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庆历新政”及“新政”失败以后的政治形势
一、庆历新政
自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以来,四十年间,因循苟且,积弊日深,形成了积贫积弱的局面。早在刘太后去世、仁宗亲政之初的明道二年(1033年)七月,时任谏官的范仲淹即在《救弊八事》中指出:“国家太平,垂三十年,暴敛未除,滥赏未革”,“天之生物有时,而国家用之无度,天下安得不困”,“冗兵冗吏,游惰工作,充塞京都”(1),点明早已存在的“冗官”、“冗兵”、“冗费”的三冗现象。提出:“今宜销冗兵,削冗吏,禁游惰,省工作(指各种修造工程)”,请求改革。后因得罪宰相吕夷简而被贬,出任地方官。
庆历二年(1042年)秋,尹洙上疏进一步指出:“因循不革,敝坏日甚”,“朝政日敝而陛下不寤,人心日危而陛下不知”,请求仁宗“日新盛德,与民更始”(2),再次要求进行改革。而当时仁宗和宰相吕夷简慑于辽朝出兵攻宋的恫吓,正拟增银十万两、绢十万匹以求和,根本无心听取尹洙的改革请求。
庆历三年正月,孙沔又上书指出:“观今之政,是可恸哭”,“自吕夷简当国,黜忠言,废直道”,这次重又入相,“于兹三年,不更一事,以姑息为安”,州、府长官“皆猥懦老耄”,县官又“多昏戆罢软”。当此与辽重结盟约,西夏正拟臣服之际,正可“因此振纪纲,修废坠,选贤任能,节用养兵”,仁宗“若恬然不顾,遂以为安,臣恐土崩瓦解,不可复救”(3),迫切地请求进行改革。同年三月,吕夷简罢相,但仍以司徒监修国史,“军国大事与中书、枢密院同议”,参与国家大政。“吕夷简既罢相,上(仁宗)遂欲更天下弊事”(4)。在这一背景下,同年四月,范仲淹、韩琦自陕西前线调回朝廷,并任枢密副使。然而,前相吕夷简虽因病在家,宰执大臣遇事仍多往他家中咨询,实际上吕夷简仍掌握着朝政大权。谏官蔡襄即向仁宗指出:吕夷简前后执政,“且二十年,不为陛下兴利除害,苟且姑息,万事坠坏如此”。“内则帑藏空虚,外则民财殚竭”,想依靠吕夷简,“欲以兴财利,宽民力,其可得乎”。吕夷简“今以疾归(家),尚贪权势”,只有罢免他的商议军国大事之权,才能使宰相、执政真正担负军国大政。吕夷简随后被正式罢政,这为改革创造了条件。
同年八月,范仲淹由枢密副使升任参知政事为副相,富弼升任枢密副使。九月,宋仁宗督促范“仲淹、(富)弼,宜与宰臣章得象尽心国事,毋或有所顾避,其当世急务有可建明者,悉为朕陈之”(5),似乎决心很大,希望政局能彻底革弊更新。于是范仲淹、富弼两人商议后,由范仲淹奏上《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十项改革措施,其中除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三项外,其余七项都属于改革吏治的范畴,这也是此次改革的重心所在。谏官欧阳修在本年五月时就指出:“因循积弊,官滥者多,使天下州、县不治者十有八九。今兵戎未息,赋役方烦,百姓嗷嗷,疮痍未复,救其疾苦,择吏为先。”(6)并于九月,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甚至认为:“去冗官,则民之科率十分减九”;“去冗官,则不过期月,民受其赐”(7)。视改善吏治为除弊革新的关键所在,可说是当时官员们的普遍共识。
