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诗“词的歧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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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由“词”进入现代汉诗本体研究的合法性论证

一 何谓“词”

按照《说文解字注》中许慎的基础释义和段玉裁的补注,词,“意内而言外也……司者,主也。意主于内而言发于外,故从司言”。[34]段玉裁在具体阐述“词”的基本构成和功用时,大致区分了“意内”和“言外”的不同:“意者,文字之义也。言者,文字之声也。”[35]抛开段玉裁关于词的意义在内、声音在外的论断不谈,也摒弃该释义所包含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时代对书面语言的贬抑[36]不论,从“词”的基础释义维度考察,至少有如下信息值得注意:“词”作为“语言中一种音义结合的定型结构,是最小的可以独立运用的造句单位”[37],有能够通过声音传达的部分,即外露的部分,也有声音无法传达的部分,即藏于内里的部分,这是“词”的音、形、义各司其职的结果。这种“内外之别”对“词”的意义而言同样适用。所谓“内”,即“词”的系统意义(sense)或概念意义[38],亦可称为“字(词)典意义”,与具体语境无关,可以单独成立和存在,相对孤立,被强制释义或约定俗成,有固定内涵和所指,具有权威性和不可随意篡改的特质,可以轻易被说出和言尽;所谓“外”,即“词”的外指意义(reference)[39],需要把“词”放置于具体语境中,通过与“物/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产生某种联系才得以实现和存活。“外指意义”深藏于语词深处,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甚至是一次性特征,要发挥“词”的潜能和充分调动隐喻能力才能够被说出、被发现。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也认为:“词的内在名称都包含着必须细致地加以区分的极不同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概念进行指称的行为,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一种独特的精神劳动,它把概念转化为一定的思维范畴或言语范畴,而词的完整意义是由这两个方面共同决定的。”[40]“词”的意义由可以被说出的部分和无法完全被说出的两部分组合而成,其魅力正在于无法轻易被说出的那部分。

仍以“春天”一词为例。躺在词典里的“春天”只是作为“一年的第一个季节”存在,只有被说出或写出,尤其是被诗人说出和写出,才能与情绪、感觉、存在、时间、心境等诸方面产生联系,并在意义和内涵上得以拓宽和延展。在词语深处的未知空间藏着生存和语言的无穷奥秘供诗人想象。正如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所说:“确实,我对着词,对着书写的词,梦想联翩。”[41]而这些可供探寻的无穷奥秘,在字(词)典中无法体现,也不可能存在。

把词语从呆板的字(词)典的囚禁中解救出来,让它“被使用”“被运用”——被“说出”或“写出”,是词获得魅力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词”本身的固有之义——汉语语境中操纵和主宰言说(语)者为“词”(从构词角度看);英语语境中“WORD” (从词源角度看) 直接源自古英语的word,意为演讲、谈话和说。[42]“词” 被说出(写出)的特性在英汉两种语言中不谋而合。“词”在“被说出”和“被写出”的一刹那便无限增大:当“词”与世界相遇时,激活了沉睡在词核中的无限潜能,内涵和外延随之变大;当“词”与言说或写作主体相遇时,便携带了“词”本身所不具备的基因,除具有“词”自身的潜能以外,还裹挟着说话者和书写者的思想。“词”不再只是“词”,而是“世界的血”:“是啊,这是世界的血/浑浊的、粗糙的、彻底的/它的亲切让我惧怕/它和我一样简单……//故我在不问生死的烈火之畔/故我的血流穿了世界。”[43]它从灵魂深处发声,经由诗人之手写出或借诗人之口说出,与我们的身体息息相关、血脉相连,恰如欧阳江河所表达的那样:

白昼,眼睛的陷落,

言词和光线隐入肉体。

伸长的手,使知觉萦绕或下垂。

如此肯定地闭上眼睛,

为了那些已经或将要读到的书卷。

……

谁洋溢得像一个词但并不说出?[44]

(欧阳江河:《书卷》)

