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特警起源
应运而生的特警部队
特警(Special Police)是警察序列中经过严格挑选与训练,并拥有特殊装备和相关授权的特种精英,他们专门负责应对各种高风险任务——解救人质、围攻恐怖分子、解决劫机事件以及攻击拥有强大火力的各类匪徒等。特警部队对各成员的个人素质和对武器装备的要求,都远远高于普通执法单位,常见的特警装备有冲锋枪、狙击步枪、霰弹枪、防弹衣、防弹头盔、催泪弹及随身破门工具等。如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组建有自己的特警部队,用以应付严重的突发暴力事件。
特警的出现是与犯罪分子的破坏能力不断提升分不开的。从20世纪初开始,科技的迅猛发展使武器逐步小型化、便携化与自动化,且破坏力越来越大。因传统习惯、管理缺失和战争等各方面的原因,大量武器流入民间,成为暴力犯罪的得力“帮凶”。
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手持冲锋枪,开着汽车四处作案的劫匪,几乎遍布全国。火力与战斗技能有限的警察,显然无法应付这一状况,而火力强大的军队又受限于1873年国会通过的《地方保安队法》(Posse Comitatus Act,又称《警卫团法》)的限制,不能干预国内治安工作(如今多数国家在军队于国内的使用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这意味着,面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手持重火力的匪徒,警察只能独自解决——迫于压力,美国警察开始装备冲锋枪等大杀伤力武器。这个时期的美国,通常会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临时抽调射击水平较高的警察,以及召集民间志愿者组成特别行动队。虽然这样的队伍的战斗力有限,且效率低下,但勉强可以应付当时的状况。
汤姆森冲锋枪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黑帮的标志物。
一眼就能看懂的黑帮人员“标准元素”。
1966年8月1日,退役的海军陆战队队员查理斯·惠特曼在打死自己母亲和妻子之后,登上了得克萨斯大学奥斯丁校区的一座高塔,用一支步枪狙击校园内的师生。虽然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但由于缺乏应对此类训练有素的枪手的经验和战术,他们也束手无策。这场混乱持续了很长时间,最终由警察和市民中的志愿者组成的敢死队强行冲上高塔,用霰弹枪将查理斯·惠特曼击毙。此次事件中,总共有15人被查理斯·惠特曼枪杀,31人受伤,而警方的无能,则遭到了舆论的猛烈抨击,也成为特警部队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世界上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特警部队是于1967年由美国洛杉矶警察局(LAPD)的Daryl Gates(达里尔·盖茨)警官所组建的,其名称简写为SWAT。SWAT最初代表Special Weapons Assault Team(特殊武装突击部队),但Daryl Gates警官的上司,时任LAPD副局长的Edward M. Davis以及其他高层领导认为这一名字的暴力色彩过于浓重,有悖于警察的行动原则,易招致公众反感,因此将名称改为Special Weapons And Tactics(特种武器和战术)。SWAT是在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协助下完成组建的,通过军方的战术技巧与警务特点相结合,发展出了一套适合执法行动的城市作战技术。SWAT最初拥有6个小队,每队5人— 包括小队长、狙击手、观察员、侦察员和后援员。
图为约翰·狄林杰(john dillinger)—20世纪30年代美国中西部最凶悍的银行劫匪之一。他和同时代的邦尼、克莱德、贝克老妈等犯罪团伙,促使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内的执法单位逐步走向专业化与现代化。
1969年8月,SWAT奉命对一个名为黑豹党(Black Panther)的犯罪组织实施逮捕行动,当他们抵达41街与中央大路交界处时,与该犯罪组织成员正面碰上,并遭到对方的火力顽抗。枪战中,双方共使用超过5000发弹药,最后犯罪分子因弹药耗尽而弃械投降。1974年5月,SWAT奉命突袭54街公寓进行人质拯救行动— 一名富商的女儿被某犯罪组织劫持,当谈判人员正进行谈判时,歹徒突然向警方开火——双方枪战两小时后,意外引起了火灾。最终,人质成功获救,而屋内的6名歹徒则在大火中被烧死。经过这两起事件之后,社会各界及有关当局都意识到精密部署和善用策略的重要性——警察不同于军队,单凭火力压制只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自此之后SWAT在队徽上加上了41与54这两组数字,以铭记教训。
图为以约翰·狄林杰(John Dillinger)为原型的电影《头号公敌》剧照。
洛杉矶警察局(LAPD)这一开创性的执法单位配置,带来了极好的执法效果,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美国各地的警察局都成立了类似的特警机构。警察局辖区大小不同,特警队的编制也不同。如今,美国大约90%的特警部队的全职队员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大部分特警部队的全职队员人数甚至不足10人。通常邻近警察局的特警部队,在情况需要时可提供迅速的相互支援。
图为洛杉矶警局(LAPD)SWAT小组徽章。
图为洛杉矶警局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