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音乐学科中学生的人格教育指导
音乐教育者越来越关注音乐欣赏教学与大学生人格心理之间的关系,认识到通过音乐欣赏教学能影响人格的各结构层次。借用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着重探讨音乐欣赏教学同大学生人格中的“超我”之间的內在关系及音乐欣赏教学对人格之超我的影响表征,以此来加强音乐教育者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引导音乐欣赏教学实践。
长期以来,音乐工作者们较为深入地探讨了音乐欣赏教学在美育、德育、智育等方面所具有的功能及价值,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而音乐欣赏教学与人的心理方面的探讨,也随着社会各行业、各阶层的人们的音乐欣赏实践活动的日益增多而越来越受重视,在社会音乐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出,人们已意识到了音乐欣赏与人的心理有密切的联系,如,在大型商场选择一定的背景音乐来适应顾客的心理,从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在工作之余,通过各种形式或途径来欣赏音乐达到释放或者减轻人的心理压力的目的;通过音乐疗法对分裂型人格的心理患者进行治疗等,在当今大学生面对的压力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也日益增多,其中人格问题尤为突出。
人格,作为组成人的心理的核心部分,往往被学者专家们单独提出来,成为他(她)们研究或探时的重要对象。各不同层次、专业的学校也因此而试图通过各种形式或途径来完善学生的人格,从而达到心理和谐的目的。
“超我”在人格中的地位与作用
人的整个精神状态是一个能量系统、动态系统,这个系统即人格,在人格的内部有本我、自我、超我这三个子系统,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便是人格系统内部三个部分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结果,“超我”主要是指人格中理想的部分,由自我理想和良心组成,是人格的第三个主要机构,是人格上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超我”的功能在于控制和引导本能,如果这些冲动不加控制地发泄出来,就可能危及社会的安定。“超我”为至善至美而奋斗,不为现实或快乐操心。它提出的与其说是真理,不如说是理想,它所奉行的是理想原则。超我一部分发源于无意识,一部分是儿童与父母的情绪联系及其自我——理想的产物。
弗罗洛德对“超我”的界定核心部分是自我理想和良心,这里我想照搬他所说的自我理想和良心概念。因为现代人赋予了自我理想和良心以更加广泛的意义,“超我”中蕴含了超然、超脱,它是心灵的自由状态。但正如弗洛伊德所说,“‘超我’的功能在于控制和引导”,而这种控制和引导最终的目标在于使内心达到和谐的状态,从而使人自己更好地存在于现世中。
音乐欣赏教学的作用
音乐欣赏教学引导人格上受压抑的“本我”在“超我”中实现升华,弗洛伊德认为,人类的文明导致对人性的压抑,进而提出“超我”压抑人的本能,而艺术是使本能升华的途径,笔者似乎感到了“超我与艺术、文明”之间的错综复杂,我们只能简单地认为:欣赏艺术,是引导“本我”在“超我”中实现升华的重要途径,这种升华是如何实现的呢?音乐欣赏教学,为人格的理想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自由的审美状态。上文中提到了现代人对超我意义的理解,它包括心灵的自由状态,审美的境界是自由的境界,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审美的人生,从审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音乐欣赏所能提供给学生的“自由”,是基于一种“心理距离”。心理距离首先是指主体的心理活动,人是多种属性的统一,有认识的、功利的、审美的等多种属性。在对音乐的审美过程中,人往往将自身的功利的态度、认识的态度及一切非审美的态度加括号括起来,把音乐的认识的属性、功利的属性及一切非审美的属性也加括号括起来,只剩下纯粹的审美关系。
现实中,事物离功利越远,就越容易引起审美知觉,音乐艺术的非功利性特点正好符合这一点。这种纯粹的审美状态,使人超然于物外,进入理想化的精神境地,这也许是一种过于理想的绝对自由的审美状态,实践中是不可能完全的达到的,但我们可以无限地去追求它、无限地朝它接近,由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始终使学生感到轻松和不受约束是非常重要的,生硬的音乐知识的灌输和道德说教,是阻碍学生灵感进发的障碍。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各种压力:家庭、经济、升学、就业等。从心理而言,他(她)们迫切的需要精神的避难或求乐,音乐教师把音乐之门打得越开,学生越能凭借音乐所带给自己的意象,甚至忘掉自身的存在,让心灵的翅膀随着音乐的流动而自由的飞翔。