“词”与光线一道进入肉身,成为诗人的骨血。“词”因此关乎思想、关乎生命、关乎灵魂,更关乎诗歌。“在每个词的深处,我参加了我的诞生。”[45]“我”参加了“现代汉诗”的诞生,“我”参加了“语言”的诞生,“我”参加了新的“世界”的诞生。

二 “词”(word)与“世界”(world)

作为欧洲文学两大源头[46]之一的《圣经》,在《新约全书·约翰福音》开篇便道出“言”与最初世界的亲密关系:“太初有言,/言与神同在,/言就是神。”[47]尽管这里的“言”有着特定的神学(布道)和文化(基督教)背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言”与人、与世界同在。那么,作为主宰“言”的“词”[48](word)与兼具“迁流”时间概念和 “方位”空间概念的“世界”[49](world)相遇,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发生怎样的奇迹呢?

“词”面对“世界”,充满变数和无限阐释的可能,就像对于“word”(词)而言,“world”(世界)多出的字母“L”一样(从两者的词形上看)。当“L”从英语字母表中被拉出,置于“世界”之中的时候,“L”便不再只是无生命、命名单一、列第12位的英语字母,而变成具有纷繁复杂、暧昧不明的多重含义的万能词和拥有超能力的魔法师,幻化出万物:“L”可能是字母,也可能是形状,更可能是罗马数字中的50、失败的场数、服装的尺寸、动植物系统的命名、化学名字左旋色氨酸的缩写,方向、距离、长度,相当于英镑的钱币单位……[50]“词”因向“世界”敞开而变得丰富、多元、魅惑,充满变数与无限可能,“世界”亦变得神秘而不确定。这种不确定性反过来又可以激发“词”的潜力,“词”因此变得自信、主动、积极、活泼。它的反操纵特性(词的自述性)从被操纵特性(人对词的使用)的遮蔽中逃离出去,以新的姿态和面孔向“世界”打开,并试图把可能存在的种种谜团一一解开。难怪帕斯(OctavioPaz)会有这样的感受,他说:“我们像看幻影戏一样,心中感到词语被赋予血肉之躯的那个时刻。词语确有生命,它把我们放逐。词语在对我们诉说,而不是我们把它说出。”[51]

词语起身而立

洁白如纸

神采飞扬

它起步走在长长的丝线上

从沉寂到呼叫

走在

语言严厉的刀锋上

听觉:巢穴

或声音的迷宫。[52]

(奥·帕斯:《说出的话》)

在起身而立的“词语”面前,“我”瞬时变为“看客”和“倾听者”,倾听词语与世界对话的声音。占据主动地位、占尽先机的是“词语”和需要面对的“世界”。那么,“说犹未说/说出的:那没说的/该如何诉说”[53],或者以何种方式诉说,是持有单方面的话语霸权还是选择对话?巴赫金做出了最恰切的回答:“每一个词都是一个小小的竞技场,不同倾向的社会声音在这里展开冲突和交流。”[54]获得言说和阐释主动权的“词”,不是话语霸权的拥有者,而只是提供一个场域,一个“通过词语建立的另一个生存—文化—个体生命话语世界”[55],一种解释(面对)世界的可能。对于意义的敞开而言,“词”只是一粒种子,提供的是可持续增加的“语义厚度”和可供生长的“含义土壤”[56],而非最终产品和果实。在由“词”面对“世界”敞开提供的语义场中,“每一个词都在三个向度上与他者发生关系,这是:词与物,词所指称的对象;词与人,即词的符号意象给人的语言知觉;词与(其他的)词,一个词在整个语言符号系统中,在具体的本文结构中的位置。换言之,每一个词都与来自三个世界里的意向在这里相遇”。[57]按照耿占春的说法,“世界”因词的介入膨胀为“三个世界”:“‘物’的世界,人的主观经验世界和符号世界。”[58]而“词”也在这种敞开和言说中增添了新的“语义厚度”:“语词是这样三个世界的临界面。与语词所具有的这样三种类型的关系,词与物,词与人,词与词的关系相对应,词的意义就有三种相应的层次。”[59]

