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新闻定义的论争
“新闻”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在《新唐书》。《新唐书》记载,唐初神龙年间(公元705年前后),有一位叫孙处玄的文人说:“尝恨天下无书以广新闻。”西方出现“新闻”一词是在15世纪。1423年,苏格兰詹姆士第一个使用此词:“我把可喜的新闻带给你。”新闻产生于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了解和沟通情况的需要,具有凭借事实传播一定思想观点以影响舆论的作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各种社会集团和各种政治力量都利用新闻作为自己的宣传手段,为推行自己的思想、方针与政策服务,以达到在群众中扩大政治影响的目的。现代新闻学认为,在对新闻事实的状态和本质迅捷地进行报道的形式和作品这个意义上,新闻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新闻,指的是消息形式的新闻作品;广义的新闻是指包括消息、通讯、评论、调查报告等所有的新闻形式及作品,消息是其中最主要的品种;广义的新闻是在狭义的新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新闻按内容分,有政治新闻、经济新闻、文教新闻、体育新闻、军事新闻、法律新闻、民族新闻等;按地区分,有国际新闻、国内新闻、地方新闻等;按性质分,有动态新闻、综合新闻、解释性新闻、经验性新闻、非事件性新闻等等。
关于新闻的定义,长期以来由于所处的时代和所站的立场不同,一直各有各的理解和解释。在西方,关于新闻的定义基本上反映了做出这些定义的时代特征。在对新闻的内涵及其理解上,他们认为,人们大都着眼的是兴趣,对于新事物的兴趣和好奇心,是人类不可抑制的天性。报道使人感兴趣的新事物,就是新闻。从兴趣和好奇心出发,甚至认为只有反常的、不幸的事物才是新闻。西方有一句格言,就表达了这样的思想:“不好的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美国人查里斯·达纳在1869年至1897年主管《纽约太阳报》期间,他说,新闻是社会大多数人感兴趣,而且在此以前从未对它注意过的那些事情。达纳手下的一个编辑据此提出了经典性的新闻定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因为这是正常的,人咬狗才是新闻,因为这是反常的。另外一个新闻的典型定义是美国人斯坦利·瓦利克尔提出来的。斯坦利·瓦利克尔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做过《纽约先驱论坛报》的采编主任。他说,新闻建立在三个“W”的基础上:“妇女(women)、金钱(wampum)和坏事(wrongdoing)。”因此,他认为,新闻应该同这些事情有关,性、钱和犯罪——这些,是人们(男子)遮遮掩掩想要知道的东西。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广播公司《晚间新闻》节目的责任编辑阿夫·威斯蒂说,美国人要求新闻回答下列问题:这个世界是安全的吗?如果它们是安全的,那么在刚刚过去的这24小时内发生了什么事情能够使他们处于更好的境地?从以上不同时期对新闻所作的定义来看,衡量新闻的尺度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发生变化的。
关于新闻的定义,古今中外还有种种不同说法和论争,举数例如下。
国外:
能让女人喊一声“啊呀我的天呀”的东西,就是新闻。
凡是市新闻组长认为是新闻的东西,就是新闻。
新闻包括一切为人们所普遍关心的新近活动。
为大批读者感兴趣的、以事实或思想为根据所进行及时、准确的报道,就是新闻。
新闻是以事件、事实或意见为基础的及时报道。
新闻可以确定为任何可以引起大多数读者兴趣的任何准确的事件或思想。
新闻是对那些使相当多的人感兴趣的事件、事实和观点的及时报道。
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品味的事实。
新闻是最近报道的事情。
国内:
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
新闻是迅速报告大多数人最喜欢注意的近事。
新闻者,使人人引起兴趣之发生事件也。
为大众所应知、所欲知而得时宜的事实,就是新闻。
凡世界上新发生的新发现的与人类生存有关的事实和现象,都是新闻。
新闻是一种新的重要的事实。
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的事实。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有社会意义的事实的报道和评论。
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播。
……
从以上关于新闻定义的种种说法来看,国内外对于新闻的定义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甘惜分同志还认为,给新闻下定义时,着眼点不应是一般的定义,而是特殊地给新闻机构发布的新闻下一个特定的定义,也就是说给报纸、广播、电视中的新闻这一体裁下一个特定的定义,认为,恰当的新闻定义应该是:新闻是报道或述评最新的重要事实的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指出这个定义与以往常见的新闻的定义不同点在于:一是增加了“述评”二字,这里的述评不是说在新闻报道中大发议论,发议论是评论文的事。所谓述评是指在选择事实和解释事实时的政治倾向,是指无形的意见。二是“重要事实”,是值得向人们传播的,引起人们重视的事实,而不是任何无关紧要的小事。三是目的是为了“影响舆论”,这是现代新闻报道的根本作用。四是指出了新闻是一种特殊的手段。其特殊之处在于它让事实说话,记者把自己的观点寓于客观报道之中,因而也是极为有力的新闻手段。
从以上对新闻所作的定义来看,虽然说法不一,但从中可看出大部分新闻学者对于新闻的主要内容或成分是事实,事实的报道必须准确,必须是重要的新鲜有趣的及时地反映和报道这一点上认识是一致的。就我国来说,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我国新闻界大多数人对于新闻的定义,基本上都赞同中共中央宣传部原部长陆定一同志关于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观点(延安《解放日报》1943年9月1日)。认为“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个定义,既体现了新闻报道的客观事实依据,又体现了采访者和新闻机关的主观倾向;坚持了辩证唯物论的实践和认识的对立统一、形式和内容的对立统一、客观和主观的对立统一,具有事物定义应具有的客观性、鲜明性和普遍性,因而是一个比较科学准确的定义。
(199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