同年十月中旬,改革正式开始。范仲淹等从中央官员中选拔张昷之、王素分别担任河北、京东的都转运按察使,沈邈担任淮南转运按察使。他们的职责与通常的转运使重在财政不同,主要是考察本路的各州府长官是否称职,并委以权限,在本路内,可“自择知州,不任事者奏罢之,令权擢通判”(8);有政绩者,不要轻易改换;政绩优异者,则应升官重用。然后,再由知州(府)考察县官,有不称职者由幕职官代理。担任代理州、县长官一、二年后政绩好的,即可正式任命为州、县长官,作为改善吏治的首要措施。这是改革“十事”中的“择官长”。
同月末,进行第二项改革,颁布诏令改革对官员的考绩方法,改变自大中祥符(1008—1016)年间开始的,“考最则有限年之制,入官则有循资之格”(9),改变了这种不管贤愚及政绩优劣,唯年资是论的办法。高级官员到年限后,需以政绩奏请听旨;一般官员在任期内犯有“私罪”(10)的,也一律奏请定夺是否升迁;而政绩优异者,则视其优异状况而决定其升迁的高低。这项改革只限于文官。这是改革“十事”的“明黜陟”。
范仲淹深知改革涉及许多官员的既得利益,实际赞成改革的人并不多,而且宋仁宗支持改革的决心到底有多大也不清楚。他对另一个改革主将富弼深怀忧虑地说:“吾与公在此,同僚之间同心者有几?虽上意亦未知所定也。”(11)但这并未阻止他继续进行改革的决心。十一月中旬又颁布诏令,削减了中高级官员的子弟荫补为初级官员(任子)的人数,还降低了长子等以外的亲属荫补官的级别。荫补的初级文官要经过考试,武官则考武艺或兵书,然后才能出任相应的官职。这是改革“十事”中的“抑侥幸”。
十一月末,又颁“诏限职田”,对各路、州、县的文武地方官员的职田数量作了规定。这是在政府财政无力为地方官员增加俸禄的情况下,以“职田”的形式增加他们的收入,“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给者给之,使其衣食得足”,然后再“责其廉节,督其善政”(12),作为重要的廉政措施。这是改革“十事”中的“均公田”。
庆历四年三月,又颁布诏令,命各州、县都设立学校,士人须在学校学习三百天,参加过科举考试的也须学习一百天等。而由州、县、乡、里考察各学子的德行,德行有亏者不准参加科举考试。并改变原先专以诗赋取进士,以帖经墨义取诸科的传统科考标准,进士科改为首场考“策”,次场考“论”,末场考诗赋,这不只是考试项目的先后顺序,实际是“先考策、论定去留,然后与诗赋通定高下”(13);诸科中取消专以记诵为功的“帖经墨义”,改考经术大义;史科重在“明史意”和文理;明法科则试判案等(14),都是重在实用。这是改革“十事”中的“精贡举”。
同年五月,首先将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属县中的五县降为镇,并入邻县,这是改革“十事”中的“减徭役”。据范仲淹估计,每并省一县,可省役二百,而乡村减少一耆保,也可减役十余户;县降为镇以后,每镇只须派两名初级文武官员担任镇官及收税官。这是改革的第六项内容,也是最后一项改革措施。
二、改革的失败
自从第一项改革措施“择官长”实施以后,各路按察使对不称职的官吏,“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而“明黜陟”、“抑侥幸”两项改革的施行,“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侥幸者不便”(15),改革遂受到多方面的攻击,甚至攻击改革派拉帮结派,是“朋党”。范仲淹顶住压力,坚持改革,不为所动。