词对世界敞开,更确切地说是“词”与“世界”的双向互动。在互相打开、互相呈现的过程中,二者都获得了全新意义,完成了全新阐释:词因面对多种可能而插上想象力的翅膀,获得更丰厚的可供言说的物质和精神土壤;世界,“因为吐纳着‘更恰切的微妙,更清晰的声响’,才秩序井然,因为有着‘香门之词,隐约被星空烘托’,才令人迷醉,也才值得栖居。”[60]在词语构筑的想象乐园,世界获得精神上的全新意义,而作为看客的人并未被真正抛弃和放逐,虽然“随着流淌的词语漂移/世界并不与我共生/也不会与我同亡”[61],但是“语言把我们从物的世界移居于意义的世界,从有的境界移居于无的境界”[62],人在“意义的世界”里得以复活和永生。

“词”面对 “三个世界”敞开时,需要接受“生活现实”(物)、“心理现实”(人)和“语言现实”(词)的三重考验。前两者属于“实存”[63]的现实世界,只是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差异;后者则属于符号世界,“不是一个物的世界而是有意义的世界……世界进入了符号过程,就是进入了有意义的结构,世界就是一个具有可理解性的世界”[64]。或者称作“可能世界”[65],即通过对词语的捕捉,最终以语言的方式获得虚构和想象的世界。“实存”的现实世界无须用语言言说也会存在,“可能世界”则必须借助于语言才能存在和得以实现,因此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和言说(书写)特征。“通过语言行为、语言实践,人为炮制和生产出来的非实际的世界、非实存的世界……和我们存身其中的现实世界始终具有各种各样盘根错节、藕断丝连的关系。”[66]“现实世界”与“可能世界”首先是同时存在的并列关系;其次,后者又可以运用词语将前者包含,也就是说“现实世界”经由语言的言说或书写成为“可能世界”,并加以充分理解和阐释,从而获得意义。

一言以蔽之,人可以借助语词面对世界、阐释世界,最终“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67]

三 “词”与“语言”

在“词”与“物”、“词”与“人”、“词”与“词”3对关系中,前两者与第三者除去有“实存世界”和“可能世界”的不同之外,还存在一个显著和本质的差异,即所属范畴的不同:“词”与“物”、“词”与“人”分属两个不同范畴—语言范畴和现实范畴,更像是“我”和“你”或者“我”和“他”[68]的关系,属于外部关系中的联系,而“词”与“词”则复杂得多。如果把“词”的所属范畴,即语言范畴看作一个整体,那么“词”与“(其他)词”的对应关系或敞开关系就是纯粹的内部关系—所有的“词”都归属语言学范畴,即“我”/“我”关系;而一旦把作为整体的语言场域悬空,只从“词”与“词”之间的差异性维度考虑,一个词与另一个词的关系又属于“我”/“他(你)”关系的集合。这就意味着“词”在面对“世界”敞开时,既可以通过逆行的方式(世界对词的反作用),外向互补,使语言变得丰富、具有深意;又会在语言内部,通过“词”与“词”之间的碰撞、交缠、互释、敞开,获得语义上的极大丰富,语言的意义因“词”义的膨胀而变得更加充实和丰满,从而使语言疆域得以扩展,这一切可能性结果的出现都得益于“词”。

“语言之词语有其神性的本源”(太初有言)[69],语言凭借词语的神性本源也具有了神性,并获得阐释世界的优先权和特权(人相对于其他生物而言)。语言因为“词”的帮助和引领,成为明道、辨道、识道、释道的坦途,“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70]更为重要的是,语言经由词语实现外化和传达,成为语言是其自身,得到本质性确认的关键,即“语言的本质是语言说话”[71](写也是一种言说),通过文字、声音、词语、句子说。

