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以學《易》
《史記·孔子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繫〉、〈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論語·述而》云:「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加」、「假」通「叚」,《說文解字》:「叚,借也。」「假我數年」即「多給我數年」,如是則孔子當時年四十餘,並非晚年。「孔子晚而喜《易》」不見於《論語》,不過1973年出土的帛書《周易》所載佚書(或佚篇)〈要〉有云:「夫子老而好《易》,居則在席,行則在囊﹝或以此為「橐」字﹞。」(本書引述帛書佚篇之文均依據或參考《易》學專家廖名春教授之釋文而成)然後知太史公之言有所據。但太史公引「假我數年」而略去「五十以學《易》」,無疑把孔子說「假我數年」的時刻推遲了十多二十年。這剪裁並不符合《論語》原意。不過,我們可以肯定,司馬遷既知《論語》有「加我數年」而用之,即認為這四個字和孔子學《易》有關。
但孔子五十以學《易》這一說法卻受到後世一些學者的懷疑。
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標出《論語·述而》的「學易」一詞,注云:「如字。魯讀『易』為『亦』,今從古。」陸德明釋《論語》之文,以魏何晏《論語集解》為主本。《釋文·注解傳述人》云:「﹝張﹞禹以《論》授成帝。後漢包咸、周氏並為章句,列于學官。鄭玄就魯《論》、張、包、周之篇章,考之齊﹝即齊《論語》﹞、古﹝即壁中書古文《論語》﹞,為之注焉。」此文即斟酌何晏等〈論語序〉而成。後漢末,鄭玄就魯《論語》、張禹、包咸、周氏的章句,考之齊《論語》和古文《論語》,並為之注。何晏《論語集解》即據此等注文,再益以己見而成。《集解》並沒有提及魯《論語》中「易」字作「亦」。不過,依陸德明《釋文》體例,凡「魯讀云云今從古」都是鄭玄注文,而「魯讀『易』為『亦』,今從古」意即魯《論語》「易」作「亦」,現從古《論語》作「易」而不從魯《論語》作「亦」。鄭玄以魯《論》持校各家異文,終而校定孔子希望「五十以學《易》」;而陸德明注明「如字」,即表示「易」讀如本字,可見他也不認為「易」可以作「亦」。
不過,清儒惠棟卻十分反對「五十以學《易》」的讀法和解法。他在《九經古義·論語古義》中說:「『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魯《論》『易』為『亦』。君子愛日以學,及時而成,五十以學,斯為晚矣。然秉燭之明,尚可寡過,此聖人之謙辭也。」可見他認為「五十以學」才是孔子之言。
惠棟的看法頗獲清季的疑古學者所支持。近世史學家錢穆尤喜惠氏此說,在《先秦諸子繫年·孔子五十學易辨》和《國學概論·孔子與六經》中都認為「易」當作「亦」,並連下讀,作「亦可以無大過矣」,又據此在《繫年》中謂孔子實未嘗傳《易》,在《概論》中謂《易》與孔子無涉。錢先生在《論語新解》中,把「加我數年」章的原文改為「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並且以白話繙譯為:「先生說:『再假我幾年,讓我學到五十歲,庶可不致有大過失了。』」於是文義便由「五十而學」變為「學至五十」。這一強解刻意化解了「五十以學」與《論語·為政》的「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之間的矛盾,但始終是強解。
清阮元重刻《十三經注疏》,甚有功於國故。他在《論語注疏校勘記》中校「加我數年章」云:「『加我數年』:《史記·孔子世家》『加』作『假』。案《風俗通義·窮通卷》亦引作『假』。『五十以學易』:《釋文》出『學易』云:『魯讀「易」為「亦」,今從古。』案魯《論》作『亦』,連下句讀。惠棟云:『外黃﹝漢縣名﹞令高彪﹝後漢靈帝時人﹞碑云:「恬虛守約,五十以斆。」此從魯《論》,「亦」字連下讀也。』『斆』音『效』,『約』音『要』。」此乃惠定宇以「易」作「亦」所提出的另一證據。姑且不論「斆」和「約」讀入聲還是去聲,抽出「五十以斆」作斷章取義的解讀似乎解決不了問題。
後面說明一下。
南宋洪适《隸釋》卷十有〈外黃令高彪碑〉,現摘錄有關文字,並加標點,然後稍作解釋:
蔑勢利之權,庶幾乎仁義之道。□□孝廉。□□徵行,□病□就。□□□□,被朱衣□,步三署。恬虛守約,五十以斅。弘農楊公為光祿勳,乃□表君□□取□□□□觀,踔兮□□。所著斐然,邈兮難迨,超等出群。遷外黃令〔《隸釋》原文用「缺」、「缺二字」、「缺四字」等語以表闕文。現改用方格,求醒目而已〕。
