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科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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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补充)

至于康德的排斥力吸引力,我发现吸引力并不像排斥力那样消耗于和完结于其结果,亦即物质。这是因为排斥力的功能是不可穿透性,排斥力只有在某一外来物体试图进入既定物体的范围才会发挥作用,因此不会在这范围以外发挥作用。相比之下,吸引力的本性却不会因某一物体的界限而取消,所以,在超出既定物体的范围以外也能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否则的话,一旦物体的某一部分被分开了,这部分就马上不会再受到吸引力的作用。但吸引力却吸引一切物质,甚至从遥远的距离,因为它视一切都归属于一个物体,首先归属于这地球物体,然后是更多的其他。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当然可以把重力也视为物质的先验可被认识的特质。但也只有在其部分的最紧密接触中,在我们称为内聚性当中,这吸引的力量才得以足够集中,以抵御那比它大百万计倍数的地球物体的吸引,让既定、分开的物体的部分不至于向着地球垂直地落下。但如果这物体的内聚性微弱的话,那这种事情就会发生:这物体就只是因为其各部分的重力缘故而破裂、剥落和掉下来了。但那内聚性本身,却是一种充满神秘的状态,我们也只能经由融合与凝固,或者分解和蒸发,亦即只有通过从液体的状态过渡到固体的状态,才能促成内聚性。

如果在绝对的空间(亦即除去所有的环境),两个物体以直线互相靠近,那我说A走向B,或者B走向A,从运动学看,那是同一回事,并没有差别。但从动力学看,促使运动起来的原因是对A还是对B正在或者曾经发挥作用,却是有差别的,因为根据此差别,我阻止A或者B,那运动就会停止。

圆圈运动也是一样:从运动学看,(在绝对的空间里)是太阳绕着地球转抑或地球在自转,都是一回事;但从动力学看则有上述差别,并且还有这一点:在那自转的物体上,切线的力会与物体的内聚力发生冲突,也正是因为这种力,那圆圈运动的物体会飞走——假如不是有另一种力把这物体系于其运动的中心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