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颜录》研究(全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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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启颜录》的著者

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Giles对此卷的编号为7239[73]),“抄写于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捌月五日’,是该书的最早抄本”[74],现藏于英国伦敦博物院图书馆,在被发现之前,一直封存于藏经洞,没有和后世的其他版本交互影响,保存着其最本真的状态,因此有助于解决《启颜录》的著者等问题。

第一节 《启颜录》是集体创作

本节主要针对史书文献中对《启颜录》著者的记载进行甄别,进而探讨《启颜录》的著者问题。

一 史书文献中记载的《启颜录》著者

《启颜录》的著者是谁,说法众多,《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中提到《启颜录》有“十卷”本、“八卷”本和“六卷”本三种(这三种《启颜录》,实则是同一种《启颜录》流传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变化,关于此,笔者后文有详细论述),著者分别为隋侯白、五代吴越皮光业和宋无名氏;[75]《说郛》和《续百川学海》中是唐侯白和刘焘:在书的总目录页署名“刘焘”,在《启颜录》正文前署名“唐侯白”(王利器也注意到这个现象:“明吴永辑《续百川学海》广集载十则,署‘唐侯白’撰,清顺治刊本《说郛》所载全同,正文仍署‘唐侯白’,目录却署‘刘焘’”[76])。

据笔者整理的《启颜录》可知,各史书文献中记载的不同卷数的《启颜录》是同一书,这不同著者中,哪个才是真的著者?是一人所著,还是几人合著,或是托名著者,抑或是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众人添砖加瓦式的合力之作?

1.皮光业

《十国春秋》载:“皮光业,字文通……生于姑苏,十岁能属文……美容仪,善谈论,见者或以为神仙中人。”《吴越备史》卷三中载:“(天福)八年(943)……二月……丙辰丞相皮光业卒。”且看皮光业的个人著述。

皮光业著《妖怪录》,见《宋史·艺文志》中载:“皮光业《妖怪录》五卷。”《通志》中亦云:“《妖怪录》五卷。皮光业撰。”

皮光业著《皮氏见闻录》,见《宋史·艺文志》中载:“皮光业《皮氏见闻录》十三卷。”《十国春秋》中亦云:“皮光业……所撰《皮氏见闻录》十三卷行世。”《崇文总目》中亦载:“《皮氏见闻录》十三卷。”然未注录其著者信息。又见宋《通志》卷六十五之《右唐》中载:“《皮氏见闻录》十三卷。皮光业撰,记唐乾符至五代时事。”十三卷的《皮氏见闻录》后剩五卷,见《郡斋读书志》中云:“《皮氏见闻录》五卷。‘右唐’皮光业撰。光业,唐末为钱镠从事,记当时诡异见闻。”《文献通考》中亦跟随晁氏错云:“《皮氏见闻录》五卷。晁氏曰:‘五代皮光业撰,唐末为钱镠从事,记当时诡异见闻。’自唐乾符四年迄晋天福二年。自号鹿门子。’”

皮光业著《三余外志》,见《宋史·艺文志》中载“皮光业……《三余外志》三卷”,仅见于《宋史》。

认为《启颜录》著者是皮光业的源头可追溯至《宋史》,见《宋史·艺文志》中载“皮光业……《启颜录》六卷”。然除此之外,不见他书中有皮光业著有《启颜录》的记载。

从以上分析来看,《妖怪录》和《皮氏见闻录》为皮日休所著,而《启颜录》和《三余外志》是否为皮光业所著,还需要进一步商榷。且看后世认定为皮日休所著的这四部作品在《宋史·艺文志》中的位置:

皮光业《妖怪录》五卷

……

皮光业《皮氏见闻录》十三卷

《启颜录》六卷

《三余外志》三卷[77]

《妖怪录》《皮氏见闻录》《启颜录》《三余外志》同位于《小说》类下,但分列两处:《妖怪录》在一处,《皮氏见闻录》《启颜录》《三余外志》在另一处。著者皮光业的位置,第一处是在《妖怪录》前,第二处是在《皮氏见闻录》之前。这说明《宋史·艺文志》认同这两本著述是皮光业所著。