碑文用《尚書·說命》「惟斅學半」之「斆」。如果以「斆」為「教」則無義,當以「斆」作「學」為合理,故「五十以斆」當即「五十以學」。
《後漢書·和帝紀》:「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選除七十五人,補謁者、長、相。」唐李賢等注「引三署郎召見禁中」云:「《漢官儀》云:『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郡國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即無定員﹞。』禁中者,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謂禁中。」觀此,碑所言舉孝廉、步三署、遷外黃,正暗合和帝故事和《漢官儀》所述儀制。《後漢書·文苑·高彪傳》誤「外黃」為「內黃」,餘則與碑所言頗合。碑文亟稱高彪稟性恬淡虛靜,以儉約自守,又好仁義而輕勢利,年五十始為干祿之學。此數語似暗指高彪不屑奉承權貴,以致年過五十始舉孝廉。碑文強調「五十」,除謂高彪五十歲才志於功名之學外,還暗指地方官不賞識骨鯁之士,遂令國多遺材。而碑末銘文則喻高彪之死為「朝失鯁臣」。所以「五十以斆」這四個字雖然取自《論語》,意義上卻和孔子的「加我數年」無關。《後漢書·文苑·高彪傳》云:「高彪字義方,吳郡無錫人也。家本單寒,至彪為諸生,遊太學。有雅才而訥於言。嘗從馬融欲訪大義,融疾不獲見,乃覆刺遺融書曰:『承服風問,從來有年,故不待介者而謁大君子之門,冀一見龍光,以敍腹心之願。不圖遭疾,幽閉莫啟。昔周公旦父文兄武,九命作伯,以尹華夏,猶揮沐吐餐,垂接白屋,故周道以隆,天下歸德。公今養痾傲士,故其宜也?』融省書慙,追謝還之,彪逝而不顧。後郡舉孝廉,試經第一,除郎中,校書東觀,數奏賦、頌、奇文,因事諷諫,靈帝異之。」《後漢書·馬融傳》謂融「年八十八,﹝桓帝﹞延熹九年﹝166﹞卒于家。」碑謂彪卒於甲子年﹝靈帝光和七年(184)﹞六月,即高彪後馬融十八年而卒。碑立於靈帝中平二年,合公元185年。高彪卒於光和七年六月,是年十二月改元中平,故光和七年十二月即中平元年十二月,翌年乃中平二年。是以碑言高彪卒年當不誤。《後漢書》置移書事於除郎中前,則融卒時彪已年過四十,彪遺融書時則在曰壯之年,於理亦合。
如果依惠棟之說,把「易」讀成「亦」,並連下讀,使「加我」章成為:「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亦可以無大過矣。』」便產生很大問題。第一,孔子晚年說過:「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但在四十多歲時卻對弟子說:「我現在沒空讀書,待五十歲才學習。」這是何等厚顏的做法!第二,為甚麼五十歲學習便可以無大過?如果五十歲才學習可以無大過,五十歲以前學習豈不更無大過?五十歲以前豈不迭犯大過?為人師而不能以身作則,怎能令門人信服?第三,「易」字如該作「亦」,副詞,解作今天的「也」,表示「同樣」,這「亦」字便無所承。為何「五十以學」之後,不簡單地說「可以無大過矣」,而要像有所比較地說「亦可以無大過矣」呢?第四,最可悲的是,這一章因此會變得沒有主旨,沒有脈絡,內容貧乏,只會把孔子塑造成一個不肯學習還要託辭推搪的懶漢。如果是這樣,「加我」章根本就不應該見於《論語》。
反過來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因為語帶雙關,便充分顯示了孔子的「幽默」感。大過是《周易》卦名。魯國得周禮的精華,孔子少而好學,怎會不從小就知道《周易》的卦名和卦爻辭?「加我數年」者,正表示孔子等待人生閱歷更豐富時,可以深入研究這窮理盡性的《易》,更謙稱希望自此之後便不會犯「大過」。這是非常勵志和溫馨的一章。在《論語》中,孔子七十後回顧平生,說過「五十而知天命」,和五十前所說的「加我數年」正好互相呼應。
何晏《論語集解》注此章云:「《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這是以果為因的說法。孔子五十歲前,大抵不會預知「五十而知天命」的。
《論語·子路》云:「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恆卦九三爻辭﹞。』子曰:『不占而已矣。』」這章記載孔子引用恆卦九三爻辭,可見孔子並非不言《易》。而「五十以學《易》」也不是《論語》唯一一次提及《周易》的話。
