骤雨也。道者,谓好道之人也。同于道者,所为与道同也。德者,谓好德之人也。同于德者,所为与德同也。失,谓任己而失人也。同于失者,所为与失同也。与道同者,道亦乐得之也。与德同者,德亦乐得之也。与失同者,失亦亦乐失之也。”传世诸本引经有误,理解自然出现变数。

《淮南子》:《道应训》:“大司马捶钩者年八十矣,而不失钩芒。大司马曰:‘子巧耶?有道耶?’曰:‘臣有守也。臣年二十好捶钩,于物无视也,非钩无察也;是以用之者,必假于弗用也。而以长得其用,而况持无不用者乎?物孰不济焉?’故《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淮南子》用“捶钩者的故事”喻说经文,同时也证明传世诸本所引经文多有不确,而帛本才是准确的。认为“无视”“无察”,所以“希言”。

严遵:“事从于道,道从于事;事从于德,德从于事;事从于失,失从于事。”严遵认为,“事”与“道”“德”“失”都是相从关系。“事”“道”相从,“事”“德”相从,“事”“失”相从。

想尔:“而,如也。人举事令如道,道善欲得之,曰自然也。人举事与德合,德欲得之也。人举事不惧畏道诫。失道意,道卽去之,自然如此。”想尔认为,做事从“道”则事成,失“道”则事不成。

王弼“从事,谓举动从事于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于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绵绵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得,少也。少则得,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于得也。失,累多也。累多则失,故曰失也。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于失也。言随行其所,故同而应之。”王弼所引经文似与《淮南子》同。也证明了帛本之“德”字用的是本义,即“得”。认为与“道”同体,所以“自然”。

唐玄宗:“故从事於道之人,当不执滞言教。体道者,悟道忘言,则同於道矣。德者道用之名,人能体道忘功,则其所施为,同於道用矣。执言滞教,无由了悟,不悟则迷道,自同於失矣。方诸挹水,阳燧引火,类族辨物,断焉可知。”唐玄宗有所“悟”:经文一言以蔽之,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版本对照]

(1)  (2)

(3)  (4)

(5)

如是我文:

(1)普及本为何选用“希言,自然”断句?“希言”二字作何理解?众说纷纭,核心之义,都是强调要“自”然,按万物各自内在规律办事。两种理解。其一,“希”其“言”者,“自然”也。希:止也。行:言也。对“言”字的理解,古人较宽泛,主要指文字、语言或言行。“言”字或用作名词,即政令、文书、格言等义;或用作动词,“言说”“言行”之义。其二,本章乱经严重,或以此四字为一句,不设语言环境而独立成句。“自然”指“道”,“希言自然”就是“不言道”,“知之者不言”,参见第56章。其三,本章似与第17章“犹兮,其贵言也。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有所关联,也恰恰佐证了本章与该章为什么都有“信不足,有不信”之句。本章帛本为第24章,下接第25章,与“道法,自然”互为印证。掌握其行止者:“道”,“道”以“自”之“然”为“法”。

(2)普及本为何舍用“天地”?两种理解,关键在于对“此”的界定。其一,“此”指“风雨”。天地源于天地之道而生成风雨。其二,“此”指“不终”,也就是后面所说的“不能久”。风雨的动作兴灭,源于“风雨之道”,而非“天地”。“此”在这里似指是风雨的动作兴灭,而非风雨自身。

(3)普及本为何舍用“道者”?普及本此段从帛本。传世诸本多加“道者”二字,改变了原有的语言逻辑,理解的意思也就截然不同。

(4)普及本为何选用“得”?“德”与“得”互通。《韩非子·解老》:“德者,内也;得者,外也。”“得”为“德”之初始本义。本章论的是“道”,并非论“德”,“得”与“失”相对,论“得失之道”,用“得”字更明确。下两句是对“同于得”“同于失”的引申。传世诸本之所以多出一句,似源于汉竹本“道者”之误笔。亦:总也。“得”与“失”二而“一”,或“得”或“失”,均由“得失之道”总领,或以“得之道”为主,或以“失之道”为主。其语言逻辑终因帛本而明。

(5)普及本为何舍用“信不足,有不信”?此句在第17章中已出现,有简、帛三本为证。这里帛本无,当为重文,与本章经文无必然关联。

[意犹未尽]

古代有位著名的大盗,叫跖,人称“盗跖”。盗跖很有学问,凡事总能说出一番大道理。孔子曾经劝他改邪归正,被他骂得铩羽而归。

强盗们对盗跖非常崇拜,有位手下恭恭敬敬走上前,问:“请问大王,咱们做强盗的也讲究‘道’吗?”

盗跖说:“那当然啦,道无处不在,干什么事哪能心里没有道呢,盗亦有道呀。我讲给你们听。

“做强盗的,如果猜得出屋里藏着什么货物,那就算是咱们这个行当神乎其神的圣者啦。打家劫舍时,能最先冲进去的,那就算是最勇敢的豪杰啦。撤退出来的时候,能留下殿后的,那就算是最讲义气的哥们儿啦。能够算计到该不该动手大干的,那就算是最聪明的智者啦。抢来的东西,能够给大伙儿平均分配的,那就算是名符其实的仁者啦。

“瞧,圣、勇、义、智、仁这五样,咱们强盗同样都能占全了。你们想想看,如果不具备这五种品质,要想成为天下一级的侠义之盗,恐怕一个也没有吧。”

讲这个寓言故事的人总结说,天下有善人,有不善人,善人不得圣人之道则不立,盗跖不得圣人之道,同样不能横行天下,所向无敌。也就是说,两种人都“同于道”,只不过是“得者同于得,失者同于失”,各占两个极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