但是否亦认同《启颜录》和《三余外志》是皮光业所著呢?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二:其一,根据《宋史·艺文志》中在皮光业两本著述之前,均加有著者名字的编撰体例,那么,在《启颜录》和《三余外志》之前亦要加上著者名姓,但此二书前面却没有。其二,根据《宋史·艺文志》中他处对同一人所著不同著述所用的编撰用语,在后面的著述前面会加一“又”字,而在《启颜录》和《三余外志》的前面,均未见“又”字。《敦煌本〈启颜录〉的发现及其文献价值》中亦认为:“细查《宋史·艺文志》体例,凡著录其作者著作不止一种时,仅于其人第一项著作前列出姓名,其余之作,加‘又’字以示承上,尔后低格列出。但看《启颜录》的著录,虽亦低格紧列《皮氏闻见录》之后,却并未加‘又’字,因而很难说它就是皮氏之著作;就是清吴任臣撰《十国春秋》卷八十六‘吴越’十·皮光业本传,亦仅谓其撰有《皮氏闻见录》《妖怪录》而已。这表明,前代学者也并不认为皮氏有此一书。”[78]

故《启颜录》的著者非“皮光业”。

2.刘焘

关于《启颜录》著者署名为刘焘的记载,除见于《说郛》和《续百川学海》中,不见于其他书中。《说郛》中收录的《启颜录》是陶珽重辑时,仿《续百川学海》中的《启颜录》而成。

笔者查考《隋书》、“两唐书”“两五代史”,均不见有刘焘其人其事的记载,而仅在《宋史》《明史》中有记载。

宋代刘焘见钱塘厉鹗撰《宋诗纪事》卷三十二中有载:“刘焘,字无言,长兴人,谊之子,元祐三年进士,仕为秘阁修撰。”据《明史》所载,明代刘焘曾任“蓟辽总督都御史”一职。故从两代刘焘的出生时间和封存于藏经洞的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的抄写时间,可推知,无论是宋代刘焘,还是明代刘焘,均不是《启颜录》的著者。然他们是否著过如《启颜录》类的笑话集呢?

刘焘著有《诗集》,见《宋史》卷二百八《艺文志》第一百六十一《艺文》(七)中记载:“刘焘,《诗集》二十卷”。[79]此刘焘是宋代刘焘。

刘焘著有《树萱录》,见《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小说家类》中记载:“《树萱录》一卷,不著名氏……或云刘焘,无言所为也。”[80]《文献通考》中亦沿用“陈氏曰”。此刘焘是宋代刘焘。而“《树萱录》一卷”在《新唐书》中已见有载,而陈振孙认为“虽见唐志,今亦未必真本”,故可知唐时所载《树萱录》,必不是刘焘所著,而宋代刘焘或许有过同名的著述。

刘焘著有《见南山集》,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诗集类》(下)中记载:“《见南山集》二十卷,秘阁修撰吴兴刘焘无言撰。案:刘焘,字无言,原本作‘刘焘言’,误,今改正。”[81]《浙江通志》载:“《见南山集》二十卷。《书录解题》:‘吴兴刘焘无言撰。’”《文献通考》中亦沿用此说:“陈氏曰:‘秘阁修撰。吴兴刘寿无言撰。’”《万姓统谱》《六艺之一录》《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御选历代诗馀》,以及《宋诗纪事》中均有刘焘著《见南山集》的记载。此刘焘是宋代刘焘。

刘焘著《蓟辽奏议》,见晋江黄虞稷撰《千顷堂书目》卷三十《制诰类》:“刘焘《蓟辽奏议》缺卷,十册。”此刘焘是曾任“蓟辽总督都御史”的明代刘焘。

由以上分析可知,宋代刘焘著有《诗集》和《见南山集》,而是否著有《树萱录》,则不可下定论。明代曾任“蓟辽总督都御史”的刘焘著有《蓟辽奏议》。然无论是宋代刘焘,还是明代刘焘,不但均非《启颜录》的著者,而且均未著过类似《启颜录》的笑话集。或许其曾是《续百川学海》中所录《启颜录》的提供者,或许其曾是《启颜录》的辑录者,具体何因,则无可考。

