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传承:中山大学法科学人(1924—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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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薛祀光:中大法科著名民法学家和律师

薛祀光(1901—1987),字声远,浙江温州市瑞安人,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专攻民法和国际法,曾担任国际军事法庭指定辩护人,为战后审判日本战犯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在1928至1948年间任教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在人生壮年的二十年间无惧颠沛流离、政局混乱,为中大法学院及全校师生鞠躬尽瘁,是中山大学人文社科发展历史上不可忘记的重要一人。

薛祀光生于瑞安县莘塍薛里(今属上望镇)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父亲薛一清毕业于浙江省立法政专门学校,曾任律师,在浙江一带地区颇有名气。[2]薛祀光自幼受家庭影响,勤奋好学,思维敏捷,聪慧过人,1912年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省立第十中学(即现在的浙江省温州中学),与郑振铎、夏承焘、朱自清、王季思、陈叔平等同为校友,在校时也十分拔尖优秀。[3]1921年4月后,他在瑞安加入了金嵘轩、周予同、李笠、伍叔傥、林炜然等人创建的“知行社”,以“研究地方情况,尽瘁公益事业,以图社会之进步”为宗旨,为宣传先进思想、普及教育,联络青年,举办平民阅报社、平民夜校等。[4]其后,薛祀光考取国家公费到日本九州帝国大学留学,获得法学士学位。[5]北伐战争期间,他应北伐军邀请,拟出任国民革命军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回国后北伐战争已近结束,见形势未有变乱,因此未赴任就重返日本。[6]1928年薛祀光返国,短暂出任浙江法政专门学校教授、福建闽侯地方法院推事,[7]旋受聘为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他在中大法学院任教整整20年,曾任1931至1932年度年法学院院长和1928至1930年度、1942至1945年度法律系主任。1948年离任后,历任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教务长等职。1987年病逝,哀悼怀念者甚众。[8]

薛祀光治学严谨,法律学养深厚,是当之无愧的法学大家。他一生爱护学生,光明磊落,刚毅正直,公正客观,始终坚持教书育人,为推动近代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他所留下的许多珍贵法学著作,如《民法债编各论》《管子六法》《法律业书》等,至今仍为海内外学术界、教育界所乐道,其所引领的学术潮流,至今仍独树一派。由于有关薛祀光经历的记载比较零散不齐,多为只言片语,本文将对薛祀光在中山大学的教学活动及相关经历进行简略梳理和述评,以供日后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