庆历三年三月,范仲淹自陕西召回担任枢密副使,欧阳修等任谏官,而吕夷简被罢相。四月,新任枢密使夏竦刚回到京城,即因受到谏官的弹劾而被免职。北宋的著名学者,被后世称为“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时任国子监直讲,认为宋仁宗专心求治,范仲淹等积极进行改革,感到革新政局有望,遂作《庆历圣德诗》以抒发内心的喜悦,诗中称颂仁宗召用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是“躬览(揽)英贤”;而“手锄奸枿”(16),则是暗指刚被罢职的新任枢密使夏竦。夏竦因此对石介和改革派恨之入骨。
夏竦遂利用石介曾向枢密副使富弼上书,责以应像商代伊尹、西周周公那样,辅佐仁宗中兴宋朝之事,散布流言蜚语,将石介原书中的“伊(尹)、周(公)”,说成是“伊、霍(光)”,意思是说石介要富弼仿效西汉的霍光废掉当时的皇帝(昌邑王)另立新皇帝(宣帝),还诬称石介已为富弼起草了废旧立新的诏书,以陷范仲淹、富弼、石介等于大逆不道之罪。其实,夏竦诬指的石介为富弼草拟的废立诏书,是夏竦指使其婢女模仿石介的字体所写的(17)。宋仁宗虽表示不信流言,但也未对此事作出处理。范仲淹、富弼等已感到山雨欲来风满楼,先前的担心似已应验,因此,他们开始谋求退路了。
其时正值辽朝聚兵西部准备讨伐西夏,宋朝的西北边形势因而紧张,范仲淹遂乘机坚请亲自宣抚西北地区。同年六月,范仲淹任陕西、河东路宣抚使;八月,富弼也出为河北宣抚使。两人虽仍各保留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的官衔,其实已不参与朝政,保守派即乘机大肆攻击二人。
庆历四年十二月,宋与西夏正式议和。宋仁宗本来就是因为“方陕西用兵”,与西夏作战,才“锐意天下事,进用韩琦、范仲淹、富弼”(18),现在宋与西夏已经议和,仁宗遂想乘机罢免范仲淹、富弼二人的执政大臣衔,宰相杜衍坚“执以为不可”(19),但范仲淹仍自请罢政事。宋仁宗采纳宰相章得象的意见,故意“赐诏不允”,范仲淹却误以为宋仁宗仍想进行改革以更新政局,因而对仁宗挽留他继续担任参知政事上表谢恩,宰相章得象即乘机攻击范仲淹此前表示要辞去执政,是“挟诈要君”;章得象的党羽又攻击范仲淹自请罢政事,并非真心,而是“欲固己位,以弭人言,欺诈之迹甚明”(20)。
庆历五年正月中旬,辽使到京通报辽与西夏的战事已经结束,以示对宋友好。辽、西夏对宋的威胁相继解除,宋仁宗认为天下已经太平,遂于同月下旬,将范仲淹、富弼和袒护他们的宰相杜衍,先后罢去宰执官职而出任地方官,短暂的改革遂告失败。此次改革史称“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的十项改革只实行了六项即半途夭折,六项中除“均公田”、“省徭役”两项外,其他四项改革吏治的主要措施,都先后于庆历五年间被明令废罢而恢复旧制。“省徭役”虽未明令废除,但并县以省职役的措施也未继续认真执行,实际保留的只有对官员有利的“均公田(职田)”一项。
但是,“任子”确是“冗官”的主要来源之一,嘉祐元年(1056年)又下诏减任子,虽比“庆历新政”中的“抑侥幸”所减任子的范围要小,却也“自是每岁减入流者,无虑三百员”(21)。
三、仁宗时期的起义、兵变与叛乱
北宋庆历以前,除宋初川蜀地区发生过王小波、李顺起义,以及全师雄、王均兵变外,全国广大地区没有发生过稍具规模的起义或兵变,七八十年间,民不识兵,官不知守。庆历三年(1043年)初,宋和西夏战争未了,而“京东、西盗起”,这也是宋仁宗想进行改革的重要原因(22)。