语言分为两大方面,形式(语音和文字)和语义[72],形式中的语音是约定俗成的,相对稳定和固定(方言也是小范围内的稳定),如果没有了意义,形式中的文字无法独立而有效地表达意义和阐释他物。因此对于语言而言,尽管形式不可或缺,但语义相对来说更本质化,更重要——“语言是表达意义的工具。”[73]语义[74]的载体是词和句子,研究语义也就是研究词和句子的意义。在词和句子之中,词具有优先性——“我们使用语词,语词是些专供使用的东西,我们遣词造句,使用语词说话。我们通常并不使用句子”[75]。这与“词”的精确具体、纯粹单一有关,也与其灵活和自由程度、可以按规则搭配使用有关,就如同成语“遣词造句”,“遣词”先于“造句”,先“遣词”才能“造句”。作为整体的语言相对空泛,其意义难以概括,通过“词”的方式来理解和捕捉,却可以把语言由抽象的大范畴微缩成具体的小细节,准确地说出想要说出的话。

相对于固定化的声音、缺少独立指称功能和意义的字,以及冗长、庞杂、难以捕捉重点的句子而言,“词”能够最集中、最精准、最小限度地(也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表达出说者与写者的思想和看法,“以最精确的命名呼唤出那本身是沉寂而命定将被言说的事物”[76],从而更好地认识世界。比如用春、夏、秋、冬表达四季,用爱、恨、情、仇表达情感,用家、国、世界表达归属和归宿,用父亲、母亲、妻子、丈夫表达伦常。即使表达同一个内容,指向同一个意义,也因不同词语使用的不同语境,面对不同的事境[77],表达出不一样的语言况味。以“与丈夫相对应,指男女结婚后,对女方的称谓”[78]为例来说,在具体到词语表达时,可以延伸出无数的命名,如妻子、爱人等,上述词语都隶属语言范畴,却因每个词语的生动可感而增强了语言的表现力,丰富了语言的表情。

“词”使语言变得丰满繁复的同时,又必须而且只能仰仗语言得以存在,“语言是存在的家”(海德格尔语),语言同样是“词”的家,“语词在语言里”[79],语言是“词”存在的唯一理由。“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80]语词要在语言土壤中才能绽放出意义的花朵,结出意义的果实,否则只是一种空洞的符号和无意义的形式,“语言符号系统是纯形式的,没有实质用途,因此,这个施指系统的力量乃至其存在都完全依赖于它本身的系统性……语词离开了语言却什么都不是”。[81]

至此,可以这样总结“词”与“语言”的关系:“词”是能够独立运用的、有意义的最小语言单位。“词”在“语言”系统中获得生命力,通过“词”可以使“语言”变得具体可感,并进行意义的捕捉和理解,最终让“语言”成为言说世界和阐释世界的有效手段。而“语言”也会在“词”向外部世界以及在语言内部的双重敞开中,变得更加丰硕、繁华与饱满。

“词”与“世界”(物)在“语言”中相遇,而“诗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形式,也是语言的原始形式”[82],更是“语言最高的存在形式”[83]。从文体特性(想象力、对语言的高要求、语言的凝练程度)和优越性方面来说,诗歌是虚拟和构建“可能世界”的最佳场所。“词”与“世界”(物)在诗歌中相遇,便意味着以诗意的方式说出了“词语”与“世界”相遇的秘密,并试图揭开“词语”的谜团:

一个词语,一个句子——从密码中升起

熟悉的生命,突兀的意义,

太阳驻留,天体沉默

万物向着词语聚拢。

一个词语——是光、是飞絮、是火,

是火焰的溅射,是星球的轨迹——,

然后又是硕大无朋的暗冥,

在虚空中环绕着世界和我。[84]

(哥特弗里德·伯恩:《一个词语》)

四 “词”与“现代汉诗”

“如果我们能通过诗作本身让词语的谜团向我们道说”[85] 世界的秘密,那么就要勇敢地言说和表达,哪怕“一首诗最多只是这世界的一个小小的模型而已,这已足够了”[86]。诗意的言说可以在现实世界的基础上,通过言说和书写主体的主观想象与再造,让“世界”在诗歌中复活。世界不再只是无生命、无情感的“物”的合集,而是到处充满生命律动和生命实感的美丽新世界。“世界”可能是一棵树[87](柏桦语),世界甚至处处都是诗,“一草一木,一动一响,人与事,茶杯,耳机,二胡……童年,灯芯绒上衣,体育老师的寂寞……会哭的门,古代的吊桥……灯泡里电的疼……古今不薄,东西双修。一切一切都是诗。”[88]而“世界”也让“词”在对“物”的指涉、对“物”的言说中充满新的生机与活力。“词与物之互馈在心灵凝注的那一瞬息所构幻出的美学远景”[89],又成就了诗歌。诗歌—词—世界三位一体,齐心合力,让“语言能够在惰性的现实之外,发展出一种更高、更自由的秩序”[90]

