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是因为懒惰吗?
有一次,在我扶贫的河边村,一个北京来的朋友看到村里很多公共空间的脏乱差,随口说了句,“他们穷还是因为懒啊”。我笑了笑说:“我在北京看到很多至少是中产阶层集中居住的家属楼,楼道也是脏乱差,你说他们也很懒吗?”
一说到村里的工作,很多人都会说“要发动农民一起干,这是他们的事”。我刚开始来村里的时候也这样想。
最初,我组建了“河边发展工作队”,希望成员能作为骨干为村里做事。但时间久了,事多了,很多人就不来了。后来我又组织了“河边青年创业小组”,还是希望有一批人能为村里的建设做事。
在河边村的建设中,村民的确做了很多义务劳动。但是组织集体义务劳动有一个难题——只要有人不来,很多人也会说“他们不来,下次我也不来了”。前面说到的“工作队”和“小组”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反过来想,我们住在城市,如果没有市政服务,每天社区的人去每家每户找人搞卫生,一次可以,经常做可能吗?难道说城里干净是因为城里人勤快,农村脏乱差是因为农村人懒惰吗?很显然,城里干净是因为有市政,那么,为什么村里不能有“村政”呢?我们这些被服务得很好的城里人,为什么到了农村就高高在上地指责村里人懒惰呢?
这几年扶贫工作热闹,农村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标语。有彰显政府扶贫决心的,如“精准脱贫,不落一人”;也有彰显爱心的,如“扶贫济困,你我同行”;也有很多如“人穷志不短,政策不养懒汉”“扶贫不能等靠要”等这样激励穷人脱贫的。
仔细想想也有意思,假如我自己很贫困,有人来帮我,我会不想脱贫吗?“要你脱贫变成我要脱贫”这句常常挂在很多人嘴上的话,逻辑到底是什么?
有一次一个基层干部说:“李老师,现在扶贫不好搞,老百姓难搞得很,你给他养猪,他说不要,让他脱贫他都不脱。”
我说:“养猪能脱贫吗?劳动力成本增加,再遇到非洲猪瘟,卖都卖不出去。”不能想当然地让农民脱贫。
我刚到村里时,有人说:“李老师,你搞不出啥新产业,办一个公司来搞冬瓜猪。”于是我和农民商量,他们总体的反馈并不积极,表现得“不想脱贫”。后来我发现,真正的冬瓜猪就是一家一两头,满山跑,生长很慢,个头也小,一旦规模扩大,势必要用饲料。规模大了,吃的不一样了,猪病就来了。
外界往往把这种对“脱贫方案”的迟疑视为“麻木”,认为他们不想脱贫。但如果换一种情境,有人劝你去投资股票,估计不少人也会迟疑。难道他们不想致富?我们这些城里人端着“铁饭碗”,一旦没了这个碗,也没有土地,处境可能比农民还困难,我们怎么能理直气壮地去教育农民如何脱贫呢?
当然,我们不能搞“农民本位”,不能说他们不需要外部的支持,他们需要。我做扶贫二十多年,最近到很多地方看,包括我自己扶贫的村庄,变化很大,精准扶贫扶出了成效。2012-2018年,8 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难道说这8 000多万人全都在几年里由懒惰变勤快了?真是那样的话,估计这会是全世界社会学家最感兴趣的案例。
19世纪美国作家阿尔杰的小说描述了数百个由贫穷到富裕的故事,主人翁无论开始多么贫困,到最后几乎都依靠他们的内生动力和不懈努力摆脱了贫困,这些故事的核心意义是一个人的命运主要掌握在自己手里,这就是至今都在影响社会大众观念的所谓“个人努力脱贫的模式”。在类似观点的影响下,一旦遇到贫困,我们自然就会认为穷人之所以贫困是因为他们懒惰,缺乏内生动力。
但是我们忽视了美国案例的特殊性。建国前的美国,大量英格兰、爱尔兰和其他地方的穷人来到北美,那里没有国家,没有社会,最重要的是没有财富和财产的差异,还没有形成剥削,没有教育和医疗的差异,大家在一个起跑线上。在这种背景下,致富当然取决于个人努力。美国建国之后的几百年,移居北美的白人几乎都成了富裕的人,这就是所谓的“美国梦”。
在一个初始基础和机会平等的条件下,个人的努力的确是致富的函数,但是为什么美国黑人的富裕程度普遍低于美国的白人?哈佛大学著名经济学家阿莱西纳在《美国和欧洲的反贫困》一书里对此做了明确的论述——美国的宪法明确保护白人和富人的产权和利益。
“贫困是个人的失败”这一论点是美国白人在特定条件下基于自身经验的认识,这一认识并不符合美国的其他族群,因为这些族群是在白人的权力和财富以及资产积累以后才逐渐形成的。相比之下,拉丁美洲没有实现类似美国那样整体富裕的成就,难道说拉丁美洲世世代代大量的穷人都是因为懒惰吗?大量的研究认为,在拉丁美洲的发展初期,资产占有并不平等,这导致了拉丁美洲的贫困。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发展条件相对平等,带来市场改革下千千万万农民生活的改善。不能说改革开放之前农民懒惰,改革开放之后他们突然就勤快了,贫困并不是因为他们懒惰。
