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
我国经济想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紧抓时代机遇,建设数字中国。建设数字中国需要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需要立足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先锋”,不断提升我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
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基建,需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战”,这就意味着要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之间建立合作关系,让二者发挥协同作用。与此同时,也要协调好以下三种关系:一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二是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之间的关系;三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关键的是,要理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既要注重自上而下的供给推动,又要注重自下而上的需求拉动,并能将两者统筹兼顾,实现供需平衡。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基建的推进要始终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要在提高投资建设的有效性的同时,提高投资建设的可持续性。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要分工明确。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设计和规划,例如制定行业规则、设施标准,做好规划布局、监督考核,规划引导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等等。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做好数字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工作的落实,一方面根据本地发展情况充分评估自身财力和债务承受能力,循序渐进地开展数字基建;另一方面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形成新的地方债的风险。
在数字时代,要实现数据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的联通、融合以及闭合,需要政府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明确数据资产定位,对于数据资源的产权归属加快立法,促进数据确权、流通、交易和保护,解决诸多数据难题,例如数据资源分散、体制分割、管理分治等。
针对数字基建,制定开放、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政策和标准规范,不仅可以保障数据的共享和交换,还能实现业务协同。在推进数字基建过程中,要建立一体化的公共性大数据中心,打造顶层体系架构,提供政务综合、政企融合等综合性信息共享和服务。另外,还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大力打造数字基建运行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对潜在数据风险的感知敏锐度和应对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数字基建的资源配置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避免采用“政府包办”和“大水漫灌”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