3.侯白

“两唐书”中载《启颜录》著者为“侯白”,宋朝《通志》《容斋随笔》《〈古今事文类聚〉续集》《绀珠集》和清朝《御定佩文韵府》均沿用此说。关于侯白生平的论述,详见下节。此处主要对侯白的著述进行考证,查其是否著有《启颜录》。《隋书·侯白传》中载侯白“著《旌异记》十五卷行于世”,然其他书中还记载侯白著有其他带有“旌异”二字的书,详见表2-1。

表2-1

从表2-1中可知,侯白所著带有“旌异”二字的书,在《隋书》《北史》《册府元龟》《河南通志》中名为《旌异记》,在《通志》中名为《旌异》,在《法苑珠林》中名为《旌异传》。

从著者“侯白”和卷数“十五卷”来看,《旌异记》和《旌异》为同一书。《法苑珠林》中记载的二十卷本《旌异传》,与十五卷本的《旌异记》相比,多五卷,书名不同、卷数也有差异的两书是同一书吗?经过对《法苑珠林》前后内容的对照发现,《法苑珠林》中他处也有称呼此书为《旌异记》,从《法苑珠林》中他处节录“出自《旌异传》”的内容与十五卷本的《旌异记》的内容相似度很高,故它们当为同一书。然《法苑珠林》中注明此书是“奉文皇帝敕撰”,不知其凭据为何。

《新唐书》中载侯白著有“《杂语》五卷”,其他书中亦有载,见表2-2。

表2-2

其实,“《杂语》五卷”,在《隋书》中有载,但没有著者的记载。这说明隋时《杂语》的著者不明。“《杂语》五卷”,在《旧唐书》中无载。而从表2-2可知,注明《杂语》五卷的著者是侯白,其源头是《新唐书》。

然按《隋书》中的记载惯例,如知著者,必会明言,上文中对《旌异记》的考证,如侯白著有《杂语》,则会在其传和《隋书·经籍志》中明言。但是,在《杂语》五卷的后面则没有。这说明始自唐时“侯白著《杂语》五卷”的观点是后人误传,侯白未著《杂语》五卷。

《齐东野语》中有侯白“注《论语》”的记载,《两般秋雨庵随笔》中亦认同此观点,见表2-3所示。

表2-3

由表2-3可知,《齐东野语》在释“昼寝”时,引用的佐证中有“侯白所注《论语》”的记载,有关“宰予画寝”的记载很多,然均与侯白没有什么关系,虽不知《齐东野语》中的“侯白所注《论语》”据何,然从其所用“尝”字,可知其未核校原书,乃属记误。

一如对“侯白著《杂语》五卷”的考证,如侯白对《论语》有注,则必见他书中有载,这说明侯白没有“注《论语》”的著述传世。

《苏氏演义》中有侯白著“《酒律》”的记载,其他各书中亦见,详见表2-4所示。

表2-4

从表2-4可知,除《苏氏演义》和《说郛》中有侯白著《酒律》的记载,从《石林燕语》开始,均是引用出自侯白《酒律》中的某段语句,从而可以证明侯白曾著过《酒律》。

从《石林燕语》到《天中记》,到《唐音癸签》,再到《历代诗话》中所引出自侯白《酒律》的,摘录如表2-5。

表2-5

从表2-5可知,虽各书用语不尽相同,然均为意思大致相同的一句话,即“酒巡匝末坐者,连饮三杯”。笔者对此句话的出处进行查证,发现侯白另有著“《酒令》”一书的记载,见表2-6所示。

表2-6

从出自《酒律》和《酒令》内容的相似度可推知,《酒令》,即《酒律》。除见有对《酒律》或《酒令》此句的征引之外,不见有对出自此书的其他只言片语的记载,故有对侯白著《酒律》提出怀疑的记载,见表2-7所示。

