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三角高程测量
5.3.1 三角高程测量宜在平面控制网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
5.3.2 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1 D为测距边长度(km);
2 路线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长度限值;
3 补点可用两个以上单方向交会求得,其求得之高差较差与对向观测高差较差相同。
5.3.3 垂直角及边长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垂直角、边长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垂直角、边长宜采用全站仪观测。当采用光学经纬仪进行垂直角观测时,应根据垂直角检测精度,适当增加测回数。
5.3.4 垂直角和边长观测前,应对使用的仪器按本标准第4.3.5、4.3.6条和第4.3.16条的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方法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中第9.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垂直角的对向观测。
5.3.5 三角高程测量的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始记录和起算数据应进行严格检查。采用电子记录方式时,记录要求应按照《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CH/T 2004和《三角测量电子记录规定》CH/T 2005的规定执行。记录程序应符合本标准第3.0.2条的要求,并应打印出原始观测数据检查校对;
2 宜使用天顶距计算观测高差。全站仪在输入各项改正参数后,可直接从显示窗上读取观测高差;
3 对向观测高差应按本标准公式(5.3.5-1)进行地球曲率和折光差改正计算;
式中:r——地球曲率及折光差改正数(m);
R——地球平均曲率半径(m),中纬度地区采用6369000m;
S——测距边水平距离(m);
K——折光系数,取0.13。
4 计算对向观测高差较差、附合或环形闭合差,并应符合本标准表5.3.2的规定;
5 按本标准公式(5.3.5-2)计算每千米高差测量的偶然中误差,其绝对值不应超过本标准表5.3.2规定的相应等级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1/2;
式中:MΔ——每千米高差测量偶然中误差(mm);
d——对向观测高差较差(mm);
S——测距边水平距离(km);
n——d的个数。
6 按本标准公式(5.3.5-3)计算每千米高差测量的全中误差,并应符合本标准表5.3.2的规定;
式中:MW——每千米高差测量全中误差(mm);
fh——附合或环形闭合差(mm);
L——计算各fh时,相应的三角高程路线长度(km);
N——附合路线和闭合环的总个数。
7 平差计算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应符合本标准第3.0.2条的规定,对输入的原始数据和注记应进行校对。四等高程应进行严密平差、五等可进行简单配赋平差。平差后的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应符合本标准表5.3.2的规定;
8 内业计算应取位至1mm,高程成果取位四等应取至1mm、五等应取至1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