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富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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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打好深化教育扶贫“组合拳”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教育扶贫是精准脱贫的关键,是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在脱贫攻坚中,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目的是提高受助者的文化素质。与物力资本救济相比,教育扶贫具有不同特点:一是直接作用于受助者本人,并且需要受助者有较高的参与度。二是不对赈济、扶助对象的经济生活进行显性干预,而是增强其内在改变自己生活境遇的能力和动力。在实践中,教育已被证明是效益远大于成本的投入,其效益不仅在于提高个人长期收入,还包括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增加就业等社会收益,最终有助于在更大范围消除贫困。教育也有助于打破贫困人口传统思维模式,通过接受教育,能够吸收丰富新鲜的社会信息和外界发展理念,让贫困人口摆脱传统束缚,依靠智慧勤劳致富。

一、完善教育扶贫机制

好的机制是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方式方法,完善的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地引导教育扶贫实践,科学高效的机制有助于深化教育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是实现组织管理效率和效果的灵魂,是压实责任、落实教育扶贫的关键环节。宁夏成立了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级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按照“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工作要求,绘制教育扶贫工作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好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打造出上下发力、共同给力的教育扶贫工作格局,形成了推进教育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任务

目标管理是教育扶贫中压实领导责任、激励教育扶贫主体积极性的行为管理方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在银川举行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的讲话精神,教育扶贫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为抓手,精确对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分阶段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面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建立起完善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同时,自治区教育厅于2016年4月制定出台了《宁夏教育精准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年)》(简称《方案》),要按照《方案》要求,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中心任务,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能动作用,实施10项行动计划,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脱贫的根本之策,以全面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基本文化素质和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瞄准短板、精准施策、差别支持,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发展水平,全力保障贫困地区学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通过教育使贫困地区人口“走出去、有技能、能致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教育扶贫资金保障机制

确保资金投入是完成教育扶贫总体目标的重要财力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教育扶贫的经费投入,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扶贫,引导各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完善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教育扶贫机制。要明确建设任务及年度建设计划,确保深度贫困村小学能够达到“20条底线要求”。要大力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要实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要加强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实训条件,支持同心县和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建设。

(四)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有效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在教育扶贫中,开展结对帮扶,既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方法,也是践行共享发展理念、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有重要的作用。要实施学前教育结对帮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域内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村级幼儿园。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积极开展对口帮扶9县(区)农村幼儿园;要实施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县级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城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对口帮扶本乡镇薄弱村小、教学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直管和所辖县(市、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9县(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自治区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和自治区区属中小学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对口帮扶学校;要实施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地区普通高中;要实施职业教育结对帮扶,自治区为9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各遴选1所高职学院和1所国家或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1”结对帮扶;要实施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区内各高等学校发挥校团委、学生会作用,动员本校大学生与贫困学生建立“一对一”长期帮扶关系。建立教师“一对一”对口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支持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企业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

(五)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能够促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开展和巩固教育精准扶贫的成果,有利于优化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结构,解决贫困地区教育之困,进而实现依靠教育脱贫,提高贫困地区居民文化素质,可以有效防治贫困地区脱贫后返贫。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职称评聘、大病救助等倾斜政策,增加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要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为农村小学培养本土化全科小学教师、一专多能初中教师以及幼儿园教师。我们要继续实施重点县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补充教师资助计划,吸引更多人才到乡村任教。深化“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校长教师校际交流,重点引导城区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完善措施,不断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要鼓励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支教。逐步提高了9县(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要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招聘引进办法,加大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数量。要推进“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集中研修、影子培训、跟岗实践、挂职锻炼等形式,到2020年,对贫困地区近3万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长、教师全部轮训一遍。

(六)严格考核督察机制“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考核督察是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的必要工作机制。要建立精准脱贫工作考核机制,将教育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要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督察,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扶贫开发、监察等相关部门,开展教育扶贫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推动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起“县级自查、市级督察、自治区评估”的督导检查机制,开展评估验收,推动自治区各项教育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县级教育督导室对辖区学校开展经常性检查,市级教育督导室每半年对所属县教育扶贫工作情况督察一次,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组每年组织评估检查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县教育扶贫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布督导评估报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级、市级检查与自查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教育督导室报告。自治区建立通报、约谈、督办、表彰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二、全面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自觉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一)明确政策内容

