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民主管理路径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高校民主管理的依据

高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其理论依据。中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一贯要求和高校民主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是其理论依据。

(一)中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也是社会主义大学与资本主义大学的根本区别所在。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就是按照党和国家对教育工作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所提出的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办教育。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调高等学校必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服务,是由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首先应正确理解高等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内涵。其内涵既包括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又包括高等教育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坚强阵地,这也是衡量高校办学方向的重要标志。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从理论上完整深刻地理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内涵,是高校在办学实践中准确牢固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和保证。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定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对我国高等教育的阶级性具有时代特色的强化和体现。我国高等教育的阶级性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制度对高等教育的决定作用上。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的领导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无产阶级对高等教育的领导权是通过中国共产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领导而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领导地位决定了高等教育只能由共产党来全面领导。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做出新的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高等教育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要求,面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解放、发展和提高生产力服务,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关于高校民主管理,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高校通过多种途径实行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是符合宪法精神的。

《教师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高等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分别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4年),提出“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构架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它从大学内部管理角度来架构我国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由此可见,高校必须实行民主管理也是国家法律所规定并约束执行的,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必经之路。

(三)中国共产党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一贯要求

中国高等教育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育事业。办学的指导思想和总方针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指导地位。胡锦涛同志在2010年7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中谈到中国教育改革时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明确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为在新时代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高校内部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要求高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着眼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克服了西方民主制度中党派斗争带来的负面效应,并避免了过分致力于党派争斗而扯皮推诿所造成的低实效,真实而有力地体现着民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领导一切。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四)高校民主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的核心管理结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现高校民主管理,关键在于党委。依法明确并落实党委、校长的职权,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师生员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是完善民主管理结构的关键所在。高校党委的权力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延伸,是由法律赋予的领导权力,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具有决定性作用。高校党委一方面要开展党内民主,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以党内民主推动学校民主;另一方面党委主要领导要有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要让全体师生员工有更多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充分发挥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以管理干部为主体的校务委员会和以全体教工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积极作用,让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大学章程,是大学最具权威的办学准则。它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大学组织特性、遵守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大学最高纲领。其本质是对大学内部以及与大学有关的教育利益的调整、分配和控制。大学章程是大学生存发展的“根本大法”,是高校民主管理的理论依据。教育部近年来先后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章程建设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新的切入点,推动高等学校制定章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

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教师为主体的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在管理层面与现代大学的管理精神相一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作为全国首部规范行业民主管理的规章正式实施,在高校民主管理的进程中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目前,我国高校基本建立了自己的“大学章程”,并以此为蓝本,把教代会制度作为基本民主管理形式,推动着高校民主政治制度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