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工程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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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常用采购方式简介

经过200年左右的工程建设管理的实践,人们将工程采购方式分为设计-招标-建造/施工(design-bid-build,DBB),即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和设计施工一体化(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design-build,EPC/DB),即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方式两大类。

一、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

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是国际上最早应用的工程采购方式之一,也是目前国内应用最普遍的采购方式。

1.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的内涵

采用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即DBB方式,项目投资方/业主方,一般首先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决策的基础上,首先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在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业主方组织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招标,中标承包方承担施工或设备制造任务,直接对业主方负责,并接受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工程施工发包的范围,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又可进一步分为施工总承包方式和分项直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是将工程的施工作为一个整体发包,并组织招标。分项直接承包方式,是根据工程特点,按子项工程、专业工程或工程设备等,分成若干部分,分别进行发包,并组织招标;在该方式下,存在合理分标的问题。在这两种承包方式下,经业主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施工内容或部分工程设备制造进行分包。

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下,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关系如图11所示。图11中,工程监理方可是一个或多个,工程监理方的选择是以工程施工或制造承包合同为基础的。

2.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的特点

(1)在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下,可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市场情况,科学组织分标,充分利用竞争机制,降低合同价,选择专业承包人。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合理分标后,可使每个标的规模相对较小,使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增加,进而提升工程招标的竞争性,促使工程整体的合同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同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将其单独分标后,也有利于业主方直接选择优秀的专业化承包人,避免由于分包而增长委托代理链,导致业主方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控制难度增加的不利局面。

图1 1 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各方关系

(2)在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下,一般承发包合同较多,业主方的协调管理工作量大,交易成本较高。业主方要组织多次工程招标,并与多个承包商签约。显然,工程合同增加后,管理界面复杂,合同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工作量大,而且分标的数量越多,协调工作量越大,交易成本也越高。

(3)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对业主方的管理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采用该方式不仅交易费用高,而且要求业主方有较高驾驭建设市场和工程技术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决策等方面的能力。例如,合理分标的前提是要对工程技术的特点有充分的把握,同时对建设市场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根据工程特点,对工程进行合理分标,并在建设市场上找到相应的承包商。又如,施工合同分多后,对排除标段间的施工干扰、不同标段间进度和资源供应等方面的协调提出较高的要求,若业主方缺乏这种管理和协调能力,施工过程中的索赔、合同纠纷和争端将会大量出现。

(4)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特别是采用分项承包方式时,要求工程项目各部分相对独立或能组织独立施工。各标段相对独立,即内在依赖性弱,是减少标段间施工干扰的基本条件,而标段间相互施工干扰对工程交易成本的增加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一般内在联系紧密的工程项目,不宜采用分项承包方式。

3.设计施工相分离的采购方式的适用场合

(1)业主方项目管理能力强。业主方应有一支各方面人才配套齐全的建设管理队伍,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决策能力、项目沟通协调和项目控制等方面的能力。若项目业主不具备上述能力时,其应委托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他的代理,对项目进行管理。

(2)工程项目相对独立,内在依赖性较弱。在这种情况下,采用该方式后,设计施工的影响,或施工干扰不会明显,协调交易的成本也不会大幅度增加。

(3)建设市场相对发育完全,专业化的施工承包人有相当高的水平。当专业施工承包人对某一部分工程施工没有明显优势时,采用该方式或将某一部分工程施工单独分标可能就失去了意义。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方式包括DB、EPC和CM采购方式。

(1)DB方式是一种较为古老的工程采购方式。在古代营造商/匠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当设计和工程施工变成两种不同的职业时,才被DBB方式所代替。至20世纪下半叶,伴随着建筑行业专业化和“碎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技术和成本信息转移到分包商和供应商中,许多项目业主意识到,分包商和供应商的早期介入,能给设计人员带来最新的施工技术和成本信息,有助于改善设计的可建造性和降低工程成本。因此,DB方式作为对DBB方式的变革,被“重新”引入。当然,DB方式被重新认同,是建立在经济、技术得到长足发展基础上的。因此,现代的DB与100多年前的DB不能同日而语。现代采用DB方式时,业主方首先聘请咨询顾问公司,明确拟建项目的功能要求或设计大纲,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DB总承包人,并签订相应的总承包合同。DB承包人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DB承包人可以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部分或全部工程。其主要特点是构建了“单一责任制”,DB总承包人为业主方提供“一站式”服务,业主方也只面对一个DB承包人。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工程设计分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包括技术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因此,考虑到DB总承包人可以在初步设计时介入,也可在详细设计时介入,DB方式可细分为DB(初步设计)和DB(详细设计)。

(2)EPC方式。从本质上讲,其是DB的衍生方式。在这种采购方式中,总承包商除了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外,还需要将服务范围向前、向后拓展,即从工程项目的策划开始,一直到项目的试运行全部由总承包商来完成,项目业主只需提供必须的资金,然后“转动钥匙”即可运行设施。虽然EPC是DB的衍生方式,但它们的适用范围却有所不同。DB方式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很少涉及复杂设备的采购和安装;EPC方式一般适用于大型工业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冶金、电力行业,建设项目都具有投资规模大、专业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在这类工程中,设备和材料占总投资比例高、采购周期长,很多设备需要单独定制,甚至需要设计并制造全新的设备。如果等到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后才开始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那么整个工期就会拖得很长,对于业主来说,这是非常不利的。而采用EPC方式,在设计的同时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而且设计和施工实现了深度交叉,从而有效地缩短了建设工期。

(3)CM方式。这是美国人率先提出的一种采购方式。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建筑行业工业化和专业化的持续发展,对于业主方来说,项目的大部分任务由专业化分包商完成,总承包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管理者而不是营造商。因此,许多私营业主开始以管理技能作为选择总承包商的标准。此外,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的建筑行业遭受着两位数的通货膨胀,业主迫切需要采用“快速路径(fast track)法”缩短建设工期,以便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在这种背景下,一种与快速路径法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模式,即CM方式应运而生。采用CM时,业主方、施工承包方(CM经理)、工程设计人员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他们具体分工不同,工程设计人员主要负责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CM经理对设计工作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布局和设计时,CM经理要考虑到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在施工阶段,CM经理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与专业承包商签订合同,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一般情况下,业主方要求CM经理签订最高保证价合同,以保证业主方的投资控制。该方式的主要特点是,在项目团队中引入了CM经理,并利用CM经理的施工经验和管理协调技能,改善了设计的可建造性和项目团队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渠道,促使项目团队成员间协作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