“更高、更自由”意味着在诗歌这个特殊文体中,词语从语言既定范式、习惯用法、常规语法、事实逻辑、现实逻辑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而“可能世界”也较“现实世界”更加生动和繁丽。词语在摆脱诸种束缚之后,具有了只有在诗歌中才会呈现的超能力,一切看似不合理、不符合事实的奇异组合和表达方式却成为无法复制的神来之笔:时间不再只是与“水”一词有关的慨叹,而是“五点钟贴一角夕阳,/六点钟挂半轮灯光”[91];“左边的鞋印才下午/右边的鞋印已黄昏了”[92],可以更生动而俏皮地表达时间流逝之感;“喝”不再是酒、水、茶或汤的专属动词,在卞之琳的诗歌中,“我喝了一口街上的朦胧”[93]更加生动传神;思妇的遭遇不再只是遇人不淑的怨叹,“我的光阴嫁给了一个影子”[94]一句把时光飞逝的慨叹和情感上的孤绝融合在一起,准确地传达出抒情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还有把味蕾感受和动物本性神奇地嫁接在一处,“猫太咸了,不可能变成/耳鸣天气里发甜的虎”[95];把抽象情绪和事物变为可触可感的具体物,“人的梦像人的小拇指甲那样/没有前途”[96]……诸如此类看似奇崛无理、令人费解,却又精妙绝伦的诗句在现代汉诗中随处可见。

钟鸣说:“当代诗没有什么真正的进步意义,词的胜利超过了人性的胜利。词语的繁丽,远超人性的进步。”[97]抛开有关当代诗歌人性探询深度的价值判断正确与否不谈,钟鸣的这个论断至少具有部分的合理性,甚至还可以延伸到“现代汉诗”范畴中探讨。他精准地说出了藏在现代汉诗内部的核心机密,即词的胜利。相对于古典汉诗和外国诗歌而言,现代汉诗更容易也更适合语词施展其独特魅力,这与汉语自身的特性有关,也与现代汉诗本身的特质有关。

首先是汉语自身的特性。按照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说法,世界上只存在两个文字体系,一个是表音系统,另一个是表意系统,而汉语确定无疑地属于后者。“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98]汉字是典型的表意文字,天生携带某种神韵、意味甚至意义,有时候,即使不知道某个字的读音,也能通过对字形本身的观感来大致确定其意义,这是表音体系的语言和文字无法完成和难以实现的。就英语和汉语来说,汉语的特性决定了它本身的自足性和难以转译性,尤其是对于用汉语写作的诗歌而言更是如此,诗歌的难和汉语的难叠加在一起,即使精通两种语言的人,在互译的过程中,也只能做到形似却难以做到精准和传神。以李白诗歌的英语翻译[99]为例,英国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 Allen Giles)对李白诗歌《独坐敬亭山》中“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两句,做了如下翻译:“But we never tire of each other,not we,/As we sit there together-the mountains and I.”[100]如果说前一句还能与李白原诗意蕴近似的话,后一句的翻译就显得不尽如人意了。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原诗中的“独”字及其所传达出的李白特有的高傲和孤独感,在译诗中荡然无存。题目中的“独坐”也因译为“companions”,只剩下“相互”之意,而失去“独坐”之味。同样的问题在翟理斯翻译的《秋浦歌》中也存在。翟理斯把“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译为“My whitening hair would make a long long rope,/Yet could not fathom all my depth of woe.”[101]“三千丈”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形容白发之长,愁苦之深,“make a long long rope”虽然与之意思相近,却因带有鲜明传统文化基因的“三”[102]字的遗漏和丢失,而失去了原诗应有的况味。即使由美国意象派大师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亲自操刀翻译,被称为英译诗歌的典范之作的《长干行》,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被译为“They hurt me/I grow older.”[103]“坐愁”中颇具深意的动词“坐”以及“妾”“红颜”等重要语词并未被译出。未被译出的部分不是无关紧要,而是非常重要,因为很多语词携带特定的表情、含义以及中国古代独有的文化基因。对现代汉诗的翻译也存在同样问题,“中国诗歌所凭借的语言媒介毕竟是汉民族语言,因此,现代诗学的基本属性自然隐含在汉语言在(疑为‘的’笔误——引者注)某些本质规律之中,是无法单纯地套用西方诗学体系所能解释清楚的”[104]。意义尚且难以准确重现,更不用说汉语自身所携带的节奏,形式上的美感了。由此可见,与表音体系的语言相比,汉语在“词”的运用组接、表情达意方面更具天然优势。

