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浮称法
7.3.1 本试验所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丝筐:孔径小于5mm,直径约10cm~15cm,高约10cm~20cm。
2 盛水容器:尺寸应大于铁丝筐。
3 天平或秤:称量2kg,感量0.2g;称量10kg,感量1g。
4 其他:烘箱、温度计、孔径5mm、20mm筛等。
7.3.2 浮称法比重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取粒径大于5mm的代表性试样500g~1000g。
2 冲洗试样,直至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污物。
3 将试样浸在水中24h后取出,将试样放在湿毛巾上擦干表面,即为饱和面干试样。称取饱和面干试验质量后,应立即放入铁丝筐,缓缓浸没于水中,并在水中摇晃,至无气泡逸出时为止。
4 称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的总质量。
5 取出试样烘干、称量。
6 称铁丝筐在水中质量,并立即测量容器内水的温度,准确至0.5℃。
7 浮称法称量应准确至0.2g。
7.3.3 浮称法土粒比重应按式(7.3.3)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1:
式中:——铁丝筐在水中质量(g);
——铁丝筐和试样在水中总质量(g);
Gwt——T℃时纯水的比重。
7.3.4 饱和面干试样比重和干比重应按式(7.3.4-1)、式(7.3.4-2)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1:
式中:mb——饱和面干试样质量(g)。
7.3.5 饱和面干试样含水率应按式(7.3.5)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1%:
式中:w2——吸着含水率。
7.3.6 浮称法比重试验应进行2次平行测定,2次测定差值不得大于0.02,取其算术平均值。
7.3.7 土粒平均比重应按式(7.3.7)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1:
式中:Gs1——粒径大于5mm土粒的比重;
Gs2——粒径小于5mm土粒的比重;
P1——粒径大于5mm土粒占总质量的百分数(%);
P2——粒径小于5mm土粒占总质量的百分数(%)。
7.3.8 浮称法比重试验记录应按表7.3.8填列。
表7.3.8 比重试验记录(浮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