表2-7

由表2-7可知,在《容斋随笔》和《〈古今事文类聚〉续集》中虽均有对侯白著《酒律》持怀疑的观点,然此二书可视为一书,因为《〈古今事文类聚〉续集》是对《容斋随笔》中洪迈观点的直接摘录。

出自侯白《酒律》(或《酒令》)“连饮三杯”的记载,后世多书引用,考其源头是宋叶梦得的《石林燕语》,《石林燕语》的解释,也屡为后人引用,《天中记》中标明出自《石林燕语》,《唐音癸签》和《历代诗话》亦同《石林燕语》之说。在《石林燕语》中,未有叶梦得于何时何地得见“侯白《酒律》”的记载。笔者考,记载“侯白《酒律》”的源头是《苏氏演义》,而在《苏氏演义》中亦有“今人以酒巡匝为‘婪尾’,又云‘婪贪’也,谓‘处于座末得酒’为贪婪”之语的记载,将其二者合一,便与《石林燕语》中出自侯白《酒律》的“酒巡匝末坐者,连饮三杯为‘蓝尾’”之语大体类似,这说明《石林燕语》对侯白《酒律》记载的蓝本应为《苏氏演义》,是在《苏氏演义》的基础上的误加。

对侯白著《酒令》的最早记载是明人王世贞《弇州四部稿》之《说略》《玉芝堂谈荟》和《山堂肆考》。明人多喜篡改书籍,宋人叶梦得和洪迈两人关于侯白著《酒律》的观点相左,而明人王世贞在其基础上,另辟奇径,将《酒律》改为《酒令》,以混肴视听。

确如洪迈所指,侯白著《酒律》的最早记载见于苏鹗的《苏氏演义》,虽不知苏鹗据何所录,然笔者查考史书,发现正史中,不但没有侯白著有《酒律》的记载,连《酒律》一书的记载,也不见有。一如对“侯白著《杂语》五卷”和“《启颜录》十卷”的考证,如侯白著有《酒律》,则《隋书》中必载,正如洪迈在其《容斋随笔》中表示出对侯白著《酒律》的怀疑,“侯白著《酒律》(酒令)”的观点,亦是谬误。侯白没有著《酒令》。

《苏氏演义》中有侯白著“《笑林》”的记载,《梅磵诗话》中亦见,见表2-8。

表2-8

史书文献中对《笑林》著者的记载,有邯郸淳、何自然等,无侯白的记载,详见表2-9。

表2-9

侯白著《笑林》的记载,最早见于《苏氏演义》中,后有《梅磵诗话》跟随观点。

虽不知苏鹗所据何书,然通过上面的考证可知,侯白著《笑林》的考证结果,一如对同出自《苏氏演义》中“侯白撰《酒律》”的考证结果,侯白不但没有著过《酒律》,亦不曾著有《笑林》。

“两唐书”中有侯白著“《启颜录》十卷”的记载,其他各文献典籍中亦跟随此观点,详见表2-10。

表2-10

《杂语》在《隋书》中有载,说明《杂语》在隋时已经面世。而《启颜录》不似《杂语》,笔者查考《隋书》,无任何有关《启颜录》的记载,对其最早的记载见于《旧唐书》,即注明“十卷”本《启颜录》著者是侯白的源头记载。《旧唐书》中的观点,为后世所沿用。

由此可推知,“十卷”本《启颜录》的面世时间应是在《隋书》和《旧唐书》成书时间之间。如侯白著有《启颜录》的话,按侯白“人皆悦之,或买酒馔求其言论,必启齿发题,解颐而返。所在,观之如市”的受欢迎度,则不可能不为世人所知,这只能说明一如对“侯白著《杂语》五卷”的考证,如侯白著有《启颜录》,则《隋书》中必载,这说明“侯白著《启颜录》”的观点,亦是谬误。侯白没有著《启颜录》。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旌异记》是侯白所著,《杂语》《酒律》(或《酒令》)和《〈论语〉注》是后人误加,非侯白所著。至于笑话集《启颜录》和《笑林》托名于侯白,应与侯白“通侻”的性格有关。《唐代小说史话》中认为“《笑林》,恐怕是《启颜录》的原名……《启颜录》的书名也可能是后人所题,最初只是沿用了《笑林》的书名”[82]。笔者目前尚不能证明这个命题的真伪。但是,通过以上的考证,确知《启颜录》的著者非隋代侯白。

