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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于成龙(1617—1684)生活的时代,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八旗入关之后的跑马圈地,加上各种自然灾害,让他深谙民间疾苦。明朝末年,于成龙通过科举考试成为“副榜贡生”,新成立的清朝对此也予以承认,但他的出山做官一直好事多磨,一拖再拖,四十五岁才来到北京参加吏部的掣签选官,以广西罗城知县为起点,开始了二十余年的仕途生涯。
于成龙一生秉承“天理良心”,上不欺天,下不昧己。做个好官、清官自然是他的理想。不过,他也多次起过辞官归乡的念头。在他赴广西任职途中,因为大病一场,仆从尽散,而向上司“乞赐生归”,未获允准。继母去世后,他给湖广总督蔡毓荣和湖广巡抚张朝珍写了声泪俱下的辞呈,“身羁一官,心悬白云;乌鸟之私,未尝刻忘”,结果因为“三藩之乱”未平,“移孝作忠”“夺情任职”。在两江总督任上,他遭到马世济捕风捉影的参劾,蒙受不白之冤,结果降级留任。
对于成龙来说,做官有做官的原因,辞官也有辞官的理由。可是,有一个原则于成龙是从来不敢违背的,那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要在一个地方当官,他就会尽心尽力办差做事,上不愧朝廷所托,下不负百姓所望。
儒家一直将清廉视为做人和从政的美德。孔子认为“欲而不贪”是从政的美德之一,孟子也提倡“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的清廉观。《周礼》更是明确提出了官员任事应具备的“六廉”: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
在明亡清兴改朝换代的乱世,做一个清廉之官谈何容易,不仅要应对盗匪、灾荒和战乱,还要面临复杂险恶的官场斗争,非常考验一个人的智慧和道德。事实证明,于成龙有操守,讲方法,敢担当,嫉恶如仇,又有仁慈之心,从一个治理边地的“九品芝麻官”,一步步成长为官居一品的两江总督,被辖下民众誉为“于青天”,无愧是“天下廉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