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10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闫志民[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集中讨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通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史上有三个重要的里程碑。

第一个里程碑是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的基本制度。众所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事业,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不仅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而且在批判与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基础上,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提出了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这是人类历史上一次非常重大的理论贡献。但是这个时候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还是理论上的、原则性的。十月革命开始,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中国等一系列国家取得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此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并在实践中显现出巨大的优越性,这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是一个伟大的里程碑,所以第一个里程碑就是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个里程碑是通过改革开放建立适合时代特点和本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还必须建立各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我们一般把它称为“体制”。社会主义国家最早建立的是传统的苏联体制。它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证反法西斯方面曾经发挥了重大作用,但其本身存在严重的缺陷,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脱离战后和平发展的环境,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中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对传统的苏联体制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而且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进行了发展和完善,成功地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时候,通过体制改革建立起来的制度还是初步的。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时曾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这个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此后的6年多来,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化建设和破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难题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对今后如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做出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划,我们更有信心在建党100周年的时候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个里程碑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效率充分发挥出来。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实现了制度更加定型和成熟的目标以后,要更好地发挥制度的优势和潜力,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也处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两个历史阶段的交汇点。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在建党100周年时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各方面更加定型、更加成熟的目标;另一方面,要越来越注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国理政的优势,推动国家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规划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未来建设的总目标,在2021年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将进入新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当然还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但是重点已经由推进制度的更加定型化和成熟化,转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要更加重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优势,更加重视释放制度的潜力和效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以便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最佳制度保障。


[1] 闫志民(1937~ ),男,陕西西安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原副会长,北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传播基地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