正史记载有隋朝侯白,无唐朝侯白。自标注“唐侯白”出现之后,后世一直延续至今:清末《旧小说》中,虽未明言著者侯白[83]是唐人,但将《启颜录》编入唐代小说中;现在的整理本老根于1999年编著的《中华谐谑十大奇书》之(二)《启颜录》,虽在《导读》中告知“《启颜录》多半为隋初侯白草创”[84],但其封面还是署名“(唐)侯白撰”。

至于为何将侯白的所属朝代误标为“唐”,笔者认为原因有二:其一,“两唐书”中载侯白著有《启颜录》,而《隋书》中无载,故侯白可能被误认为是“唐人”;其二,后世流传的《启颜录》有“白仕唐”[85]之语,此语乃是《启颜录》在其文学加工,即其艺术上的二次创作中的用语,非史实。据《隋书》记载,侯白在隋亡之前已死,断无出仕唐朝的可能,侯白“仕唐”之说,乃是谬语。而不加辨别之人,以讹传讹,故有“唐侯白”著《启颜录》的说法传世。记载“唐侯白《启颜录》”[86]观点的《说郛》《续百川学海》和《山堂肆考》均系明代书籍,说明这种观点始于明人,这种谬误或许与明人的习惯有关,“盖明人刻书,好以意为刊削”[87],“好以意窜乱”[88],“好增删古书,逞臆私改”[89],“凡刻古书,多以私意窜乱之,万历以后尤甚”[90],“明人诡薄,好为大言以售欺,不足信也”[91]。将“隋侯白”标为“唐侯白”的谬误观点,后人需加以警戒。

综上,不论是皮光业,还是宋朝刘焘,或是明朝刘焘,年代均晚于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的抄写时间“开元十一年(723)”,他们不可能是《启颜录》的著者。即使皮光业为其父皮日休的误书,皮日休的出生日期亦晚于卷子的抄写时间。况且,他们都没有类似《启颜录》的著述传世。总之,“侯白”“皮光业”和“刘焘”均非《启颜录》的著者。

二 《启颜录》的成书非一人之力

在对《启颜录》著者的记载中,还有一种是“无名氏”的记载,即《直斋书录解题》和《文献通考》中记载的“不知”著者。

今人研究有认同这个观点的,也有不认同的。《〈启颜录〉及其遗文》认为“从现存辑本看,《启颜录》著者佚名,今传《启颜录》辑本应为唐开元前无名氏所撰”[92]。《〈世说新语〉与其前后》认为“《唐志》有《启颜录》……侯白撰……其有唐世事者,后人所加也”[93]。《历代笑话集》认为“或此书由侯白首创,后代继续有所增加”[94]。《浅论〈启颜录〉》认为“现存《启颜录》内容不是侯白一人所为,可能最初由侯白写作,后代文人陆续有所增加”[95]。《〈启颜录〉与中古时期的笑话集》认为“著者并非侯白,它应出自众人之手,是集体创作的结晶”[96]。《〈启颜录〉笺注》认为《启颜录》“出自众人之手,是集体创作的结集”[97]。《〈启颜录〉成书考》认为著者“应系唐人”“侯白并非《启颜录》的独创者或首创者,该书是民间广为流传的旧闻旧事、民间传说的集合,经历了长期民间集体创作过程,后由某一文人搜集到一起,整理润色,写为定本。集中故事以类相从,且均为志人故事,因以调笑娱乐为主,定名为《启颜录》”[98]。《谈敦煌本〈启颜录〉》认为“《启颜录》中的大部分故事,最初应是口头创作,靠耳口相传,在流传过程,不断充实丰富,然后才有文人收集、整理写定,进入笔头,最后结集成书”。[99]即“《启颜录》中的大部分故事,最初应是流传在民间、口耳相传的集体创作,然后才有某一文人收集整理写定,集结成书”[100]。但《启颜录》收录来自正史的内容,不属于“口头创作”。