其次是现代汉诗的独特性。现代汉诗“词”的胜利至少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词”对现代汉诗成为其本身的重要意义。与古典汉诗有所不同,“旧体诗的基本语义单位是句子,而现代诗的基本语义单位却是词语。在此,每个词被迫变得格外敏感,关键处,若一脚踏空,全盘皆输”[105]。现代诗人需要对词语进行仔细甄别、打磨、组装,最大限度地做到每个词语都有针对性和具体所指。“词”与“词”组接黏合的准确和生动程度决定了一首诗歌的内在节奏、韵律、情绪、语感、声音、内蕴等方面的优劣,最终决定了一首现代汉语诗歌的成败。二是“词”在现代汉诗中扮演的角色和具有的作用不同。“文言诗语具有会意性和弥散性,带有更多感悟;现代诗语更精密、具体,带有更多知性、智性色彩。”[106]也就是说,古典汉诗语词长于呈现,而现代汉诗语词精于分析[107],这决定了“词”在古今论域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这一点在上述所举的古代诗人杜甫和当代诗人赵野的同题诗《春望》中就有着鲜明的体现。“呈现”意味着词语更多时候只是一种工具,在“物”与“神”达成契合、生发成诗之际,被用以书写和言说。相对“词”而言,“物”和“神”更具有优先权和主动性。因此,古典汉诗生成的一个主要原因和范式是“物感”,“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108]“物”是古典汉诗存活的首要因素和初始,这才有了“起兴”之说,“中国最早最常见的起兴模式:他物+抒情”[109],这也是古典汉诗最重要的特质之一。“分析”则要求词语充分发挥自我言说能力和自述功能,以手术刀般精准地剖开表层,深入事物的细部,寻找或试图寻找事物本质以及与其他事物的关联,甚至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词”更具主动性和优先权,可以成为直接进入世界、进入物的入口。“新诗在表达上采用了一种‘间接’的方式,这与古典诗歌的‘以物观物’、‘目击道存’的‘直接’方式形成了鲜明对照。这种分析性语言取代直观语言时,与之同步进行的思维方式变易的一个结果——现代诗人观察世界及其与外物的关系发生改变:‘物我’不再具有交融性和移情特征,因而新诗也放弃了‘物我同一’姿态抒写世界和自我关系的方式。”[110]“物我同一”的原初关系,由于“词”的加入而变得繁杂,现代汉诗可以最大限度地做到让词语本身说话。

让词语本身说话意味着在词语说话的过程中,“事物、现象和语言的片断被一个活跃的思维中心从它们原先的坐落中吸引出来聚合在一起,因而产生了极大的揭示性力量”[111]。剥离和剔除被束缚或捆绑的外壳以后,词语得以“还原”和“复活”,也因此变得含混和暧昧不明。它自由、圆滑、丰润、精致、细腻、琐碎,充满魅惑又难以捕捉。词语的这种“歧义性”特质,为写作、为现代汉语诗歌、为世界提供诸多言说的可能,并尝试着抵达生命和存在本身——

写作 这是一个时代最辉煌的事件 词的死亡与复活 坦途或陷阱

伟大的细节 在于一个词从遮蔽中出来 原形毕露 抵达了命中注定的方格[112](于坚:《事件: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