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1938)是欧洲近代认识论史上最后一位哲学家,他的现象学认识论是对近代认识论的超越。他不仅要打通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阻隔,也要打通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间的阻隔,还要贯通自然科学与德国观念论之间的断裂。
本书是对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思想的专门论述。主要梳理和讨论了与胡塞尔的认识批判相关切的问题,包括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1650)、休谟(David Hume,1711-1776)、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1838-1917)、弗雷格(Gottlob Frege,1848-1925)等对胡塞尔思想的影响,从方法自身的系统化产生和构成层面论述了现象学方法。这些问题中,胡塞尔对近代认识论的批判是此前国内外哲学研究中较少顾及的零散内容。胡塞尔毕生孜孜以求地朝向认识之彻底性的方向,如他所言:“哲学的理念本身就包含一种最终有效性和一种有关最终有效性的彻底精神。”[1]就这一方向而言,从认识论的角度研究胡塞尔现象学,是进入胡塞尔现象学的一条有效门径。
从认识论角度研究胡塞尔现象学,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视为那种论证链条明显存在断裂却过度地形而上学化了的“主客二分”的认识论,而是将其视为对于认识活动的系统性构成的科学化把握的那种彻底性的认识论。这对于从整体上理解胡塞尔现象学哲学的思想发展和内在脉络是较为有利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零散的概念研究所导致的思想的乱绪化。科学化的研究需要努力寻找事物的主要内核,并在此内核之上形成一种系统性的研究和对认识的系统性的把握方式,而不是仅仅停留在零散的观察经验和知识经验之上。假令我们也站在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上看待这一问题,与大多数杰出的哲学家一样,胡塞尔不会轻易地坚持对世界的客观性认识的拥有,而只是一再展示自己以主观性通向那种客观性的努力和所达到的程度。所以,胡塞尔不是不可知论者,而是认为认识活动是没有尽头的。同时,限于篇幅和主题化取向不同,本书轻化甚至不得已避开了被学界视为极其重要的一些胡塞尔现象学的概念和术语(这些概念和问题待以后在一种更为系统化的研究中再去处理),而是始终把握胡塞尔认识及思想发展的认识论主线,努力从整体思路上把握胡塞尔的认识和思想。
在论述的主要线索上,本书所表明的是胡塞尔研究的认识论取向。这一论述以认识批判为核心,目的在于探索胡塞尔现象学哲学的内在演化路径。胡塞尔说:“认识批判终结了本质上包含在科学体系的理念中的学科的领域。人们也能够以充分的合法性把握如此宽泛的逻辑学概念,它囊括了认识批判这样一门最终阐明理论理性本质的学科。”[2]胡塞尔在与舍斯托夫(Lev Shestov,1866-1938)的谈话中也表明,对已有认识的根本问题做出澄清,获得彻底性的认识,就需要对已有的认识进行批判,写作《逻辑研究》的初衷就是进行认识批判。
可以毫不怀疑地说,现象学就是在认识批判中产生的。研究胡塞尔的认识批判,是进入胡塞尔现象学的一条门径,因而,拙著以《现象学入门》为主标题是完全合适的,但这并不是普通的入门读物。当然,根据胡塞尔的其他论述,进入现象学的道路还有数条。认识批判包含了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诸多重要问题,因此,它也是“现象学认识论”的导论之一。目前的这项工作也是笔者今后开展的“现象学认识论”专题研究的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