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病人管理(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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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病人的权利和选择

从世界范围来说,病人权利问题是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和消费者权益运动中提出的。病人可以作为一种特殊意义上的消费者。谁都可能患病,而一旦生病,就应该有医疗的权利,病人有权得到被尊重的、公正的口腔医疗服务;病人有权获得与病情相关的重要信息。
消费者协会的调查告诉我们,病人需要了解接受口腔医疗服务的途径,自由选择服务的权利,了解关于口腔医疗服务的资讯,口腔医疗服务的安全情况和出现问题后的赔偿问题,当然还需要好的口腔医疗服务质量和合适的服务价格。调查还显示,影响病人对口腔诊所执业者信任程度中重要的因素是服务水准和是否满足了病人的要求,以及口腔医疗质量。
一、 病人的基本权利

1. 医疗权

公民首先享有健康权与生命权,医疗权是公民健康权的延伸。病人进入医患关系后,有权获得治病所必需的、尊重人的、公正的医疗服务;有权获得节省费用的口腔医疗服务;在一定条件下有拒绝治疗的权利。公民患疾病或受到其他损伤时,享有从口腔医疗机构获得口腔医疗服务的权利。

2. 自主权

即病人拥有就有关自己的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利。在口腔医疗决策的个人价值方面,口腔医师并不比病人懂得更多。例如临终病人是否愿意用带来极大痛苦的手术换取延长几天甚至几周的生命,只有病人自己才知道,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

3. 知情同意权

口腔医师有义务把诊断和治疗的各种可供选择办法的利弊,包括不利的后果,告诉给病人,从病人那里获得对口腔医师选择的治疗方案的同意,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口腔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也有权表达是否同意口腔医师提出的治疗计划、特殊检查和其他特殊治疗方案。

4. 保密权

保密有一定的范围,保密权并不是绝对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医患关系中病人的病情以及与此有关的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但如果保密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大于解密对病人造成的危害,则应该解密。病人自主将个人信息传递给口腔医生时,事实上也意味着病人已经失去了部分隐私权。但是隐私权依然包含着将信息透露给谁的权力。所以,当病人已经把个人信息透露给口腔医生时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是否愿意将信息传递给其他人的权力。因而,口腔医生不可以在没有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病人个人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只有当病人要求(同意)或其他道德允许的场合下,才可以解除信息的保密性,这包括:紧急救护、保护第三方、法律要求公开(性传播性疾病或儿童老人虐待)、精神病病人的委托者请求,以及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监护者的请求。
所谓紧急救护,例如在口腔医疗过程中病人突然感到胸痛,口腔医生立即叫救护,口腔医生记得病人曾经告诉过他滥用可卡因来减轻牙痛,也记录在病史中。当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口腔医生可以将此信息告诉给救护人员,因为过多地服用可卡因,会潜在地患致命性心脏病。正常情况下,则需要病人签名同意后才能把病史信息传递给其他人。
所谓保护第三方,例如病人牙齿磨耗很严重,他告诉你是因为他与妻子离婚后始终非常生气,常常咬牙切齿,并告诉你他总有一天要杀了前妻以报仇恨。此时,你有责任联系他的前妻或警方,因为存在或潜藏着第三方的危险因素。

5. 隐私权

隐私权包括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透露有关他的信息以及不得透露不准确或歪曲的信息。信息的持有人,如掌握口腔医疗记录的人,未获得信息主体——病人的同意,不得透露出去,更不得作歪曲的透露。病人具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的权利,口腔诊所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案例】 美国私人医生借议员牙齿为自己做广告

[来源: 华盛顿邮报, 2005-01-26]
明尼苏达州共和党参议员科尔曼,以其一口整齐光洁的“珍珠白”牙齿赢得无数民众的好感。但日前,科尔曼的私人牙医为给自己做广告,竟将他当年一组“绝密烂牙照片”公开,科尔曼也迅速在国会内成为“头号笑柄”。据报道,多年来,科尔曼一直以其一口整齐光洁的“珍珠白”牙齿和“灿烂迷人的笑容”赢得无数民众的好感。科尔曼的私人牙医名叫米尔纳。1999年,当科尔曼在明尼阿波利斯市担任市长时,慕名找到他为自己的一口烂牙“美容”。在治疗之前,米尔纳曾为科尔曼的烂牙拍了一组照片进行研究。6年来,这些照片一直被作为“绝密资料”保存着。但1月初,米尔纳为了给自己的口腔诊所做广告,将科尔曼当年牙齿治疗前后的照片张贴在了其网站上。
2005年1月24日,当明尼阿波利斯市《星先驱报》报道此事后,该广告竟立刻引起巨大的轰动。据悉,这些照片实在惨不忍睹,尤其是几颗稀稀拉拉的门牙,只能用“犬牙交错”来形容,和他如今的一口白牙判若两人。以至于《星先驱报》要“预先警告”读者:“如无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最好不要观赏。”突如其来的“烂牙风波”令科尔曼怒不可遏。据悉,科尔曼的办公室已经迅速作出反应,要求米尔纳立刻撤除这些照片,否则将以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6. 受尊重权

