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社会的信息头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2 香港貧乏的科研知識產權文化

少研究報告證明科研是工商業成功的關鍵,同時也是發展知識型社會的引擎。例如《經濟學人》轄下的經濟學人情報中心,在2007年7月發表報告,評估64個國家的資訊科技競爭力,指美國在此領域獨佔鰲頭。亞洲國家也不弱,日本及韓國分別排第二及第三,而香港則排第二十一。從美日韓的高排名,可見科研及資訊科技與國家的競爭力確實息息相關。報告更指香港只能名列中游,主要因為科研環境薄弱。香港在這個指標只有6.3分,遠低於以84.3分名列前茅的日本。由此觀之,薄弱的科研環境對香港未來發展百害而無一利。

雖然香港現在的科研風氣仍不盛行,但香港自回歸以來,政府在科研配套上已投放了不少資源。

資金方面:政府撥了50億元成立創新科技基金,直到2006年,申請數目多達2,752項,而獲批數目共884項,牽涉金額達26億。

人才方面:香港八所大學多年來招聘了不少國際知名科學家來港成立實驗室,培育本土科研人才。

法律方面:政府雖然沒有為保護科研成果特別制定甚麼規條,但香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系統,而且嚴格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守則,在維護知識產權方面克盡本分。例如年前“古惑天王”案件(古惑天王因為使用BitTorrent,分享未經版權持有人授權的電影而被控),便屬於當時全球成功檢控同類案件的第一樁,為打擊電子盜版罪案建立了良好基礎。

基建方面:設立香港科學園,為科技公司提供完善的科研設備及服務〔如孵化器(incubator)服務〕,應用科學研究院也是其租戶。

私人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薄弱

看來已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既然香港的科研配套已有相當規模,為甚麼科研進展仍那麼緩慢呢?歸根究底,問題在於私人企業對知識產權的認識薄弱。知識產權是科研的成果,它的多寡能反映一個地方的創新能力,亦反映當地的經濟發展潛質。知識產權有如地產權,是企業家生財的工具,區別只是知識產權應用在科技領域上面。

地產商對如何利用物業賺錢瞭如指掌,例如他們會出租物業給別人營商,以收取租金。同樣,科技公司也可以出租自己的知識產權予別人,用以再開發其他新產品,待產品賣出後,從中收取專利費。可惜香港的企業家對知識產權的商業潛力始終不太了解,所以對這類投資卻步。這是極度不智的,因為房地產生意範圍只局限於香港,而知識產權生意則是世界性的,潛在商機無限。透過知產商務賺錢的成功例子很多,例如晶片製造商英特爾,全球不少電腦都配置英特爾處理器,因此英特爾公司便能與電腦公司分賬;又如不少應用軟件,內部也用了其他公司提供的組件,開發商便要向組件提供者繳納專利費。

加強企業對知識產權商務的信心

要改變現狀必須加強企業對知識產權商務的信心。香港政府應把應用科學研究院,打造成一個以應用為主導的知識產權庫,利用它促進科技向產業轉移。它可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租用服務,而價格應比租用外國產權便宜,藉此鼓勵香港企業多利用知識產權行商。再者,成功的案例有助吸引更多企業從事這行業,最終建造一個活躍的知識產權商貿市場。

上述計劃甚富策略性,但香港人觀念欠缺靈活,經常反對政府的經濟政策偏袒科技業。這做法只會構成“屏風效應”阻擋東風的吹來,白白浪費了已種下的基礎,拖慢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