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讲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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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

依照字面解釋,是指細心觀察天上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的文采文理。「文」與「紋」相通,是通過鳥獸外表的皮毛紋理,來了解鳥獸各自不同的性質和形態。從這句話來看,可以了解當時的人所觀察的鳥獸,只是從外表具體形象來分析其功能和性質,仍未能做到深入探討鳥獸身體內部的結構,這是後來才能做到的事,所以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但仍要配合下句「與地之宜」來理解。

「與地之宜」,「與」即「和」;「宜」就是適宜。我們傳統上可以將大地簡單地分為山川、林野、沼澤、原隰等,不同的地形環境影響種植不同的植物。用今天的話來說,適宜在熱帶種植的植物不適宜種植於寒帶,適宜在高山生長的未必適宜於平地,適宜在乾燥地區生長的未必適宜於卑濕土地。因此土地對植物的生長有宜、有不宜。所以這句應解釋為:細心觀察大地不同的環境,了解哪些植物宜於在哪裡生長,哪些不宜。古代在講述周朝典禮的一本書《周禮》中,便有「五土之宜」的說法,其中至少將土地分成五類,講述各類土地適宜種植甚麼植物了。(《周禮‧地官司徒第二》:「……以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九州之地域、廣輪之數,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如此解釋的話,可以說是把大地的動物和植物都普遍、廣泛地作出了分析研究。

北宋初年首先令易學向儒家哲學發展的一位了不起的學者胡瑗,在他的著作《周易口義》中,有關這句話的解釋,提出一個與別不同的說法,他認為上述鳥獸可能不是指實質的鳥獸。因為這一句說的是「地」,上一句應該是說「天」,文章才相對成文。所以鳥獸應該是指古代天空上的二十八宿,東、南、西、北四個方位的星座分別冠之以鳥獸的名稱。南方似紅色飛鳥的叫「朱雀」,北方似黑色巨龜的叫「玄武」,東方似青龍的叫「青龍」,西方似白虎的叫「白虎」。青龍、白虎、朱雀、玄武這四個星宿分別由七顆星組成,分據天空四方,合為二十八宿。因此胡瑗認為上一句應解釋為:細心觀察天上二十八宿的情況,而下句則是由天轉至地,指觀察大地的各種事物。這講法是否有道理呢?我們不敢妄下判斷,但他嘗試說明了伏犧氏從宏觀的宇宙到微觀的事物,都在其細心觀察的範圍之內,這樣說來也是有理的。

「與地之宜」這一句,宋代王昭素所看見的古本,多了一個「天」字,作「與天地之宜」。表面上說得很好,包括天地,籠罩的範圍更加廣闊,甚至馬王堆的古本也可能有「天」字,而馬王堆古本的「宜」字則作「義」字,所以陳鼓應教授認為應作「與天地之義」,用「宜」字反而不對。因為「義」字的意義將天地各種規律都包括了,把伏犧氏的觀察說得更加深入,更加精密。不過,若從修辭手法來說,《繫辭傳》多偶句成文,這便破壞了與上一句「觀鳥獸之文」的對稱結構,邏輯思維是有點問題的。其次也與上文「仰觀天,俯察地」的意義重複了。因此古代不把「與地之宜」的「地」字和前面「俯察大地」的「地」字作相同的解釋,而釋為大地所宜,如此配合上句所說的禽獸,應該比較合理。依照傳統的解釋,上句說觀察飛禽走獸,下句說觀察各種植物,便同時包括動物、植物在內,這是更為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