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年代的经济增长与结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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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区域经济发展分化

统计显示,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中,山地、高原、盆地和丘陵占近90%,平原面积只占不到12%(这些地形多位于中东部)。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有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距离海岸线500千米以内的中东部地区,这与中国平原面积的分布是一致的。所以,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自古以来就不平衡。秦汉时代,全国经济发展轴位于长安-洛阳-开封一线,关中和山东是当时的经济重心,整体上,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经济领先于其他地区。在隋唐之交,南方经济逐渐超过了北方成为经济中心,但当时的政治、文化中心仍在开封-洛阳轴线上,呈现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相分离的格局。北宋以后,文化中心南移至江南,淮河成为南北文化的分界线,经济重心位于长江下游和南北运河交叉的十字轴线上,并逐步扩展到东南沿海地区。到了近代,东南沿海地区超过了全国其他地区,这里最先出现了近代化的商业、工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和教育事业,成为中国现代化的发源地。

1949年以前,中国区域经济具有二元特征:一是工业分布具有“东重西轻”的二元性,二是各区域内轻重工业发展不均衡的二元性。1949-1978年,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呈平衡模式。依据这种战略,国家在1949-1978年期间,把50%以上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内地,试图强行拉平沿海地区和内地的经济技术发展差距,以求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1978年以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经历了不平衡的发展历程。

2.4.1 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区域差距总体变化趋势是“三落三起”,第一次起落是从新中国成立初到“大跃进”结束的时期,第二次是从“大饥荒”之后的恢复期到“文革”结束,第三次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区域差距呈现先短暂下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不平等程度开始大幅度上升,各种衡量不平等程度的指标均在20世纪末达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各主客观层面都具有绝对优势的东部沿海地区,其经济增长率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这可从东中西部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变化中明显看出趋势,如图2.2。

图2.2 东中西部GDP占全国GDP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值整理。

总体而言,东部地区经济比重稳中有升,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比重稳中有降。东部地区比重在2003年达到最高值后虽然有所下降,但其占全国的比重一直保持在50%以上;中部地区GDP占全国的比重总体经历了下降趋势,但近五年已保持稳定;西部地区改革开放初期GDP占全国比重曾经超过25%,但目前已下降至不足15%,可喜的是近五年来增长趋势明显,其在全国经济中比重回升态势明显。这一趋势也可以从人均GDP的变化看出来(图2.3)。

图2.3 东中西部人均GDP和全国平均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值整理。

由图2.3可看出,东中西部人均GDP差距在20世纪80年代有所拉大,90年代后差距更甚。从实际水平看,东部地区人均GDP水平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如天津、上海、北京等地人均GDP已达到世界银行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标准,标志着这些地区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但中部和西部地区人均GDP水平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加快中西部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持续缩小区域收入差距的重点任务。

综上,可基本判定中国区域发展的总体趋势是,20世纪80年代期间各区域内部和各区域之间,差距总体略有扩大;90年代后东部与中西部之间差距开始加速拉大,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任务依然繁重。

2.4.2 区域经济发展历程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区域客观条件和政策相关。改革开放后,区域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中央政府下放了各地区经济管理权限,使得各级地方政府逐渐成为经济管理的主体;二是国家的沿海开放战略,如1979年中央确定在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随即深圳、珠海、厦门、汕头4个经济特区的建设全面展开,由此也确立了中国区域不平衡发展的路径选择。此后,在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现有基础,带动内地经济发展的思想指导下,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向沿海地区倾斜的区域发展政策,1984年初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区域发展梯度推移战略思想推动下,1985年初至1987年底国务院又进一步决定把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漳州-泉州-厦门三角地区及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并与开放城市组成了沿海开放地带和工业城市群,成为了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1988年实施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型经济,进而又设立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做出了开发上海浦东的决定,致使全国生产力布局进一步向东部倾斜。与此同时,内地则依赖原有基础,自力更生,惯性发展,如1981-1985年间沿海地带11个省区市的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比重为46.0%,而“三线”建设高潮时四川省占全国的投资由14.5%减到1984年的4.4%,广东省则跃居首位。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模式后,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作用,“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如东部GDP名义年均增长速度比中、西部分别高2.2%和2.8%,比1980-1990年期间高0.93%和0.5%,此时三大区域的投资水平、收入水平以及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与科技差距都开始呈逐步扩大之势。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开始推动7个跨省区市的经济区域规划,如长三角及沿江地区、环渤海湾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和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五省地区和西北地区。国务院在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勘探、财政转移支付、引导外资投向等方面开始优先倾斜中西部。尽管如此,三大区域差距拉大势头仍难以遏制:到2000年,各区域GDP占全国比重,东部地区已接近60%,中西部地区比重分别只占27%和13%;而人均GDP由1990年东部相当于中西部的1.67倍和1.94倍分别扩大到当年的1.91倍和2.42倍。有鉴于此,中央政府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上,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扶持西部策略,并于1999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事实上又分别将原东部的辽宁与中部的黑龙江、吉林划分出来;2005年的“十一五”规划除继续指出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外,还强调了中部地区的崛起,而此中部地区则仅包括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与山西6省而非原来的9省。至此,中国区域划分格局实际上已由原来三个地带转而形成了新的东中西与东北四个经济地带。

尽管中央政府在主观上力图使起初沿海优先的不平衡区域发展战略向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过渡,但事实上各区域差距拉大的步伐仍难以停止,如东部与中西部的人均GDP差距仍在拉大,由2000年的1.91倍和2.42倍分别扩大到2002年的2.03倍和2.6倍,再分别到2004年的2.40倍和2.96倍;而东部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也仍在不断上升,已由1995年的57%上升至2004年的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