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具體政策
2.1 香港九年強迫教育的檢討
對「九年強迫教育」進行全面檢討
教育委員會是教育署長的諮詢機構,作風一向較為低調及不活躍。近兩年卻一反常態,對香港實行了接近二十年的「九年強迫教育」來一個整體的檢討。上月發表了檢討報告,諮詢公眾意見,並且舉辦了幾場大型研討會,與教育同工交流看法。今次的檢討頗有特色,除了採用一般搜集意見的方法外,亦委託了香港大學和中文大學的教育學院進行研究,是較為全面的一次檢討。
我參加了其中一次的研討會,會上有一位老師認為舊有的制度本來行之有效,為社會造就了無數人才。現時教育出現的諸多問題,根源在於新措施太多,每次推行一項新措施,未及見成效,又來多一項,於是學生水準不斷下降。他的發言,引來全場掌聲,反映出大部分教師的心中所想,亦反映出今次檢討的一大缺憾。
教的依舊教,學的卻不能依舊學
從精英到普及,香港只用了幾年時間就完成了數量上的過渡,效率之高,足可引以為傲。但由於這次轉型,是一項行政命令,前線的教育工作者,包括師資訓練機構、課程發展機構,並沒有意識到這個轉型所帶來的影響和後果。因此,那管轉的是甚麼型,教的依舊教,可惜的是,除了少數,學的卻不能依舊學。於是大家各出奇謀,去爭奪那少數能夠依舊學的學生,因為這是最划算的。但是對大部分學生而言,教育確實已是失效了。可不是嗎?增值本來是教育應有之義;沒有增值,又焉能稱之為教育呢?但現時談論增值卻好像是一件新鮮而了不起的事情。
《九年強迫教育檢討報告書》(1)的缺憾,在於沒有勇氣正視教育失效的現實並找出原因,然後對症下藥。報告書只是察覺到學生之間的差異愈見擴大,因此建議在小四開始採用分組教學。根據一些小學同工的反映,很多小學生在四年級開始放棄學習,因此令差異擴大。檢討小組應從這裏出發,研究究竟是課程出了問題,還是教學法出了問題?只有找出了病因,才能有說服力;有說服力,才能有改革的動力。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1997年,原名〈九檢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