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寶玉續莊子文後
(第二十一回)
林黛玉
無端弄筆是何人(1)?作踐南華《莊子因》(2)。
不悔自己無見識(3),卻將醜語怪他人(4)!
【說明】
黛玉來到寶玉房中,寶玉不在,因翻弄案上書,見其所續《莊子·胠篋》文,「不覺又氣又笑」,也提筆續詩於後。
【註釋】
(1)無端:無緣無故。
(2)作踐:糟蹋。程高本作「剿襲」,改壞了。寶玉是明續,不是暗偷。《莊子》又稱《南華經》,見前文說明。《莊子因》:清代康熙時林雲銘所著,解釋《莊子》的書。這裡意思說,像寶玉這樣亂發揮《莊子》文義,簡直把那些解釋《莊子》一書者的聲譽也給糟蹋了。後人不知「莊子因」為何物,以為錯字,遂提筆改為「莊子文」(如程高本)。但寶玉所續,不論好壞,都對原作無損,於是又不得不改「作踐」為「剿襲」,越改越離開了原意。又「因」與「人」本同為上平聲「十一真」韻,改為「文」便不是同一部韻了。此回脂評也有「為續《莊子因》數句,真是打破胭脂陣,坐透紅粉關……」等語(按:續的應該是《莊子》,脂評弄錯了),也可證原文確是「莊子因」而不是「莊子文」。
(3)自己:程高本作「自家」。
(4)怪:程高本作「詆」。
【評解】
襲人見寶玉終日到黛玉、湘雲房內混,很不以為然,訴諸寶釵,寶釵遂稍遠寶玉。襲人為箴諫寶玉,又以撒嬌含嗔、冷淡不理的態度對待他,使寶玉陷入苦惱之中。他從莊子思想中去尋求解脫,以為不論哪一方面都應棄絕不顧,才能怡然自悅。這雖是出於一時憤激、「趁著酒興」所說的話,但畢竟還是皂白不分、是非不明之言。所以黛玉作詩相譏,說他「無見識」,不能知人,因為在多心的黛玉看來,把自己混同寶釵(黛玉只當寶釵「心裡藏奸」,直至四十五回「金蘭契互剖金蘭語」後,誤會才消除),甚至襲、麝,都說成是「張其羅而穴其隧」、「迷眩纏陷天下」,這正證明寶玉自己已受到別人羅穴的「迷眩纏陷」。說出這樣「醜語」來的人,正應該知道「自悔」才是。作者讓黛玉出來反駁,正是讓黛玉有機會為自己作必要的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