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学生活
“我们的成长期结束了。但是我们的创伤还在成长。”[39]
张子静在回忆姐弟的童年生活后这样概括道。就在父亲再婚的那一年,爱玲由小学到了中学。回首中学生活,她总的感觉是不喜欢。“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40]
张爱玲在这里所说的“自惭形秽”和“不愉快”的主要原因不在学校而在家庭。生母走后,后母进了门,爱玲的抵触情绪是可想而知的。十四五岁的少女张爱玲个头蹿得很快,几近成人,而她在校园里老穿着继母送的旧衣服。孙用蕃出嫁前听说张爱玲跟她个头差不多,带了两箱旧衣服给她穿。她说她的旗袍料子都是很好的,但有些领口都磨破了。“有一个时期在继母统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41]穿着这样的衣服,“在被称为贵族化的教会女校上学,确实相当难堪”[42]。
入学后,曾有制校服的动议,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意见不一。赞成者认为它整齐划一,有学生朝气,且消灭贫富界限;反对者认为太整齐了没有个性,且又要让清贫的学生多出一笔钱。最后不了了之。张爱玲虽未公开表示过自己的看法,但她心里是非常赞成的。统一校服,这样就可以脱掉继母的旧衣装了。在人们印象中,成年的张爱玲特别讲究衣饰,常以奇装炫人,殊不知这正与她少女时期所受的这类压抑相关。张爱玲自己总结说:“不过我那都是因为后母赠衣造成一种特殊的心理,以致后来一度Clothes-crazy(衣服狂)。”[43]也许还是应了那句老话:缺什么补什么啊。
爱玲就读的是圣玛丽亚女校(校内师生简称为“圣校”)。这是上海著名的美国教会办的女子中学之一,它与圣约翰青年中学、桃坞中学皆为美国圣公会所设的大学预科性质的学校。教会中学与中国人自办的公立私立学校不同,它的全部课程分为中、英文两部分。英文部包括英语、数学、物理、西洋历史、地理及《圣经》等课。全用英文课本,老师也大都是英美籍。由于是女校,教师中老小姐居多。中文部分只有国文,本国史地三科。其初中部的教师主要是师范毕业的中国小姐,高中部则以前清科举出身的老学究居多。
重英文、轻国文是教会学校的一大特点,贵族化是其又一特点,这个学校的毕业生,不是成为交际花就是买办或外交官太太。装束入时,社交频繁,英语极为流利。但她们国文根基很浅,有的学生连一张便条也写不通顺。曾有人闹过把病假条写为“××因病故请假一天”之类的笑话。于此可见一斑。
所幸的是,在爱玲求学阶段,一位对新文学极感兴趣、文学修养极高的汪宏声先生担任了她的国文教师。汪宏声是浙江无锡人,1910年生,1930年于上海光华大学第五届教育系毕业,1936年9月任上海圣玛利亚女校国文部主任,成为张爱玲高三毕业班的国文老师。他也是一位翻译家,在圣玛利亚女校任职期间,译有美国小说家奥尔科德的长篇小说三部曲《好妻子》《小妇人》《小男儿》,收入钱公侠主编的《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中。还以沈佩秋为笔名翻译王尔德的《沙乐美》、易卜生的《娜拉》、果戈理的《巡按》,收入钱公侠、谢炳文主编的《世界戏剧名著》丛书中。张爱玲后来说:“中学时代的先生,我最喜欢的一位是汪宏声先生,教授法新颖,人又是非常好的,所以从香港回上海来,我见到老同学就问起汪先生的近况,正巧他不在上海,没有机会见到,很惆怅。”[44]