“庆历新政”前的庆历三年五月间,陕西、京西的解州(今山西运城西南)、邓州(今河南邓州),就发生了“群贼入城,劫略人户”的事件;而京东路的沂州(今山东临沂)禁军士兵王伦杀死沂州巡检使朱进,率领四五十名兵士叛乱。受到官军的追击后,王伦率部转向两淮地区,到达淮南东路的高邮军(今江苏高邮),这时已有二三百人。王伦率部途经楚(今江苏淮安)、泰(今江苏泰州)等州时,“连骑扬旗,如履无人之境”,沿途诸县负责治安的巡检、县尉,都只有数十名士兵或弓手(差役),根本无力抗拒王伦;县官们不是弃城而逃,就是以茶酒接待或献出器甲衣物以求县城平安。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也是由于宋政府对于县官们这类“避不击贼”之罪,“止于罚铜(数斤)及罚俸(数月)”所造成的(23)。
王伦在京东都巡检傅永吉率军追击下不断南逃,而江淮制置发运使徐的又组织地方军进行阻击。七月初,王伦率部到达和州(今安徽和县)时,遭到傅、徐两军的合击,兵败被杀。
当时其他地方也有反政府武装在活动,其中既有农民的反抗斗争,也有劫盗。见于记载的如解州、池州(今安徽池州)公然入城抢劫的只有十人,在邓州活动数年之久的则不满二十人,京东地区“大者五七十人,小者三二十人”,可说都是不成规模或规模很小。规模较大的只有南方的桂阳监(今湖南桂阳),达二百人;建昌军(今江西南城)达四百多人(24)。
同年八月,范仲淹被任命为副相之时,桂阳监的反抗武装已发展到七百多人,但由于建昌、桂阳远离北宋的统治中心,因而并未引起当局的重视。但当邓州的张海所部达到六十多人、陕南山区占山为王已十年的郭邈山也出山活动时,北宋政府立即派遣中央禁军前往讨伐。
邓州张海率部到达顺阳(今河南淅川东南)时,县令不仅设宴招待,而且还让他留宿于县衙。十月间,张海所部到达光化军(今湖北老河口市西北)境时,光化军驻有禁军宣毅军一指挥(营),守将率以守城。宣毅军军校邵兴鼓动禁军三百余人兵变,后率部向西企图进入川蜀地区发展,到达商於瀼口(今河南淅川西)时已达千余人,与官军上官珙所部相遇,上官珙败死,官军溃散。邵兴又击败兴元府(今陕西汉中)的官兵于饶风岭(今陕西石泉西)。韩琦随后派官招抚上官珙部溃散的官军,以免被邵兴招诱,邵兴遂率部西向兴元府、洋州(今陕西洋县)地区,被陈曙所部官军追击于湑水(今陕西城固附近),邵兴兵败被俘后处死。
此时张海、郭邈山等部也已发展为千余人,活动在虢州(今河南灵宝)、卢氏(今河南卢氏)以东,洛阳、长水(今河南洛宁西南)以西的广大山区,当时主要由陕西路管辖。因此,陕西宣抚使派谢云行率陕西沿边的土兵,进入山区追剿张海、郭邈山、党君子、范三、李宗等各部,同年末各部相继被镇压。此后,中原各地仍有一些反抗或反叛的武装,但通常只有数十人,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宋仁宗时期还发生过两次规模较大的兵变,而且都发生在中原地区,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庆历四年八月,保州(今河北保定)云翼禁军一指挥四百多人,在都监韦贵的鼓动下发生兵变,其他在城兵士两千多人被胁从。韦贵后来看到事态的严重性,又劝导叛军投降。朝廷派田况和李昭亮进行招降,当时枢密副使富弼新兼河北宣抚使,随即赶往处置保州叛军事务,胁从的两千多人先后出降,云翼军被迫退回本营后全部被杀,历时二十一日。
庆历七年十一月,贝州(今河北清河西)发生更为严重的兵变。河北信奉弥勒佛的人相当多,贝州驻军禁军宣毅军的小校王则,以州吏张峦、卜吉为谋主,乘机组织信教徒众,准备起兵反宋。党羽遍及德(今山东德州)、齐(今山东济南)等州,约定次年元旦共同起兵,然后切断澶州(今河南濮阳)附近黄河上的浮桥,割据黄河以北。由于党徒谋刺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东)留守贾昌朝未成而被捉,害怕泄密,遂提前至当年冬至日发动兵变。当时贝州知州等官吏正在天庆观进行祭祀活动,王则乘机率徒众夺取库藏武器。知州等得知兵变消息,立即赶往城中另一支驻军骁捷军营中,但仍被王则叛军所捉;兵马都监、提点刑狱等则从城门或从城上缒城而出,退保南关城;通判等则当时即被杀。王则自称东平郡王,国号安阳,改元得圣,并署置官属。