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中没有著者的信息,据有关南北朝和隋唐时期名人的记载推知,《启颜录》的撰者应是和这些人在同一时代生活,由于这些人生活的时间跨度比较大,那么《启颜录》不可能是一人之力能编撰完成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亦认为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与太平广记所引者,同为唐人增订续补之本,因其中兼有侯白故事与唐代故事”[101]。总之,从《启颜录》的内容来看,其具体撰者不明,成书不能归功于某个人。

第二节 《启颜录》著者托名侯白

《启颜录》的著者为何托名侯白?“笑话讲述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对其艺术加工重新塑造过的却有一定典型性的箭垛式人物,可是其人其事愈传愈远,以至竟会把记述这些传闻的文字,附会成了该人的著作。……古希腊《伊索寓言》……后世皆以‘伊索寓言’称之,其实它仅是在伊索名下聚集后人集体累积编作成书的一部寓言集而已。”“艺术史上的一个屡见不鲜的事实:艺术家的艺术思想,毕竟是受制约于他的社会生活态度的”[102],“《启颜录》与侯白的关系,恐怕与此相类似”。[103]因“侯白是箭垛式人物”,故而托名,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因为《启颜录》中的“箭垛式人物”,不止侯白,还有东方朔。

本节从史书文献中对侯白性格方面的记载和《启颜录》中对侯白内容的选录侧重两个方面,对《启颜录》著者托名侯白进行论述。

一 侯白生平

《启颜录》著者托名侯白,应与其性格有关,也与其英年早逝有关。

1.侯白“有捷才,性滑稽,尤辩俊”的性格特征

侯白生平,见《隋书》卷五十八《陆爽传》附《侯白传》[104]

陆爽,字开明,魏郡临漳人也。……爽同郡侯白,字君素。好学,有捷才,性滑稽,尤辩俊,举秀才,为儒林郎。通侻不恃威仪,好为诽谐杂说,人多爱狎之,所在之处,观者如市。杨素甚狎之,素尝与牛弘退朝,白谓素曰:“日之夕矣。”素大笑曰:“以我为牛羊下来邪?”高祖闻其名,召与语,甚悦之,令于秘书修《国史》。每将擢之,高祖辄曰:“侯白不胜官”而止。后给五品食,月余而死,时人伤其薄命。著《旌异记》十五卷行于世。[105]

关于《隋书》记载侯白仕途生涯开始的“举秀才”,《唐摭言》中言“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如侯君素……隋之进士也”[106]。笔者按:《唐摭言》的说法,有待考校。原因有二:其一,侯君素,即侯白,由《隋书》中的记载逆推他应是开皇年间的秀才,而非“大业”,即“开皇中,又有魏郡侯白……秀才,为儒林郎”[107]。其二,“房乔,字玄龄,齐州临淄人……年十八,本州举进士,授羽骑尉”,由贞观二十二年(648)“薨,年七十”[108]逆推,他“举进士”的时间亦是开皇年间,即开皇十六年(596)。由此可知进士非“隋大业中所置也”,再如“正玄……隋开皇十五年,举秀才”和“正玄弟正藏……开皇十六年,举秀才”[109]

《隋书》中所载的侯白,在“举秀才”后的官职“为儒林郎”,而《河南通志》中有对“隋侯白墓”中侯白官职的记载是“礼部尚书”,墓地在“临漳县城北二里”[110],但《隋书》中没有侯白身为“礼部尚书”的记载。通过《河南通志》卷六十五《文苑》之《彰德府》中对侯白生平的记载与《隋书》中所载侯白的生平进行比照,发现两书中所载的侯白,确属一人。据《隋书》中对侯白的记载,侯白的最高官俸是“月余”的“五品食”。至于墓上所刻“礼部尚书”,应与正史中对侯白记载时的三个相关人物(陆爽、杨素与牛弘)有关,三人中除陆爽因“尝奏高祖云:‘皇太子诸子未有嘉名,请依《春秋》之义,更立名字’”[111]的“多事”之举,使得“子孙并宜屏黜,终身不齿”而外,杨素与牛弘均有为官礼部尚书的记载。侯白与陆“爽同郡”,陆爽是“魏郡临漳人也”,那么可以确知侯白乃是“魏郡”人,至于是否与陆爽同为“临漳人”,则不能确知。虽隋侯白墓地在“临漳县城北二里”,但不能肯定其籍贯一定是临漳县人。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河南通志》中对侯白“礼部尚书”的记载有误。

