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环境风险
1.2.1 风险
现时学术界对风险的内涵没有统一的定义,由于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或对风险的研究的角度不同,不同的学者对风险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从广义上讲,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就认为该事件存在着风险,识别风险与否的关键在于“不确定性”。
“风险”一词在词典中的定义为“危险,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王同亿,1992)。在《辞海》中的定义是:“人们在建设和日常生活中遭遇能导致人体伤亡,财产受损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杜甫的阶级意识》写到:“店老板躲过了风险之后,逃回来了。”马烽西戎《吕梁英雄传》第十一回:“说时,皮鞭在王臭子身上、头上,好像捶泥一样的响起来。这等风险,王臭子却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些都表明了风险是指一个事件产生我们所不希望的后果的可能性。
风险(risk)的真正语源是意大利古语“riscare”,法语中写成“risqué”,意思为“run into danger of uncertain origin”(在未知由来下,遇到危险)。一些国外学者将风险强调为损失或结果的不确定性,如美国学者小阿瑟·威廉姆斯和理查德·M.汉斯将风险定义为“在给定条件下和特定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毕军等,2006)。还有一些学者定义为在给定的条件和某一特定的时期,未来结果的变动或者不利事件或事件集发生的机会,我国学者胡二邦(2009)将风险定义为“不确定危害的度量”。
现代意义上的风险一词,已经大大超越了“遇到危险”的狭义含义,经过多年的演化,风险一词已经逐步进入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个领域,且与人类的决策紧密联系,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频率很高的词汇。但无论如何定义风险一词,其关键含义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或损失”这一点始终没有变化。
以上风险强调的是损失,事实上风险在很多情况下也代表着收益。风险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属于广义风险,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则属于狭义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在本书中饮用水水源的环境风险更趋向于损失的不确定性,属于狭义的风险。
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可识别和控制性、不确定性等特征,由于风险的存在需要规避风险、降低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带来风险成本。按照风险的产生原因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本书中以自然风险为主。一般说来,形成风险有三个基本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由风险因素导致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造成损失。一个完整的风险过程需要对这三个基本要素进行分析,提出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实施决策、检查反馈的要求,实现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的目标。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风险损失的间接原因。我们在饮用水水源日常环境管理中建立的风险源名录就是典型的风险因素。根据性质不同,可以将风险因素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两大类。有形风险指的是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损失机会或加重损失程度的因素,无形风险指的是与人的心理或行为有关的风险因素,通常包括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在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理中,通常指的是有形风险因素,而诸如企业责任人风险意识不强等在内的无形风险也是通过有形风险体现出来的。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是损失的媒介。在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中,水质污染是典型的风险事故。风险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会导致损失。风险事故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如果风险事故是造成其他事故的原因,那么就成为风险因素。例如下冰雹路滑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它是风险事故。
3.风险损失
损失是指非预期性价值的减少,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伤害,又称为实质损失,如水污染事件导致的停水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用经济来衡量,就需要建立一种计算方法来进行评价。
就损失而言,存在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概念。损失频率是指在确定的时间内发生风险事故的次数;损失程度则是风险事故导致标的损害程度,例如可以通过损失价值的百分比来体现。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损失的确定方法,决定了不同风险评价的过程。
1.2.2 环境风险基础
目前,我国在实际应用中将环境风险与生态风险未能统一对待,因而环境风险和生态风险的定义也不一致。毕军等(2006)将环境风险定义为由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引起的,通过降低环境质量,从而能对人类健康、自然生态产生损害的事件,可以用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来表示。环境风险的概念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利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二是该事件发生后的后果。
殷浩文(2001)将生态风险评价定义为研究一种或多种压力形成或可能形成的不利生态效应的可能性的过程,是一个预测污染物对生态系统或其中某些部分产生有害影响可能性的过程。生态风险评价的目的是使用有效的毒理学与生态学信息估计有害的生态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从这样的定义上可以看出,其与一般环境风险的主要区别体现在风险受体上,这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评价终点。
一般地,环境风险是由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通过环境介质传播的,能对人类社会及其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损失等不利后果的事件的发生可能性。环境风险具有两个主要特点,即不确定性和危害性。基于以上的考虑,环境风险包括了生态风险的概念,在本书中使用环境风险统一说明。
基于前述风险的定义,除了不确定性特征外,环境风险还具备系统性和关联性特征,因而系统理论、控制理论和法律基础是环境风险的基础理论。基于系统理论,要将环境风险看成一个系统进行整体分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由于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差异,也会给风险受体带来很多不确定性,任何一个系统环节都会因为其他系统环节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结果的差异。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环境风险系统也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环境风险需要考虑这种特征来进行管理。
基于控制理论,也就是人类通过对系统的认识,了解系统运行的客观规律,可以采取一定的控制方法来调控系统。由于一些环境风险存在可控性,因此环境风险管理的一个主要工作是需要进行调控。如毕军等(2006)指出了可以借助环境风险比较分析理论和环境风险控制水平优化模型来进行区域环境风险的调控,通过认识环境风险规律我国出台很多的管理办法也是一种调控的手段,调控的目标在于将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水平。
基于法律基础,除了前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环境风险管理外,国外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将其纳入了法律体系之中。例如1993年欧盟就颁布了对化学品进行生态风险的规定和技术指导文件(EC1993),次年又修订了现存化学品的生态风险评价规定(EC1994)以及相关的评价纲要。美国出台了清洁水法(FWPCA/CWA)、清洁空气法(CAA)、毒物控制法(TSCA)等一系列环境风险评价有关的法律,并于1998年发布了生态风险评价指南。
因此,环境风险研究具备了法律基础,基于其理论基础可以在研究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上提出识别、评价、对策、决策和响应的整体环境管理要求。
1.2.3 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分析
基于风险三要素,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需要从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两个方面来分析风险损失,这样就可以分为污染源风险和污染物风险两大类。由于污染物风险与风险受体关系更加直接,根据风险受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环境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前者的受体为人群健康,后者的受体为生态系统。目前这些风险研究均有涉及,本书将在后续的章节中提供相应的案例加以说明。污染源的风险损失通常采用概率损失方法来进行计算,而污染物的风险损失则难以用价值量予以估计,而是通常采用风险评价的结果来反映评价终点。而后续的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均要以风险分析为基础。
无论是概率损失评价还是环境健康风险评价、生态风险评价对于环境管理的决策意义都非常明显。这些年来的环境管理实践表明,一旦污染形成,消除污染的费用很高而且效果有时候也不明显。因此在出现环境风险之前防微杜渐,有助于帮助决策者合理制定措施。从这个意义上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分析、评价是进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决策的基础,可以为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定提供支持,也可以基于风险因素分析为企业制定监管办法。环境风险分析和评价对于饮用水水源集水区或流域管理、化学品立法、工业污染源管理等一系列环境战略或决策意义重大。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中的不确定性、备选方案有助于决策者根据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决策。
尽管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有助于环境决策,但由于目前我国的环境风险评价方法还不完善,受到评价参数和污染物影响效应等的影响,评价结果参与环境决策的程度有限,这也是我国未来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理中需要加强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