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9章 防汛抗旱
第二十七条 流域内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流域内州(地)、兵团师负责履行辖区内的防汛抗旱职责。塔管局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流域内开展防汛抗旱的协调、调...
后续精彩内容,上QQ阅读APP免费读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登录订阅本章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