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
一 研究范围
专利侵权损害制度的良好运行对促进社会创新,增加社会整体福利至关重要,目前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存在赔偿数额低、周期长等问题,在西方国家得到普通适用的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比率过于低下。
本书以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为研究中心,以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理论为研究根基,结合专利权的特征,阐释和探析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性质;以美日德等国关于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的文本规定和司法判例为基础,完成对国外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的扬弃,为我国该制度的改进提供借鉴;借助伦理学、经济学和民法学的理论,证成该制度的正当性;对我国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改进我国该制度的总体思路及具体建议。
本书主要研究专利权损害,在损害赔偿理论上,损害和损失是有区别的。虽然两者都是指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不利影响,但损失一般只是指财产性权益的减损,对非财产性权益的减损如人身或精神上的损害不能称之为损失,而损害既包括财产性权益的减损,也包括非财产性权益的减损。损害概念的范畴大于损失,因此,各国法律都采用“损害赔偿”的概念。专利侵权损害只是财产权的损害,因此在本书中“损害”和“损失”系同义。
专利权人在侵权中所受的财产损失一般没有具体的物质形态毁损,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因此在本书中“权利人所失利益”和“权利人所受损失”系同义。
二 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重要且基本的研究方法,笔者通过中国期刊网、国家图书馆博士纸质论文库及北大法宝等数据库收集相关文献,国外文献通过Westlaw等数据库收集。就以上数据回顾及分析专利侵权赔偿中合理许可费的基础理论、法律适用等问题。
(二)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的横向比较,比较美、德、日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司法案例和学者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目前立法和司法实践,进一步丰富我国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的理论研究,为我国立法和司法提供理论参考。
(三)实证分析法
通过对国内外与专利侵权合理许可费赔偿制度相关的法律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案例的梳理,研究该制度实际适用中的特点。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