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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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我气得浑身发抖,却讲不出一句话来。

这个时候,正好是村里大部分人收工的时刻,路过的大人们对着我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比拿刀子来砍我杀我更让我难过!

父母大声呵斥我,我一回家就被罚跪在香火面前。父亲犹嫌不解恨,端来半脸盆水让我顶在头上,并说不给我吃晚饭,让我长一长记性!

我一边哭一边申辩,父亲更生气了,要拿一块红砖放在脸盆里,如果还顶嘴,那就再加一块!

我吓得连哭也不敢哭了——一块红砖五六斤重,两块就有十一二斤重,加上半盆水和搪瓷脸盆的重量,我怎么顶得起?顶不起就得挨打了!

母亲劝父亲:“她从小经常生病的,体质弱,你这两块红砖放进去,当场就要了她的命了!她犯的是死罪吗?”

父亲才没有加红砖到脸盆里,但一直用难听的话骂我,骂到母亲煮好晚饭,喊了他去吃晚饭为止。

跪了不知道多久,我的头越来越痛、越来越晕,眼前直冒金星,什么也晓不得了。第二天母亲叫我起床时,已经是吃中午饭的时候了。

从那一天起,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亲人,就少了一个。不,是少了六个!

我们这个地方的“家法”,最轻的是在香火面前罚跪,其次是顶水。在顶水过程中和大人顶嘴或者偷吃东西的,就把脸盆里的水加满或者加一块、两块甚至三块五六斤重的红砖进去。

犯的错误再严重点儿,那就是用生竹枝抽打手和脚。第四等的刑罚是用棍棒打。

最厉害的刑具是带有倒钩的用生牛皮做成的皮鞭。一鞭子下去,不搽打伤药的话,十天半个月好不了。

牛皮鞭经常和生竹枝搭在一起打孩子,或者在祠堂里惩罚犯了大错的成年人,并且美其名曰“竹笋炒牛肉”。

我生平最恨别人冤枉我!

我若当真是做错了事、讲错了话,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罚跪我也认,顶水我也顶。按着国法和家规,该打该杀我也没有半句怨言。

唯独被别人冤枉而挨罚跪、挨顶水,挨骂挨打甚至挨赔偿,到死我都不服这口气!

1986年9月,我进入小学一年级,班上有32个同学。可是有12个是不到七岁,但家里没有老人帮忙看管,父母亲要做事讨生活,无奈之下求了校长,算作学前班的。他们在一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如果双科能及格(60分以上)也可以升入二年级。不及格的,就再读一个一年级。

中秋节前后,有个男生生病休学,治了一年半才好,后来和我弟一个班了。

1987年我父母到镇上开五香瓜子厂。我们三姐弟中,我在镇中心校上二年级,我弟上学前班,我妹读幼儿园。

进学前班也要考试。

先告诉老师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父母姓名、家中有几口人以及都是谁,然后写自己的姓名在一张白纸上,第三项是从1数到100 。

别的孩子都数很久很久,有的磕磕绊绊,有的边哭边数,老师也头疼得很!

轮到我弟时,他三下五除二就数完了:“1,2,3,4,5,6,7,8,9,10。10,20,30,40,50,60,70,80,90,100。”

老师高兴得笑起来:“这个小豆子鬼(小男孩)机灵,不错,不错!”我弟顺利的过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