贾昌朝立即派大名府钤辖郝质带兵前往镇压,并向朝廷报告。北宋朝廷随即命令邻近及北方的澶州、孟州(今河南孟州南)、定州(今河北定州)及真定府(今河北正定)设防,以防王则率部流窜或进攻。次日,又派麦允言、王凯率军前往贝州剿灭王则;而高阳关(今河北河间)都部署王信得知王则兵变消息,立即主动带兵前来。朝廷遂任命王信为镇压王则的诸军都部署,又任命高继隆为贝州的新知州,以代替被捉的原知州张得一。明镐为河北安抚使,是镇压王则的最高长官。
贝州城中一些居民以书信射入明镐帐中,约为内应,并乘夜从城上垂下绳索以引官军。登上城墙的数百名官兵与王则守军作战失利,重又缒下城外。贝州城高为云梯所不及,于是官军造“距”(木建的敌楼)攻城,王则也在城上建战棚,称为“喜相逢”进行对抗,并发火箭烧毁官军的距。官军遂改在城南挖地道,而每日攻击北城以牵制王则。庆历八年正月,又任命副相文彦博为河北宣抚使,改明镐为副使,以加强督战。正月末地道挖成,宋军敢死队二百人由地道攻入城中,随即登上城墙垂下绳索接引宋军进入城中。王则以火牛冲击宋军,牛鼻中枪后返冲王则军,王则军溃后由东门出逃,被擒后送京城斩首,前后共六十五日。
宋仁宗时,荆湖南路及广南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也时有叛乱发生,其间规模最大的是侬智高叛乱。侬智高原是广源州(今越南境内)人,皇祐元年(1049年)九月,起兵攻掠广南西路邕州(今广西南宁)地区,攻占横山寨(今广西田东)。皇祐四年五月初,侬智高攻占邕州,称帝建元。后又率军顺流东进,广南诸州无备,通常只有兵二三百人,少者只有百人,沿江诸州长官大多弃城而逃,只有封州(今广东封开东)知州曹觐、都监陈晔及康州(今广东德庆)知州赵师旦、监押马贵率部抵抗,陈晔败走,其他三人先后战败被杀。五月下旬初,侬智高兵围广州。宋廷先命韶州(今广东韶关)知州陈曙率部讨伐,六月初,又选派官员赴广南任职,以期遏制侬智高。九月,侬智高久攻广州不下,撤而西进,攻破昭州(今广西平乐)。侬智高宣言欲得邕、桂七州节度使,即降附宋朝,实际是想割据广南西路。宋仁宗起初态度动摇,在枢密副使梁适陈述利害后方作罢。宰相推荐新任枢密副使的武将狄青率军前往平叛,狄青也上表自请出征。九月末,即任狄青为提举广南东、西路经制贼盗事,全面负责征讨侬智高。十月,狄青率西北骑兵南下,侬智高退回邕州。皇祐五年正月中旬,狄青率军南出昆仑关(今广西宾阳西南),设阵于归仁铺(今广西南宁北),直逼邕州。先锋张玉统左、右将贾逵、孙节出战,孙节战死,贾逵遂违令抢登山顶占领制高点,然后率军冲下,将侬智高所部截为两段,张玉又率军突出阵前,狄青指挥骑兵在阵后冲击。侬智高大败后退回邕州,乘夜纵火后逃往大理(今云南地区),后死于该地,广南平。
四、短促的英宗时期
仁宗曾生有三子,皆幼年夭亡,自庆历三年皇三子赵曦死后,所育皆为女儿。于是群臣向仁宗建议领养宗室为继嗣,但都遭到宋仁宗的拒绝。仁宗继嗣之事,遂成为仁宗后期的重要政事。
至和三年(同年改嘉祐元年,1056年)元旦,正进行大朝会,仁宗突然发病,神志失常,直到二月中才病愈。其间宰相文彦博曾向仁宗建议以宗室为嗣,仁宗表示同意,但不久仁宗病愈,事遂中止。此后范镇再请仁宗建嗣,宰执文彦博、富弼、王尧臣,以及御史包拯等多人也不断提出建嗣事,都被拒绝。直至嘉祐六年十月,年已五十二岁的仁宗,终于同意建嗣。而实际立皇子,已是次年八月。真宗弟商王赵元份幼子濮王赵允让的十三子赵宗实,四岁时曾养于宫中,后以仁宗生子而归王府,这时年已三十二岁,被立为皇子,改名曙。
