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白话解(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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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于公管狱大兴驷马之门

于公六句,是文昌帝君偶举四则因果,为下面“想要广种福田”二语作铺垫。济人救蚁,是顺种福田;治狱埋蛇,是逆种福田。管理刑狱,是恶事,反而能够大作阴德,为子孙造福,为什么呢?因为于公的官职,是治狱的官职;但于公的心地,却不是治狱的心地。驷马之门,也兴起于心地罢了。人命关天,狱词判决过重,稍一疏忽,就后悔莫及了。我们不幸担任这项工作,就应当刻刻小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好像天地鬼神都在睁大眼睛看着我,罪人的父母妻子都在大声哭号望着我。不能想办法援用法律条文,苛细周纳,引人入罪,不能误听左右,不能逼打成招,不能潦草塞责,敷衍了事,不能凭个人的聪明去作主观判断,不能曲从私人打招呼而私用严刑,不能逢迎上司的意思,不能只根据下级官吏报告的情况,不能因其他事情而迁怒罪人,不可乘酒醉而大耍威风。如果不是人命关天,就不能轻易把人关进监狱。严格制订反坐的条文,来惩罚那些诬告别人的人;禁止株连牵累,以保护善良的人。人犯随到随审,不使他今天守候等待明天;案件随访随办,不能使两家相斗,自己坐收渔利。启发他们的道义之心,使他们和好,目的是开释他们的罪过;显露一下颜色,目的是尽自己的苦心,说明道理。清正廉洁,是美名,再加上宽厚;冷静沉着是大度,再加上精勤。仿效蒲鞭德政的宽仁精神,那么竹板务必取轻的,并且毛节一定要削平;看到坐牢可怜,虽然关押的犯人一定要治他的罪,但他们的饮食还是要按时供应。宁可在必死之中求出一条生路,不能在可生之处任其死亡。对比我老的,常作伯叔想;年龄相等的,常作兄弟想;比我小的,常作子侄想。上思怎样才能对得起祖宗,下念怎么给儿孙积阴德。以这样的标准来为人处世,就可以了啊!难道只局限在兴驷马之门吗?

《前汉书》七一记载于公为东海郯(tán)人,作狱官,处理案件公正,百姓感激,为他立祠。其中著名的一宗案件是东海孝妇被冤杀。这个孝妇少寡亡子,赡养婆婆很勤劳,婆婆要她再嫁,她始终不肯。婆婆对邻人说:“媳妇服侍我太辛苦了!”因为感到自己年老无用,白白地给媳妇增加劳累,就上吊自杀了。姑就诬告是媳妇所杀,太守判了死罪。于公从中仔细调查分析,发现其中有冤情,就抱着判决书痛哭,等他火速赶到太守那里时,孝妇已经被杀了。因为这个冤案,使当地大旱三年。于公劝谏太守说:“孝妇不应当死,所以天降灾祸下来了。”于是于公隆重祭祀孝妇,修治坟墓,表彰孝妇的美德,天上立即落下大雨。于公治狱功德卓著,他的后代兴旺发达,他的儿子于定国为宰相,定国的儿子于永为御史,封侯传世。

《前汉书》七一:“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必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意思是:“当初定国父亲于公在世时,他们里巷的大门坏了,父老乡亲们想来修理。于公就说:‘正缺少高大闾门,叫它容得下四马高盖的车子。我办案多阴德,未曾有过冤案,子孙必然会兴旺发达。”后来以“驷马门”祝后人昌盛。

来自“鹬蚌(yù bànɡ)相争,渔翁得利”这句成语。《战国策》“燕二”说:蚌正张开壳晒太阳,鹬去啄它的肉,被蚌夹住了嘴。双方争执不下,结果被渔翁一起抓住。

以蒲草为鞭,象征示辱。意思是刑罚宽仁。《后汉书》二五刘宽传:”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温仁多恕。……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终不加苦。”唐李白诗赠清漳明府侄聿:“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抶(chì鞭打)。”

慎刑图

拶夹收禁,更须慎之

注:拶(zān:旧时夹手指用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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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个慎刑图写了八个方面:

1.五种情况不该打

年老;年幼;已经打过;有病;废疾。

2.四种情况不要就打

人急;人忿;人醉;远来。

3.五种情况且缓打(指主刑的人方面)

我正发怒;我正酒醉;我不能处分;我有怀疑;我有病。

4.四种情况不要轻易打

学生;出家人;上级;妇女。

5.三种情况不要又打

已上拶;已上夹(用棍夹腿);要上枷。

6.三种情况可怜不打

严寒酷暑;佳节良辰;人正伤心。

7.四种情况禁打

禁用重杖;作为副职的官员禁止动刑;捕役在人家中禁打;伤命处禁打。

8.三种情况应打不打

尊长为卑幼;百姓为官差;工商业行为;私用之物

例证故事(五则)

处理罪案,宽容公正(出自《唐书》)

唐贞观元年,青州因发生谋反事件,监狱里抓满了人。皇帝下诏派薛仁师去复查。仁师到后,就打开枷锁,供给饮食,送水洗澡,只查办了为首的几个人。孙伏伽怀疑他平反过多。仁师说:“大凡处理罪案,应当以仁爱、宽恕为本。难道只为自己不被上面责难,就明知有冤也不救吗?如果触怒了皇上,即使以身徇职,我也在所不惜。”后来皇上下诏派人查问,才知道平反的人果然冤枉。