河边村是一个地处深山的瑶族村寨。2015年我第一次到村里,第一印象就是村里没有一栋砖混房,全村房屋都是没有窗户的破旧木房,进村的路是8公里的曲折土路,开车要40分钟,雨季来临时就无法通车。那年全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 303元,45%来源于农业,其中27%来源于甘蔗种植。由于地处亚洲野象的栖身地,野象群不断侵害甘蔗,经常造成当地甘蔗绝收,而由此得到保护区的补偿每亩只有700元,正常情况下,每亩甘蔗收入可达2 000多元。
河边村属于少数民族村落,很多人不会讲普通话。由于语言等方面的限制,村民很少出远门打工,只是在山下做一些零工。2015年,村民每天打工的收入在80~100元,但并非每天有活干。而同年村民日常开支高达总支出的41%,小孩的教育支出高达25%。在低收入的条件下,现代消费文化不断推高农户的实际支出,致使相当多农户依靠债务维持消费。现代性的福利要素如教育、医疗等又继续构成农户的刚性支出,加之农户传统的支出,使得河边村农户陷入了“三重性”(低收入、高支出、高债务)的贫困陷阱。如果让我待在这个村里,我可能是最贫困的农户。
我到山下的村子调研,外面的人说,“你在那里扶贫啊?河边寨子的瑶族人可是懒啊”。可是当我们真正了解这些村落的基本情况时,又有多少理由认为他们的贫困是因为懒,因为愚,因为没有志和智呢?
我看到村里的人每天都在忙碌,早上六点就出去找猪食喂猪、砍甘蔗等,有时甚至还会半夜去割胶。妇女到其他的村去帮着收西瓜,需要在温棚闷热的环境下作业。河边村的妇女们下山去做零工,主人家不管饭也不管路费,她们早上五点多就得骑车下山,在大棚里干到天黑,一天挣100元。
村人常说,“找钱太难,不会找”。他们习惯将挣来的钱称为“找来的”“苦来的”,这一地方化的表达事实上非常准确地描述了他们的状态——对他们来说,挣钱是一件很难的事,需要花精力去“找”,从别人不屑于去干的工种中寻求一份工。即使能“找到钱”,换取到低廉的报酬,也要比寻常人付出更辛苦的劳动。
河边村有28户家庭存在教育支出,2015年平均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20%。在教育支出最多的10户中,只有两户家庭的纯收入(扣除生产性支出)减去教育费用后还有结余。家庭纯收入减去教育支出后,结余负数最大的那一家人,因其2015年亏本过多,家庭纯收入已是负数。2015年全村医疗户均支出4 233元,人均花费1 141元,医疗费用占农户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为17%。其中共有16户家庭因病、意外有过住院或手术开支,占总户数的29%,所花费用占医疗总支出的37%。
全村没有一个富裕户,没有一间像样的房子,他们的境遇是因为懒惰吗?事实上,他们的贫困深深地嵌入了现有的制度里。类似河边村村民这样的“穷人”,无论进入就业市场,还是从事创收活动,都难以和其他人竞争。在一个日益不平等的社会,虽有马云这种凭个人取得巨大成功的样板,但是整体上讲,穷人和富人远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穷人依靠个人努力致富的难度越来越大,市场可能惠及穷人,但是市场不是穷人友好的制度。从某种角度讲,“贫困是因为懒惰”是一个谎言。
刘易斯的《贫困文化:墨西哥五个家庭实录》、班菲尔德的《一个落后社会的伦理基础》、哈瑞顿的《另类美国》,通过来自墨西哥、意大利和美国等不同社会的经验资料,共同构筑起贫困文化的概念架构。刘易斯在《贫困文化》一文中指出,“贫困文化一旦形成,就必然倾向于永恒。棚户区的孩子到六七岁时,通常已经吸收了贫困亚文化的基本态度和价值观念。因此,他们在心理上不准备接受那些可能改变他们生活的种种变迁的条件或改善的机会。”
很多人将这一研究观点简单地移植到贫困的研究中,一般化地将贫困视为穷人个体和文化的责任,认为贫困是因为穷人的懒惰、愚昧,“等靠要”几乎成了批评穷人的主流话语。
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个体的失败,个人的努力无疑是获得财富的必要条件,但是并非充分条件。贫困个体责任和贫困文化论忽视了制度和结构在财富、资产、教育和机会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条件下对贫困的决定性影响。这一理论同时弱化了我们追求一个平等社会所应肩负的神圣责任,转移了我们推动制度变革的注意力。
大规模脱贫攻坚的成就恰恰说明了消除制度性因素在减贫中的作用。针对贫困户的教育、医疗和住房的“三保障”就是从制度上消除贫困的具体案例。而脱贫攻坚也恰恰难在如何继续推进制度的变革,从而建立一个公平的经济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