嘉祐八年三月末,仁宗暴病卒。四月初一,皇子赵曙即位,是为英宗,尊仁宗皇后曹氏为皇太后。
英宗即位后数日即病,以致宋仁宗大殓时,英宗“疾增剧,号呼狂走,不能成礼”,宰相等向曹太后奏报后,下诏“请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务(25)。英宗病重时,语言行动多有错乱,往往触忤曹太后,使曹太后不堪忍受,加上内侍等离间,甚至还有人暗中劝曹太后废英宗,另立新帝。曹太后遂将英宗病中的过失及失当的言词,书以告宰相韩琦。还曾向宰相韩琦“忽问汉有昌邑王事如何”,以后又派中使送密札给韩琦,其中“有为孀妇作主之语”(26)。日后韩琦朝觐时,曹“太后呜咽流涕”,说:“老身殆无所容,须相公作主”(27),废立之意非常明显。韩琦居中调解,说英宗病中的行为不必在意,请太后宽容。后又对英宗说明利害关系,“陛下今日,皆太后力,恩不可不报,然既非天属之亲,愿加意承奉,便自无事”(28)。于是“帝(英宗)大悟,自是亦不复言太后短矣”(29),两宫的关系得到缓解,一场废立皇帝的危机终于平安渡过。
治平元年(1064年)五月,英宗病愈。宰相韩琦乘机单独向曹太后表示辞相出任地方官,意在促使曹太后还政于英宗。当曹太后表示愿意还政后,韩琦又追问何时,曹太后并未回答,只是“遽起”,韩琦即“厉声命仪鸾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微见太后衣也”。英宗才得以亲政。曹太后撤帘还政于英宗,是朝廷大事,韩琦事前未与其他执政大臣商议而独断专行,遂引起枢密使富弼的不满。
英宗亲政的次日,即向执政们提出:“积弊甚众,何以裁救?”(30)早已无意于改革的富弼竟以“恐须以渐厘改”来搪塞,并不提出任何具体的改革意见。宰相韩琦在随后不久,又提出尊奉英宗生父濮王赵允让夫妇的礼遇问题,而将英宗提出的改革要求置之不顾。其后讨论尊奉濮王礼遇(史称“濮议”)之事,遂成为英宗朝君臣的主要“政事”,直至治平三年正月方始定议,而尊奉事宜议论一直延续到九月。其间群臣意见分歧,甚至互相攻击,引起不和,正常政事实际上已处于半停滞状态。
英宗时期,进行了两项改革。一是对考核官员的“磨勘”制度作了些调整。治平三年九月初,“帝欲去官冗之患”,要求制定改进措施。“冗官之患”由来已久,自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正月,诏令官员每满三年进行磨勘,实际上是不论有无政绩、过失,到时一律晋升官称。由于实行“官”(官称)与“差遣”(职务)分离的制度,而俸禄主要依官称领取,以致有些官员在家等待派遣职务期间,照样领取相应官称的俸禄,甚至满了三年也同样再升官称。加上“任子”及经考试等进入官员行列的人员大增,致使五十年间,官员已增加了约十倍,然而职位有限,不少官员因而无法派遣职务,坐领俸禄。这次改革主要是延长了磨勘的年限,对所升官称也作了限制,不能无限止地升遣官称。一般文官改三年一次为四年一次磨勘,“至前行郎中(吏、兵部郎中,从六品)止”;而待制以上改为六年一次磨勘,“至谏议大夫(从四品)止”等,以减缓官员升迁官称的速度,并对中高级官称的定额作了限制(31),以达到减少政府俸禄支出的目的。
二是对后世影响巨大的科举制度的改革。同年十月,诏“令礼部三岁一贡举”(32),“三年大比”的规定遂为后世所遵行,直至近代取消科举制度。
