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学讲义录(总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節 妖怪與不思議之異同

今所謂妖怪者,非限於通俗之所指。而主要問題,實在天地之起源,萬有之本體,靈魂之性質,生死之道理,鬼神冥界之有無,吉凶禍福之原理,榮枯盛衰之規則,天災地變之理由,迷心妄想之說明,賢愚資性之解說。其幽靈、狐憑、天狗等,不過附屬之問題。而其解釋,則皆本於學術之道理,其目的則在於應用之,以進國民之福利也。

夫通俗所謂妖怪者,何義耶?即一切不思議之義。不思議者何耶?人智所不可測者是也。然則妖怪與不思議之意義全同乎?曰:否。徵之通俗之言,不思議者,未必皆為妖怪。若天神,若宇宙,稱之不思議,未聞稱之為妖怪者也。然則世間之所謂妖怪者,果何物耶?有嘯於樑,燭之無所見;有立於堂,視之無所睹。或若動物之化石,死者之現形,是皆妖怪之屬也。然則以未知為妖怪乎?曰:否。凡宇宙間之事,有可知者,有不可知者。不可知者,則人智所必不能知,所謂不可思議者屬之。而可知者,則人智所得而知。其既知者,謂之既知;未知者,謂之未知;而未知亦未必為妖怪也。凡人或不知水由何生,火由何成,而不以之為妖怪者,日接於吾人之耳目,雖未知其理,亦不妖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