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费用、交易机制及其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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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建设工程交易一般先由工程发包方通过某种招标机制确定工程承包方和交易价格,当交易双方签订工程交易合同之后,工程进入“边生产、边交易”的活动。与一般交易相比,建设工程交易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先订货,后生产”。一般交易通常是“一手交钱,一手易货”,而建设工程交易是“先订货,后生产”,即先通过招标确定工程产品的“生产方”,然后再组织工程产品的生产或实施。事实上,工程招标仅是工程交易的开始,后面还存在着复杂的交易过程。

(2)交易过程伴随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建设工程交易过程通常受众多因素的影响,且交易过程相对较长,因而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不完备性,使交易过程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

(3)交易双方都面临较大的风险。由于建设工程交易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包括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交易合同的不完备性,以及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等,使交易双方均面临较大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阶段,投标人为了中标,可能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优势谎报自己的成本估价,即出现所谓的“逆向选择”问题,另外,招标中还可能出现非法围标等行为,由此给业主方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后阶段,发包方面临着“道德风险”,而承包方则面临实际成本高于投标价的风险。

(4)发包方对承包方能力要求的特殊性。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能力要求通常包括对承包方技术、财务能力以及信用的要求。针对建设工程交易“先订货,后生产”的特点,发包方客观上有必要对承包方的技术、财务能力以及信用提出要求,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能得到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工程产品。其中,技术能力包括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技术条件、类似工程经验等方面;财务能力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基本支付和抗风险的最大支付等方面;信用即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诚信水平,是一种特殊的履行工程的能力。

由于项目的复杂性、人的有限理性和合同的不完备性,会造成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业主和承包人在信息上的不对称性,承包人的利益目标与业主的利益目标不完全一致,承包人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难以避免,并由此产生交易费用。在委托代理的框架下,业主的目标是应用激励手段,使在满足承包人激励相容和参与约束下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实现业主的利益目标,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施工承包人提供高质量的工程项目,同时增加业主和施工承包人的效用,得到帕累托改善。

建设工程产品是典型的合同产品,其交易是以合同作为纽带,合同是交易关系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合同,作为它签订之后所获条件的函数,是对缔约者预期行为(责任与义务)的具体表达。任何交易(条件),都需要某种形式的合同进行规范、激励和治理。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能在多重均衡的情况下协调独立地行动;能使依赖未来事件的交易得到执行;能促进有利于提高事后交易总剩余的事前投资和生产。

在交易视角下,研究考虑交易费用的工程合同设计,也就是为工程交易双方设置博弈的规则。建设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与交易过程相交织,发包方面临着来自承包方的“道德风险”“敲竹杠”,并由此产生很高的交易成本。建设工程交易中交易费用的存在,客观上要求工程发包方不仅要合理设计招标机制,而且要科学设计合同激励机制,通过合同后的激励措施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费用。然而事实上,对建设工程发包方,除要实现工程质量和进度目标外,其追求的并不是简单的工程合同价最小,而是工程造价最低。工程造价包括了工程交易合同价和交易费用。

在美国的一些州,如弗吉尼亚州(Virginia),已经通过立法,允许该州的交通管理局(DOT)在PPP项目采购的账目中把交易费用考虑进去。

因此,有必要建立能使学术界和工业界都能普遍接受的关于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在此概念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对建设工程领域的交易费用进行统计分析,找到影响交易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有必要基于交易费用经济学构建工程交易模式和交易机制的设计框架,提出考虑交易费用的工程发包模式、招标机制和合同设计模型和方法;有必要探究工程交易不确定性、交易费用和项目绩效的内在机理,从而达到建设工程项目绩效改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