宋自建国,奉行五代旧制,每年都进行科举考试,后来又不定期举行,有时数年不进行,又或连考数年,再后又间行隔年考一次,没有规律。起初录取的进士及诸科人员相当少,因而士人通过科举进入官员行列的人数很有限,最初每次总共一二十人,到太祖末年,每次也只有一百多人。但自宋太宗夺取帝位的次年,可能是为了争取士人对他的支持,一次科举录取的各类人员竟达五百多人,以后每次科举录取的人数都较多,尤其是隔年考试的年份,更会增加录取的人数。因而士人通过科举进入官员行列的人数大增,这也是造成冗官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次改革对每次科举考试录取的人数作了限制,并减少了录取的名额,即“于未行间岁之法以前,率四分取三分。礼部奏名进士以三百人为额,明经诸科不得过进士之数”(33)。也即是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录取的总人数不超过六百人,以达到减轻由“冗官”的俸禄给国家财政带来的经济压力,也有利于澄清吏治。
但是,时隔不久,宋英宗又开始生病,其他改革也就无从谈起。英宗的病情日益严重,到同年十二月下旬已不能说话,只能写字表意。三十五岁的英宗虽已久病,仍不愿立太子,只是病重后不得已而立长子颍王赵顼为皇太子,册礼定于次年正月十九日进行。
治平四年正月上旬,宋英宗病死,尚未进行册礼的太子赵顼即位,时年二十,是为神宗。
(1) 《长编》卷112,明道二年七月甲申。“国家太平”,系指景德元年(1004年)“澶渊之盟”后。
(2) 《长编》卷137,庆历二年闰九月壬午。
(3) 《长编》卷139,庆历三年正月丙申。
(4) 《长编》卷140,庆历三年三月戊子、癸巳。
(5) 《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6) 《长编》卷141,庆历三年五月戊寅。
(7) 《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癸巳。
(8) 《长编》卷144,庆历三年十月壬戌。
(9) 《长编》卷144,庆历三年十月壬戌。
(10) 官员因职务失误犯罪而无阿曲者称“公罪”,其他犯罪称“私罪”,如贪污受贿等。
(11) 《长编》卷145,庆历三年十一月辛巳。
(12) 《长编》卷143,庆历三年九月丁卯。
(13) 《长编》卷164,庆历八年四月丙子。
(14) 《长编》卷147,庆历四年三月乙亥。
(15) 《宋史》卷314《范仲淹传》。
(16) 《宋史》卷432《石介传》。
(17) 参见《长编》卷150,庆历四年六月壬子。
(18) 《长编》卷155,庆历五年四月戊申。
(19) 《东都事略》卷56《杜衍传》。
(20) 《长编》卷154,庆历五年正月乙酉。
(21) 《长编》卷182,嘉祐元年四月丙辰。
(22) 《长编》卷140,庆历三年三月癸巳。“时陕右师老兵顿,京东、西盗起”,“上遂欲更天下弊事”。
(23) 《长编》卷141,庆历三年六月癸丑、甲子。
(24) 《长编》卷141,庆历三年六月甲子。
(25) 《长编》卷198,嘉祐八年四月己卯。
(26) 《韩魏公集》卷14《家传》。
(27) 《长编》卷199,嘉祐八年十一月。
(28) 《韩魏公集》卷14《家传》。
(29) 《长编》卷199,嘉祐八年十一月。
(30) 《长编》卷201,治平元年五月戊申、辛亥。
(31) 《长编》卷208,治平三年九月丙辰、癸亥。
(32) 《长编》卷208,治平三年十月丁亥。
(33) 《长编》卷208,治平三年十月丁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