汪先生针对学生喜欢唱歌、看电影、学弹钢琴的特点,任教后的第一次作文,出了《学艺叙》《幕前人语》两个题目让学生选择。此外还允许自由命题。这对做惯了“说立志”“论知耻”之类老八股的学生来说,不啻吹来了一股奇异的清风。这些题目切近学生实际生活,她们有话可说,但也许因为要说的太多,再加上还不习惯随意取材写作,反而两节课下来写不出几百字了。
汪先生在审批作文时,一篇题为《看云》的散文引起了他的注意。虽说有几个别字夹杂其间,但文笔潇洒,辞藻瑰丽,远远超出其他文卷之上。一阵喜悦之后,汪先生才想起看作者的名字,她就是张爱玲。此时汪先生上课不到两星期,跟学生对不上号。评讲作文时,他逐一点名领取作文本。这样他才认清了张爱玲,她坐在最后一排,穿着宽袖大袍(这是继母的旧衣),戴着有淡黄色镜架的眼镜走上来。汪先生在全班同学的面前大大地夸奖了她一番,说全班只有张爱玲的作文才称得上一篇完整而好的文章,还当场朗读了起来。
然而张爱玲仍是板滞的神情。
她的文名渐渐地在校内传开了。同学们对她刮目相看,教员休息室里也常常以她为话题。大家觉得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文学才女,深深同情她家庭生活的不幸。对她的沉默慵懒,不交朋友,不好活动的内向性格也渐渐能够理解和接受了。虽然张爱玲曾说中学时代有许多不愉快,另一方面她又承认“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这主要是指她不必每天回家面对父亲和继母,也不必按生母的要求“淑女”下去,还包括她爱好写作的长处得到了发挥。
她的健忘也是出了名的,常常忘交作业。每当老师问她,她总是一句:“我忘了!”说的时候把双手一摊,一副可怜样,使老师毫无办法,不忍深责。上课时她最不爱听讲,手里的铅笔不停地在纸上画着,仿佛是很用心地做笔记,其实是画画,画老师的速写像。老师也不太计较,因为她考试总得“A”或“甲”。
她不注意修饰,卧室零乱。这也难怪,她从小的日常起居都有仆人代劳,住校读书期间也不必操心衣食。每周三,家里就派人送来干净衣物和可口食品,周末有家里专车接送,所以她自理能力是较差的。但学校的规矩很严很细,每个学生的卧室都有放鞋的专柜,不穿的鞋不准放在床下,只能放入柜中。舍监检查时若发现不合规定的,就把鞋放到门前走道上示众。而示众次数最多的,是张爱玲的平跟旧皮鞋。一般学生若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不好意思,颜若桃花。爱玲却不在乎,至多说声:“哎哟,我忘了放在柜子里了。”知姐莫如弟。张子静说:“对于不喜欢做的事,姊姊的确无精打采,能拖就拖。但是对于看小说、电影、图画、写作等等喜欢的事,她会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全不需要别人叮咛提醒。至于卧室零乱,那也毫不足怪。我们一直有专门的保姆照顾,连一条手绢也没有折过,更不要说收拾房间了。不过,更重要的是,姊姊是一个专心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对于生活周遭的细屑琐事,她常常是视而不见的。”[45]一个人在少年时期对世事人生开始有了自己的看法,对个人前途、兴趣、爱好、价值观念也开始有了判断思考的兴趣。张爱玲所追求的不是如何适应社会和面对人生的现实需要,而是人的精神价值。所以当别人为卧室零乱、忘了把鞋放入柜中的事深以为耻时,她是满不在乎的。这句“我忘了”成为圣校同学中的一句口头禅。若有人谈及爱玲的学生生活,必有同学夸张性地模仿说:“喔!爱玲‘我忘了’!”