自治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要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要求各市、县(区)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同时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严格落实补助标准。要把专项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当的优质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提供奶、肉、蔬菜等加餐或课间餐。统筹好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地方投入、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二)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供餐

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要从全面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出发,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管理,要求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尽快收回。

(三)规范实施内容

在改善学生营养上下工夫,营养改善计划以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为目标。宁夏按照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供餐内容和供餐模式。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以提供完整的午餐或早餐为主要形式,学校食堂(配餐中心)要根据当地饮食习惯和农业物产制定每日学生带量食谱,每周提前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学生食谱充分体现改善营养,确保肉类、鸡蛋、牛奶、蔬菜、水果等营养搭配。要求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丰富食品种类,确保牛奶、鸡蛋、水果、豆制品、蔬菜制品等安全营养和价值相当的食品合理搭配。鼓励各市、县(区)因地制宜,通过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或政府购买专业配餐企业服务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四)落实责任

明确责任担当,切实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转。各市、县(区)要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市县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5.6元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五)重视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事关生命健康,加强管理不容忽视。各级食药监、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定期深入县(区)和试点学校开展管理指导工作,加强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原材料供应准入退出机制、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留样、校长陪餐、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等环节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供餐覆盖率、食堂安全管理、食堂建设进度月检查、月通报等制度,督促县(区)和学校完善制度措施,实现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严格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督管理,能够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规范使用,使贫困地区学生真正受益该项计划。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务运行过程管理,结余资金,要按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要坚持透明操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都要置于阳光下,纳入县(区)和学校政务公开范畴,便于群众知晓和社会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审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市县资金配套落实及补助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工作,适时进行抽查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开。

(七)抓好监测与评估工作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督促监测县(区)和点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用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三、全面落实扶贫助学政策

扶贫助学政策对实现教育扶贫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精准施策能够有力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只有把各项扶贫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真正实现因人、因户、因村施策,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农民实现脱贫致富。为了落实多元扶贫资助政策,着力构建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构建教育全程免学费体系、构建教育全程精准资助体系,教育部门要实施精准资助、精准减免、精准培训、精准保障、精准配置、精准服务“六个精准”,整合全社会资源与力量,对建档立卡而涉及的教育贫困户及贫困村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扶贫,实现贫困户定期脱贫。各市、县(区)教育局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生,摸清底数、精准识别,确保每一所薄弱学校、每一个贫困学生都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因地、因校、因生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确保2020年如期全面实现教育脱贫目标。

(一)实施精准资助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资助等扶贫政策,要提高贫困家庭贫困生资助标准,积极争取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扩大资助范围。要继续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无缝隙的学生资助政策链,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实施精准减免

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餐覆盖面,扩大校车覆盖面,免收贫困家庭学生校车交通费、贫困家庭幼儿公办幼儿园保育费、贫困家庭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享受缓缴费用先入校的绿色政策通道,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本地户籍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三)实施精准培训

调查贫困户困难原因,建立培训信息档案,依托乡镇农技校、社区、县职教中心等载体,联合多部门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渠道,落实师徒制,做好跟踪服务,为中职学生就业提供保障。

(四)实施精准保障

实行招生保障,自治区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乡村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学生;实施经费保障,设定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教学点不足100人,按100人核算,中心校和完小不足200人,按200人核算;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公用经费由自治区定每生每年6000元提升到7000元;实施师资保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五)实施精准配置

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各类资金,加强贫困村划片学校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教育信息化,推动贫困地区村小和教学点信息化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全覆盖,落实结对帮扶、名师工作室送培送教、优质资源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学互动等,提高薄弱学校教学水平。

(六)实施精准服务“送温暖献爱心”、惠民政策宣讲、就业创业致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大家访活动,帮助学生提振信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积极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9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全部通过国家验收;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全面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行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行动、职业教育技能富民行动、高等教育培养质量提升行动、贫困学生资助惠民行动、特殊困难儿童关爱行动、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教育信息化扶贫助推行动、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等10项行动计划,按照“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工作要求,建立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台账,绘制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根据《宁夏教育精准扶贫行动方案(2016—2020)》要求,宁夏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20年达到7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要把教育作为民生之首、发展之要,下大力气抓教育,促脱贫,使全区教育事业总体实现与全国同步发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确保2020年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