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非法供水 供电和违反河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向流域内非法开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