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流域内利用水能资源建设发电项目的,应当与防洪、供水、灌溉、生态和环境保护等统筹协调。发电企业应当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合理安排发电计划,确保防洪、供水、灌溉和生态安全;建设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