《隋书》中的侯白“为儒林郎”,而儒林郎,是散官,见《通志》卷五十七《职官略》第七《散官》第十二中载:“儒林郎,隋置散官,盖取前史儒林传之义,唐因之。”《隋书·百官志(下)》中言:“秘书……又置儒林郎……正七品。”[112]散官无实职,见“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113]散官不但无实职,且无俸禄,见“散官自五品依本品衣服,而无俸禄”[114]。而隋高祖后给侯白“五品食”,高于儒林郎的正常待遇,也充分说明“隋世重举秀才,天下不十人”[115]

侯白是一个喜欢说笑,且善于说笑之人,“有捷才,性滑稽,尤辩俊”,且“好为诽谐杂说”的性格使其非常受欢迎。对侯白“所在之处,观者如市”的记载,亦见(唐)苏鹗《苏氏演义》卷(下)中的记载:

侯白,字君素,魏郡邺人,始举秀才。隋朝颇见贵重,博闻多知,谐谑辩论,应对不穷。人皆悦之,或买酒馔求其言论,必启齿发题,解颐而返。所在,观之如市,越公甚加礼重,文帝命侍从以备顾问。撰《酒律》《笑林》,人皆传录。[116]

侯白的个性特征,是《启颜录》托名的重要原因。从《苏氏演义》中的记载可知,侯白不但“所在,观之如市”,而且“或买酒馔求其言论”。从《启颜录》流传的角度而言,侯白“所在之处,观者如市”的受欢迎度,更是《启颜录》托名侯白的另一个动因。

2.侯白早逝的生命经历

《隋书》中无侯白具体生卒年的记载,不管是在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中,还是《太平广记》对《启颜录》的收录中,均称杨素为“越公”,由此可知,杨素与侯白的相识是在开皇九年(589)以后,因为杨素是该年被“封越国公”,在大业二年(606)时,“改封楚公”[117],而《启颜录》中对杨素的称谓从未用过“楚公”,由此可推知,侯白的死亡时间当在杨素之前,且在杨素于大业二年(606)“改封楚公”之前。从《隋书》中“后给五品食,月余而死”,其死亡时间当在开皇年间,且应在隋高祖驾崩之前。从其传记中“时人伤其薄命”之语来推,侯白是短命,英年早逝。侯白短命的原因,《册府元龟》中将其归为“命”,将侯白的事迹放入《运命》篇中,因为:

老子曰:“命不可变。”仲尼曰:“其如命何?”故圣人之罕言,君子所以安之者也。若夫穷达之数,修短之运,岂有真宰持之者焉?至乃徳叶人望,才堪世用,将遭奇遇而不克享,功宣定,忠存官次,宜膺显报而不能,及形朝廷之叹息,增后来之慨慕,斯因命与时戾,事与愿乖,非可以究其所由者已。[118]

从上文可知,侯白的“薄命”早亡,是“事与愿乖”的事情,也是没有办法穷究其原因的事情,因为“命不可变”。侯白的早亡,为《启颜录》的托名于他,从客观上准备了一定的条件,因为已逝之人,不会出来澄清自己是否曾有过此著述。

《谈敦煌本〈启颜录〉》中亦认为,“史载侯白‘好为俳谐杂说’,而又‘有捷才,性滑稽,尤辩俊’,于是当时许多笑话、趣闻等,很容易附会到他的身上,这就是《启颜录》题‘侯白撰’,书中却又‘直称侯白’和‘有唐世事’的原因”[119]