病人在接受口腔医疗服务时,不得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的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由于口腔诊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而造成身体损害后果的,病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 病人的知情和选择
病人对口腔医师的不信任是针对口腔医师的专业知识以及操作技术的,在交流病史的过程中口腔医师对病人整个过去情况不能理解、对病人提出问题含糊其辞的解答会直接使病人怀疑我们是否真正了解如何治疗这种疾病;在医疗方案设计阶段,选择医疗方法的摇摆不定也会使病人怀疑我们的专业能力和权威性;在医疗和操作过程中,对某一个操作步骤导致结果的疑惑也会大大降低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对我们的信任度;治疗结束后,如果我们对未来几小时或者几天病情的估计与病人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往往会使病人彻底丧失对我们的信心。
例如听见一位口腔医师这样回答病人要求解释病情的问题:“我从大学到研究生学了10年的专业,怎么可能今天都给你解释清楚呢?”口腔医疗活动本身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交互行为,在这个行为当中,如果信息弱势方对信息强势方失去信任,就会经常出现医患纠纷、过度保护性口腔医疗,以及上面提到的尴尬局面。
在病人的治疗开始前,口腔医师首先要问明病人的主诉,并详细介绍病人所患疾病的类型和可行的常用的几种治疗方法,在病人知情同意后,口腔医师才开始治疗。目前,部分现代口腔诊所已将这一服务理念扩展至数字化领域。首先,通过口腔内镜,病人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口腔内病变的情况;然后口腔医师详细地向病人讲述病情,并通过多媒体液晶显示器电脑向病人描述病人所患疾病的临床危害和临床常用的几种可行的治疗方法;在病人充分知情并最终选定了治疗方案之后,口腔医师才开始为病人治疗。
病人的知情和选择直接关系到病人情绪的好坏,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向病人询问时,提出一些与病人的愿望和知情有关的问题,例如“我想通过治疗一定会改善现在的情况的”,“您付出的只是少量的时间,我们可以根据您的时间表安排就诊”,“我想我能够使您的笑容更加动人”,“这个治疗结果保持20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在治疗以前要向病人详细介绍治疗的过程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预后的情况。例如“您可能需要至少3次就诊,时间间隔大约是一周”,“您在麻醉剂药效失去后可能有轻微的疼痛”,“您的假牙需要及时的护理和保养”。我们鼓励病人说出自己的疑惑,他的疑惑越少,就越信任你。
不同的口腔疾病和同一口腔疾病的不同阶段,治疗方式是有差异的,即使同一口腔疾病或同一阶段也有多种治疗方法。一般而言,治疗方式要根据病情决定,但由于不同的治疗方式其治疗效果和所需费用不一样,在向病人提出治疗方案和解释后,由病人根据个人的要求与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口腔医疗应用材料品种多、频率高,应将不同材料的外观效果、舒适感、耐用性、费用等以实物和文字形式向病人展示和说明,其修复效果有差异和所需费用不一样,让他们进行选择。
这样的说明是非常必要的,让病人带着疑惑离开口腔诊所是不明智的作法。病人来口腔诊所不仅仅是想治好病,肯定还想获取关于这种疾病更多的信息。我们讲得越明白,病人听得越清楚,他就会越信任我们。病人喜欢找自己信赖的口腔医师就是因为他曾经在这里接受过很好的帮助,他熟悉你的工作步骤后,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别的口腔医师。
口腔医师必须对一种理念充满热情,即他的病人认为值得的选择。通过掌握提问的新技巧,并且成为病人逐步实现其梦想的合作伙伴,这会使我们的工作变得与众不同。与病人的关系绝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当与病人达到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时,就会产生差别。把候诊室变成一个有灿烂笑容的使人鼓舞的地方,使在此就诊的病人能真实地感受到口腔医师的出类拔萃,这是一个使我们的口腔诊所独树一帜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