「亦」字如果無法在「加我」章發揮作用,那麼它就應該是同音或近似音通假字。上古尚未發明印刷,戰國以前每一「本」書和每一「篇」文章都是刀刻本,近世出土的戰國典籍則是竹簡墨寫本。富家貴人又用縑帛。當時,刀刻本和寫本都是孤本,都有它獨特的通假字和錯別字。如果用聽抄方式移錄,通假字更會因書者的鄉音而不同。《經典釋文·條例》引鄭玄云:「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為之,趣﹝同「趨」﹞於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於茲遂生矣。」1973年至1974年初,馬王堆漢墓中的帛書《周易》、《老子》等陪葬物出土,書中同音和近似音通假字以及形近訛字之多,簡直令人咋舌。所以魯《論語》在漢代有些寫本以「亦」作為「易」的通假字,不足為奇,而且我們可以想見這絕對不會是同一寫本中唯一的通假字。
經音韻學家研究,「亦」的上古(《詩經》時代)音屬余母,在鐸部;「易」的上古音屬余母,在錫部。「亦」和「易」在《廣韻》中是同音字,都讀「羊益切」。所以在漢代,尤其後漢,「亦」和「易」在中國不同地方極可能已經是同音字。漢人傳抄魯《論語》,以「亦」代「易」是可以理解的,恐怕漢人傳抄齊《論語》也可能會以「亦」代「易」,因為那些「手民」未必都明白原著的內容。
※ ※ ※
當我們為「易」和「亦」的異文感到煩惱時,漢學家卻有別的煩惱。James Legge在The Yî King一書的‘Introduction’中開宗明義地說:
Confucius is reported to have said on one occasion,‘If some years were added to my life, I would give fifty to the study of the Yî, and might then escape falling into great errors.’ The utterance is referred by the best critics to the closing period of Confucius’ life﹝案:此是譯者被「孔子晚而喜《易》」一語誤導所致﹞,when he had returned from his long and painful wanderings among the States, and was settled again in his native Lû. By this time he was nearly seventy, and it seems strange, if he spoke seriously, that he should have thought it possible for his life to be prolonged other fifty years﹝案:此是譯者誤解﹞.
James Legge的中文造詣當然較一般華人為高,至少他繙譯了整本《周易》,而一般華人恐怕連一頁《周易》也未翻看過。可是,漢學家讀古文,有時遇到淺易的詞語反而容易產生誤解。「五十」一詞太淺易了,中國老師不教,外國學生不問,所以才會有「用五十年的時間學《易》」的誤解。
注
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以《易象》為《易》之別稱。孔君〈昭公二年〉疏云:「《易》有六十四卦,分為上下二篇。及孔子又作《易傳》十篇,以翼成之。後世謂孔子所作為『傳』,謂本文為『經』,故云上下經也。《易》文推演爻卦,象物而為之辭,故《易·繫辭》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謂之《易象》﹝孔君博學,故能強解﹞。孔子述卦下揔辭,謂之為『彖』,述爻下別辭,謂之為『象』,以其無所分別,故別立二名以辨之﹝即名卦下經文為「彖」,名爻下經文為「象」﹞。其實卦下之語亦是象物為辭,故二者俱為象也﹝即經文「彖」與「象」都可謂之為「象」﹞。」蓋自漢以還,正統儒士都以《易》傳之「彖」、「象」等「十翼」為孔子所作,故必不認為春秋時已有〈彖〉、〈象〉等翼經之文,是以孔君乃謂《易象》即文王之《易》,是經文,以明孔子之前無釋《易》象之文。然據《左傳》體例,凡舉《易》之書,則當謂之為《易》或《周易》,不宜別立《易象》一名。云「易象」者,必首重釋《易》之象,則此《易象》或後世〈象傳〉之濫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