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孩子閱讀?
閱讀習慣並非天生的,而是後天培養的。父母是孩子最早接觸的成人,重視閱讀、常常閱讀的父母,最能影響子女養成閱讀的習慣。在孩子未入學以前,家庭是教育孩子的主要場所,在一個書香的環境中成長的孩子,很自然地便會喜歡讀書。
在不同的演講場合,我問在座的父母:「為什麼要子女閱讀?究竟閱讀對我們的孩子有什麼好處?」
大部分家長都給我這樣的回答:「孩子多看書,在學校才有好成績!」
我也有這個想法,這個想法是對的,但這不應該是要孩子閱讀的唯一原因。
美國學者多羅利絲·杜爾金(Dolores Durkin)長期從事兒童閱讀的研究。她認為早期閱讀對兒童不但沒有害,而且有實際益處,因為比起沒有閱讀經驗的兒童,他們在校的閱讀成績較為出色。
如果父母培養子女閱讀,只是為了在校成績高人一等,這不但是很偏狹的閱讀觀念,而且也太低估了閱讀的重要價值。
試想想,作為父母的我們,每天也從事或多或少的閱讀活動,是否就只為達到一個目的呢?
格雷(William S. Gray)和羅傑士(Bernice Rogers)在他們合著的書《閱讀成熟期》(Maturity in Reading)裏指出,我們運用自小養成的閱讀習慣,其實是基於人類的實際生活需要。他們很仔細地把這些閱讀的原因羅列出來,請你在需要的項目旁邊的方格打個「」,看看自己可有為了下列的原因而閱讀:
□ 1.日常生活上的需要
□ 2.提高業餘興趣
□ 3.了解時事新聞
□ 4.個人滿足感或價值觀
□ 5.消磨時間
□ 6.職業上的需要
□ 7.個人社交上的需要
□ 8.為了做良好公民的需要
□ 9.自我發展,擴闊文化的經驗及自我教育
□ 10.滿足智力上的需求
由此可見,閱讀是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技能和實際需要,我們每天都要和文字打交道。
我把格雷和羅傑士的閱讀原因概括為「求知」和「取樂」兩大原因。我嘗試把自己一天的生活作一次閱讀活動的檢查,發覺許多時是為了「求知」和「取樂」而閱讀。
成年人閱讀,基於生活上的需要,不得不先「求知」,有餘力和餘暇才「取樂」。可是孩子有的是時間和多餘的精力,他們看書是先「取樂」,後「求知」,偏偏我們做父母的卻常常忽略了他們的心理需要,強要他們先「求知」,後「取樂」!
為了達到「求知」的目的,我們何不先讓孩子「取樂」呢?當他們看書時樂在其中,便自然會吸收書中的知識,達到教育的目的了。兒童書是兼備教育性與娛樂性的功能的。
•父母培養子女閱讀,如果先選擇娛樂性較強的書,一定能收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