(2)由感动至感化的升华。音乐直接打动感官,引起生理效应,所以感人,最普及而深入,中西神话和历史上都有不少关于音乐感动力的传说,城市有借音乐造成的,也有借音乐毁掉的;胜仗有用音乐打来的,重围有用音乐解除的等等。然而,感动是暂时的,感化是永久的,音乐由感动而达至感化,一旦它的和谐侵入到整个身心,成为固定的模型,习惯成自然,身心的活动也就处处不违背和谐的原则。内心和谐,则一切不和谐的卑鄙龌龊的念头便无从发生。
这里关系到的是音乐使人道德升华的问题,音乐之美带来的感动激发了学生真实性的流露,又能怡养性情,使性情的和谐流露为行为的端正。学生在审美愉悦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被引向教化的目的,弗洛伊德认为超我中“良心”与道德是紧密相关的,学生在不断的感化中有了良心发现,久而久之,内心的世界在一种至善至美中变得自由和谐,为人处事也力求“美善”,从而达到一种理想的人生境界。
弗洛伊德认为,艺术能使压抑的本我得以升华,从而使人的心理能量得到转换,通过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艺术能促使人进入“自由审美状态”、进而达到“感动至感化的升华”。这些过程,实际上就是使人的灵魂进入超脱、超然的境界的过程,如果不断的接受这种过程的训练,久而久之,学生个体的人格的“超我”部分将在人格的各系统中能保持平衡发展,最终走向人的心理的和谐。
音乐欣赏教学中的感动应该是无时不刻存在的,因为作品的创作动机中,很多是源于一种感动。音乐教师如何借助音乐的力量实现这种由感动到感化的升华呢?
一方面,教师应该尽量依据学生的人格心理特征,抓住音乐中那些情感的细节,去触动学生中我们见不到的最为细腻的情感的弦;
另一方面,教师自身的人格力量、对音乐的理解力等,在教学中也是时刻影响学生的。
因而加强教师自身各方面的素养尤显重要。一个善于将自身的生命揉入音乐教学中的教师,一定是一位很容易引起人感动的教师,能使学生的感动升华为感化,最能体现一位教师的教学艺术,艺术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受教育者实现超越,从而达到理想的和谐境界。进入这种“超我”的境界,压抑在人的本能中的心理能量迅速得到了转化,大学生的人格由此而逐步走向健康。
(3)对人格之“超我”层面的影响。“超我”是人格中最理想化的部分,它既是人们精神的避难所,又为至善至美而奋斗达至超然的境界。在音乐欣赏的自由审美状态中,在对音乐的感动和感化中,学生的人格心理受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更富爱心,这种爱心表现在使学生更加热爱自己、他人,热爱生活与热爱自己所生活的自然世界。当代的大学校园中,学生与学生之间表现出越来越冷漠。那些爱心和热情丧失的例子举不胜举,音乐怎样激发学生的爱心的呢?上文讲过,音乐对人的良心具有感化作用,音乐所引起人们的道德感,使学生在良好的自我意识状态下,对自身日常的人际关系中所表现的言语、行为也会有更为客观的认识,从而使自身看到:“人,只不过是自然界一个微不足道的物,应该珍爱自己、关爱他人”,无论是教学过程中的细节或者音乐本身所传达的爱心,都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日本的江本胜在其著作《水知道答案》中,就描述过他用高倍相机拍摄到的水的结晶体在“听”到有关于“爱”的音乐时,会呈现出异常漂亮的结晶状态。有专家指出,人体内所含的水分子占居了人体成分的绝大部分,江本胜所做的实验,是否也会对我们也有所启示呢?在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应尽量注意选择为大学生人格的道德与良知的培养带来有益的帮助的作品进行欣赏。
第二,使心灵更趋于宁静,这种宁静表现在对待他人态度平和,对待学习有较为稳定的进取心理等。与宁静相反的是浮躁,这一点在当代的学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无论对待学习、工作,还是他人等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种现象,音乐如何能使人变得宁静呢?这与人格的结构和谐发展的结果有关。前面笔者论述过“本我”的心理能量与音乐作品的“异质同构”,从而达到宣泄情感的目的,实现“本我”的需求;“自我”通过对音乐的认识、情感、意志作用,使“自我”能较好的控制和协调内心状态的平衡,上升到“超我”,音乐作品仿佛使人脱离尘世的喧嚣,进入到心灵的自由状态,基于这“三我”的相互作用,在“超我”部分音乐对学生的心理所产生的宁静感就自然彰显出来了,宁静是一种自由状态,也是“人生所追求的一种美好的理想状态”。
作为教师,应该在教学中密切联系学生的人格状况,精心设计好自己的课堂教学,这样才能在教师——音乐——学生之间构建一种和谐的教学氛围,实现音乐教育和谐人的心理的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