因为汪先生的提倡和爱玲的示范性作文,同学们写作兴趣大增,自己命题作文渐渐多了,文章质量也有明显提高。汪先生为鼓励大家学好国文的积极性,发起出版一种三十二开的小型刊物,刊名叫《国光》。爱玲是理想的编者,但她生性孤僻,不热心编务,只答应写稿。她一向认为在事务性活动方面自己是弱项,不善组织,又怕麻烦。她投的稿也不算太多,每每编者催索,她常常仍是“哎呀,我忘了”了之。
在《国光》上,她发表过小说《霸王别姬》,论文《论卡通画之前途》等文,皆受到交口称赞。她那华美的文笔给她带来荣誉,但也惹过麻烦。有一期《国光》上登过两首未署名的打油诗,是取笑两位男教师的:
投稿者为张爱玲。虽然观察细致,描写风趣,但眼界不高,对师长欠恭。圣校的规矩是不允许这样对老师大不敬的。文章虽经汪先生点头通过,他的本意是通过这种调侃玩笑来调剂一下学校太严肃的气氛,不料引起轩然大波。第一首的讥笑对象某老师态度大方,一笑了之。第二位则愤然告发于校长。校长紧接着找汪先生及其他几位编辑者问话,并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一、向老师道歉;二、《国光》停刊;三、不许张爱玲毕业。汪先生以息事宁人的态度主张第一个办法。那位老师事后也认为没有必要过分计较,以“算了”“算了”了事。
1937年抗战爆发,圣校从此不在沪西上课,改为大陆商场。兵荒马乱,一切持恒的工作失去了起码的条件和心境,《国光》也就停办了。第二年夏天,圣校借贝当路美国礼拜堂举行毕业典礼,爱玲也参加了,还是那副有点弱不禁风没有生气的样子。
汪先生一直记得这个才女。给他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她的文采,不仅是她“我忘了”的脾气,而且还有填在毕业年刊的调查表中关于“最恨”一栏张爱玲的回答:
校刊《风藻》为高三毕业班出一个专辑。其中有对全班三十五个同学的专题调查,名为“一碗什锦豆瓣汤”,“豆瓣”是对同学的爱称,每一个“豆瓣”都要填自己的“豆瓣性格”。张爱玲项下是:
她最恨一个有天才的女人忽然结婚,最喜欢英王爱德华八世,两个答案都非常别致。
英王爱德华八世即后来的温莎公爵。他与离过婚的美国平民女子辛普森夫人恋爱,不仅使英国朝野大为震惊,其韵事还传遍世界。他取爱情而弃王位,1937年6月3日与巴西·沃利斯在巴黎结为伉俪,这事被誉为“20世纪最轰动的爱情”,“自耶稣复活节后最神奇的故事”。张爱玲最喜欢爱德华八世,“清楚说明她对忠贞不渝的爱情的憧憬。当时张爱玲的同学在‘最喜欢’这一栏内填写的,不外是‘白相’‘旅行’‘唱歌’。相比之下,张爱玲的回答就显得早熟和最富感情色彩。这或许与张爱玲父母离异,使她过早品尝到人生的悲凉有关。”[46]
这话除了表明她对女子命运的理解和对现代婚姻的怀疑态度,还多少有些才女自况的意味。她是有天才的,而且有了自我发展的意向。
张爱玲这个俏皮的回答几乎跟她的小说一样有名。当她面对这份问卷的时候,她心目中有一个现成的模样,那就是圣校的另一个才女,也姓张,叫如瑾。如果说爱玲懒散,随意,那么如瑾则是刻苦,谨严。她是校刊《风藻》的编辑,是写作和社团的积极参与者。她常找爱玲聊天,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爱玲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过她:“我有个要好的同学,她姓张,她喜欢张资平,我喜欢张恨水,两人时常争辩着。”张如瑾在校期间就写有一部题为“若馨”的长篇小说,汪先生十分欣赏,推荐给良友图书公司的著名出版家赵家璧先生。但后因战事,出版之事搁浅。如瑾自费印了几百册以分赠亲友。爱玲也得到一本赠书,她写了一篇书评发表在校刊上。说“这是一个具有轻倩美丽风格的爱情故事”,“惟其平淡,才能够自然”。她希望作者多一些烘托暗示,以更有感染力。这里也透露出爱玲的审美趣味,她当时不喜欢小说是一个单纯的有头有尾的故事,希望有更多的渲染铺陈,这在她初登文坛的小说中十分明显。
后来张如瑾结婚了,后来她淡忘了文学,不再写小说了。无论是婚姻本来如网把女性网在里面不再有自由天空,还是女性自视婚姻为网甘愿被它网住,爱玲对婚姻一开始就有一种警惕的态度。也许,有才如如瑾,有才如母亲黄逸梵,都给爱玲的生活以反面的提示。
在爱玲的眼里,才华是人的价值,是人的自我实现,她比婚姻重要。她不愿自己像大多数女性那样为婚姻家庭而牺牲才华,折断奋飞的翅膀。所以她恨才女早婚,才女因婚姻而不才。
这一年,爱玲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