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社会观念与政治秩序论稿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三 灾异论:“不时不食”的哲学基础

汉代饮食生活中的“不时不食”观念为月令的执行提供了有利的社会意识基础,然而,月令作为制度规定,至多可以强化人们的“不时不食”观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释这种观念的产生。实际上,汉人的“不时不食”观念源于当时盛行的天人感应理论(主要偏向于灾异论)。有学者指出:“天人相应作为体现两汉时代哲学思潮的核心话题,上至帝王大臣、经学家、自然科学家们,下至黎民百姓,都以其为思维模式。”[25]而说灾异也因此成为汉代政治生活中的经常现象。陈侃理说:“灾异论的要点是人事必须符合自然节律,也就是‘行当时之令’。”[26]否则就会产生所谓“灾异”,也就是说,灾异是人们反自然节律而行的外在表现。而在各式各样以背离“自然节律”为基本特征的灾异中,有一类被称为“草妖”[27]的,其中就包括一种“不时”现象,即冬季桃李开花结果。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28]《公羊传》解释这个记载是“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29]我们注意到,两书并没有直接将李梅冬实现象做过多引申,只是说它违背自然规律。《穀梁传》对这件事情的解释含义不明:“实之为言犹实也。”[30]也没有与现实政治做过多联系。不过,去汉未远的晋人范宁引京房《易传》曰:“从叛者,兹谓不明厥妖,木冬实。”京房是西汉后期人,他认为国家将会出现叛逆者时,如果统治者没有意识到这个危险,就会出现“木冬实”的现象。由此可以看出,最迟自西汉后期起,汉人已经开始习惯于将冬季开花结果现象与现实政治勾连起来。

《史记·秦本纪》:“(秦献公)十六年(前369),桃冬花。”[31]司马迁没有对此做过多解释。而《汉书·五行志》记载此种现象时,则进行了灾异化解读,如汉惠帝二年“冬雷,桃李华”,五年十月,又见“桃李华”。从《春秋》三传到司马迁到京房再到班固,他们对“李梅实”“桃李华”的解释程度,大体上反映了先秦至东汉间灾异政治哲学的发展轨迹。汉代论说灾异最终要“归结于论政”,[32]具体到对这类反季节现象的政治解读,传统看法大体有两种。一是认为错在君主,“君舒缓甚”,“骄臣当诛”[33]而不诛,以致此灾。如《韩非子·内储说上》曰:“宜杀而不杀,李梅冬实。”[34]二是以刘向为代表,认为此灾异“象臣专君作威福”。[35]虽然各有侧重,但实可视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个问题就是政治秩序的紊乱。

不管解释为君弱还是臣乱,毕竟还局限在朝堂上。《焦氏易林》一书反映了汉代相对较低层次的社会思想,该书对冬季“李梅实”的现象也很关注。如卷一《屯·师》:“李梅冬实,国多盗贼。扰乱并作,君不得息。”卷四《同人·损》《谦·小过》、卷五《观·旅》等条目的文字与之大同小异,也将“李梅冬实”视为“国多盗贼”的外在表现或预兆。而卷六《剥·益》:“扬花不时,冬实生危。忧多横贼,生不能服。昆仑之玉,所求不得。”以及卷七《大过·蒙》:“阳失其纪,枯木复起。秋华冬实,君不得失。”[36]则更上一层,把秋冬开花结果的自然现象归结为一大类灾异,认为预示着“生危”和“失纪”。这与代表上层意识的经典解读具有一致性,说明民间对桃李冬实的解释已经扩展到社会治安等密切关乎民生的问题上。

发生的反季节现象被视为现实政治失序的感应,正所谓“国无道”则“夏寒冬温,春热秋荣”。[37]这种思维模式一旦萌生,势必影响到汉人对人工造成的“不时”作物的看法,因为反季节种植必然导致瓜果蔬菜在冬季里开花。并且由于是人本身造成的,体现出比自然界自生的反季节现象更为强烈的对自然节律的违背。如果说自然孕育的“李梅冬实”仅仅是在警示统治者,而统治阶层主导的反季节栽培及消费则无疑属于自作孽的昏乱之行。从这个意义上讲,汉人秉持的反对反季节种植的态度,实以灾异论等神秘主义政治哲学为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