二 《启颜录》中对侯白内容选录的侧重

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中有关侯白的内容,见于“辩捷”类和“嘲诮”类,而“论难”类和“昏忘”类中无。从在两类的排序位置来看,基本都位于两类的后面,大体类似于“压轴”的位置。“嘲诮”类将有关侯白的内容放在一起,但未用“又”字等将有关同一人的内容连接起来的做法,也不同前面有关“石动筩”和“徐之才”笑话的排序标准。这种安排,从侧面可以看出是著者附名侯白的痕迹。

“辩捷”类第16则《马价贵贱》是侯白与陈使之间的较量,无现实发生的基础,乃为杜撰。第17则《问一知二》,是其与越公杨素之间的笑话。这两则首见于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

“嘲诮”类第42则《就胡眼看》,发生的时间是“开皇初”,据正史对侯白生卒时间的记载可推侯白当时应还在世间。其与“富人”之间的行为,符合正史中的形象,亦有其现实基础。第40则《唯声不同》和第41则《吹勃逻回》中没有时间的记述,是侯白骗吃“富贵公子”和“村中”“礼席”的事。按《隋书》中侯白“所在之处,观者如市”和《苏氏演义》中“或买酒馔求其(侯白)言论”的记载,侯白一般不需要做出骗吃骗喝的行径,故这两则有关侯白骗吃骗喝的内容,乃是后人杜撰,加附于侯白之身。这三则仅见于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

侯白内容首见于《太平广记》的有第73则《回何敢死》、第74则《是六斤半》、第75则《愿君避道》、第76则《头中深水》、第77则《此是阿历》、第78则《是胡燕窠》、第79则《此是犊子》、第80则《见青草湖》、第81则《醉胡服孝》和第82则《好狗吠声》。

第73则《回何敢死》是侯白在“州举秀才至京”时,与“仆射越国公杨素并马言话”的内容。第74则《是六斤半》是“开皇中”出六斤参杨素时,侯白为其题名的内容。第75则《愿君避道》侯白为“散官”,出省门时碰见杨玄感,为杨玄感说一个好话的内容。第76则《头中深水》是侯白与杨素关于入深坑的笑谈内容。从所谈内容的相似性来看,与第85则《为甚入坑》中杨素与有口吃之人所谈内容相似。第77则《此是阿历》是侯白与雅俗关于道士谜语的内容,从其重复谜面而不重复谜底的笑话手法运用来看,与有关石动筩的第70则《更作一个》相似。第80则《见青草湖》和第81则《醉胡服孝》是侯白与杨素与“路中遇胡”的内容,从它们所用谐音的逗乐手法来看,同第73则《回何敢死》中所用的艺术手法相近。以上几则,均是侯白与杨素相关内容的记载,《隋书》中载,侯白与杨素交好,由此可知,此几则有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基础。第82则《好狗吠声》是侯白在“未知名”时,与“本邑令宰”谈话的内容。从其似无意实有意让对方学动物叫的艺术手法来看,与第104则《兄作鸡鸣》中所用的艺术手法相似。第78则《是胡燕窠》和第79则《此是犊子》是侯白“仕唐”时的内容,从《隋史》中对侯白卒年的大致记载,可知侯白没有“仕唐”的丝毫可能。故此两则的内容,是依附于侯白的杜撰内容。且这两则的艺术手法相似,均是应用不似谜语的谜语进行逗乐,应属在《启颜录》的成书过程中的后加内容。

以上这几则,是在敦煌卷子S.610《启颜录》中所记载有关侯白内容的基础上添加的,为《启颜录》的著者托名侯白给予更多的力量支持。

总之,侯白的个性特征,是托名侯白最主要的原因。《启颜录》应是在“及隋氏建邦,寰区一统,炀皇好学,喜聚逸书”的大背景下产生,此时,侯白已经辞世,这更为《启颜录》托名侯白提供便利。“隋世简编,最为博洽。”“及大业之季,丧失者多。”[120]这种鱼龙混杂的大形势,为《启颜录》著者托名侯白提供了时代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