〖按〗司寇龚芝麓注疏说:从来罪重轻罚的过失,轻于罪轻重罚的过失。现在审案的各级官员,如果引用法律条文有出入,判罪稍轻,就要被弹劾问罪。于是那些审案的官员就会只顾自己的功名,不顾他人的性命,宁可重判。自己安然无恙了,但代价却是别人的死亡!如果审案的各级官员,果然徇情枉法,弹劾问罪是应该的。如果判罪稍轻,只是平反欠当,就应该一概免于弹劾惩处。这样法官就无后顾之忧,处理案情就会正确公正了。说得好啊!龚先生有这样的仁心,他的后代一定会昌盛了。

补充:唐太宗贞观时期,即是中国文化的繁荣时期,也是中国政治的清明时期,政治的清明又促进文化的繁荣,这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国文化以儒、释、道为主干,在唐朝达到鼎盛时期。这三家文化的核心是非暴力主义精神,它要纠正人心来谋求永久的和平,这是法律的作用所远远不及的。以武力统一中国是情之所迫,而国家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其目的是更好地谋求永久的和平。唐太宗从这一建国目的出发,施行仁政,虚心纳谏,刑罚宽简,吏治清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少有的盛世。贞观四年,“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jī)粮,取给于道路”(《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而且它的前提还是乱世刚刚过去,国困民穷,年岁也不好。《资治通鉴》记载:“元年关中饥,米斗直(值)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唐初重视了教化的作用,强化了道德伦理,人心自我约束力大大加强,故遇上天灾也无怨气。一旦遇上丰年(贞观四年),出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现象也就很自然了。至于行旅不带粮,路上有人送给,这就更非一般社会风貌了。所以史家将这一时期誉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从一开始就注重改革极刑。《资治通鉴》记载:“上命吏部尚书长孙无忌等与学士法官更议定律令,宽绞刑五十条,为断右趾。上犹嫌其惨,曰:‘肉刑废已久,宜有以易之。’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请改为加役流徙三千里,居作三年。诏从之。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阴,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泉涌,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这段话的意思是:“皇上命令吏部尚书长孙无忌等与学士法官议定改换刑律,放宽绞刑五十条,改为断右脚趾。皇上还嫌它太惨,说:‘肉刑废除已久,应以另外的办法代替。’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请改为加重劳役流放三千里,时间三年。皇上下诏实行。皇上认为兵部郎中戴胄公直,就提拔为大理少卿。皇上因为选拔人才中经常出现假冒资望、祖阴的人,就下诏命令自首,不自首者死。没有多久,有假冒事件发现,皇上想要杀他。戴胄上奏说按照法应当流放。皇上生气地说:‘您要守法,就使我失信吗!’戴说:‘命令出于一时的喜怒,法律是国家取信于民的根本。陛下痛恨选拔人才作假,因此就想杀了他。但当已经知道了这样不行,就应当绳之以法。这就叫作忍小忿而存大信。’皇上说:‘您能执法,我还有什么担忧呢?’戴胄经常不顾情面犯颜执法,言如泉涌,皇上都听从他,国家没有冤案。”唐太宗从仁出发,不以个人的喜怒而违背法律的严肃性。

为救无辜,犯颜申辩(出自《金史》)

刘肃在金做官,有人偷盗官府罗缎及宝珠,盗贼没有抓到,就把货商及府吏十一人抓起来,刑部议定判以极刑。刘肃说:“不是真正的罪犯,杀了他们太冤枉。”金主大怒,刘肃申辩更加起劲,被关起来,赦免后封刑国公。

〖按〗平反冤案,谁会无心?只恐触怒上官,得罪左右,所以想说也不敢说了。何况是批逆鳞,踩虎尾,冒犯国王,使他愤怒呢!刘君这样的人没有谁能比得上了。

认真办案,三子显贵(出自《劝惩录》)

明朝盛吉,做廷尉,判案没有冤屈,从不拖延。每到冬天定囚犯,妻子拿着蜡烛,盛吉拿着罪人名册,相对落泪。妻子对盛吉说:“您替天下执法,不能滥办人罪,祸及子孙。”办案十二年,天下太平宽恕,他家院子里的树上忽然有白鹊来做巢生子,人们都认为吉祥。以后他生了三个儿子,都显贵。

〖按〗唐太宗对身边的臣子说:“古时候用刑时,君王因此撤药减食。我宫廷内无常设之药,但因此不吃酒肉。”做官的人怎能不知道这一回事呢?

不逮妇女,广积阴德(出自《不可不可录》)

王克敬,为两浙盐运使。温州押来一批盐犯,里面有一个妇女被同时押来。王生气地说:“哪里有抓住妇女走千里以外的路?并且与押送人员混杂在一起的呢?从今以后不能再逮捕妇女。”就下发了这条命令。

〖按〗王公因为一念仁爱,所救妇女就多了。由此推广,不只妇女,就是老病废疾,僧尼道士,有体面的人,一概都不能轻易逮捕。

执法严厉,祸及子孙(出自《功过格》)

明朝末年高邮州徐某,做官做到郡守,清高耿直,执法严厉,每个差役只要违限一天,就鞭打五板。有个差役违限六天,要责罚三十板,乞求宽恕,不被批准,竟然死在杖下。他的儿子很小,听到父亲死了,也受惊而死。他的妻子痛苦不堪,就上吊了。徐解职回家,身边只有一个儿子,非常钟爱,忽然生病,对他的父亲说:“有人追我。”一会儿骂道:“有什么大罪?杀我一家三口。”说完就死了,徐从此无后。

〖按〗清廉的官往往不能保全,大抵是执法的多罢了。徐君当时,难道不自夸赏罚严明吗?最后连死三人,自己的儿子也跟随去了,多么痛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