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与世界的共构:胡塞尔《观念2》中的身体问题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引言

一 选题的意义

一方面,胡塞尔对身体的主题化研究是他秉持“面向实事本身”的现象学态度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他的身体观构成了从静态现象学到发生现象学过渡的一个纽带,并直接影响了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等人的思想。特别是由于梅洛-庞蒂等对胡塞尔身体观的创造性发挥,使得对身体的研究在当今已经远远超出了现象学哲学的领域,为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注入了新的活力。身体问题如今已成为哲学、心理学、脑神经科学、人工智能等各领域交叉研究的一个重点。不过梅洛-庞蒂的身体观尤其受到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 卷》(简称《观念2》)一书的启发[1],而由于梅氏等人的卓越发挥,恰恰使这位现象学开创者的身体观遭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因此,目前在学术界虽然身体问题被广泛关注,但主要聚焦于法国哲学,很少去挖掘胡塞尔身体观中的丰富成果。本书选题的主旨就是,回到胡塞尔现象学这个源头,来审视身体问题在现象学中的开端。胡塞尔对身体问题的探讨或隐或显地出现在其生前出版或未出版的各种著作和手稿中,比如在《观念2》《事物与空间:1907年讲稿》《欧洲科学的危机》《笛卡尔式的沉思》、全集13—15卷及被标示为C手稿的第13卷补充材料中都有集中讨论。不过总体来看,《观念2》是在《观念1》建立了全面的先验现象学方法、详细分析了纯粹意识结构后写就的,按胡塞尔的说法,《观念2》主要是为了阐明现象学与自然科学、心理学、精神科学等一切先验科学之间的复杂关系。[2]而身体问题贯穿于所有这些科学的构成之中,这表明它不仅是现象学所关注的一个主题,并且在现象学构成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另外《观念2》的写作和修改时间跨度从1912年一直到1928年[3],这说明胡塞尔在中后期反复思考区域性构成和身体的关系问题,因此可以说此书展现了他对身体的成熟看法。基于上述理由,本书选择以《观念2》为中心,并联系其他相关文本,来探讨身体自身的构成及其与自然、心灵、精神世界诸区域的构成关系,由此对胡塞尔身体现象学进行一个总体的理解与解释。与此同时,本书还将身体问题置入其现象学的整体体系中来审视,以此来展现被人们通常理解为纯粹意识哲学的胡塞尔现象学,在何种意义上赋予了身体这种“非”纯意识之物以基础性地位。

二 研究现状及不足

关于胡塞尔身体观的研究文献在国内外并不算多,不过总体来看,国外研究资料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研究深度上都要优于国内研究现状。下面笔者就目前所搜集到的文献中,选择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做一简要介绍与评价。

多德(James Dodd)在其以博士论文为基础发表的著作Idealism and Corporeity:An Essay on the Problem of the Bod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4](《观念主义与形体:论胡塞尔现象学中身体问题》)中集中讨论了胡塞尔的身体问题。它是由布雷达(H.L.Van Breda)建立的现象学文库系列中的一部作品,并由胡塞尔档案馆资助出版。出版社是翻译出版胡塞尔全集的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因此它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参考价值。这本书也是目前唯一一部专门研究胡塞尔身体问题的著作。多德在此书中,首先从《笛卡尔式的沉思》中第五沉思所涉及的身体问题开始分析。他选择以此为开端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问题在这里获得了最为成熟的表现形式(in its“most developed form”[5]),他认为在这一沉思中胡塞尔将我自身的身体看作是我的主体性的表达,同时将另一自我(alter ego)的身体看作是他人的主体性的表达,不过其中的核心问题——主体的形体即身体到底意味着什么,进而另一个自我的经验即陌生经验意味着什么——并没有得到明确的阐述。所以为了使身体获得明见性,多德在接下来的三章分别联系《事物与空间》《观念2》胡塞尔全集第13—15卷等相关文本从身体的广延性、物质性和时间性几个方面分析了身体问题,并得出了这样一些主要结论,如身体表达了具体先天(concrete apriori)的意义,即由于身体的参与,胡塞尔的先验主体只能在具有习性和生活的具体的先验主体性(concrete transcendental subjectivity)的意义上来理解,而不能被理解作抽象的先天结构和规则。另外,他认为自我与另一自我之间的区别不是两个绝对的、形而上学实体之间的差别,而是两个生命之间的区别,并通过以身体为基础的生活而遭遇到了他者。但他又认为,为了获得真理的经验,其开端必须是自我学的(egologi cal)。按笔者的理解,他应该指的是胡塞尔在第五沉思中从先验自我开始,对他人进行主体性悬搁以阐明他人何以可能的路径。多德在此书中得出的一个最终结论是,身体对于胡塞尔来说正如它在柏拉图哲学中的地位是一样的,即为了达到理性自身的目的身体必须被克服。[6]表面上看来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点突兀,不过归根是由于他站在观念主义的立场来看待身体问题,即身体是有限的、历史性的,而理性则是绝对的、完满的。这一点从他以笛卡儿式沉思中的绝对主体开始来分析身体问题便能看出。由此也可以发现,他对胡塞尔身体问题所持的是一个具有张力性的立场,一方面他在文中用“世俗的”(mundane)来说明身体是理性的象征性显现,并需要被克服;另一方面又认为身体对先验主体的参与是必然的,以身体为基础的世俗生活是无限敞开的。所以在他的观点下似乎可以说,身体呈现了理性与世俗生活之间的悖论性关系。然而他没有从身体知觉处深入分析胡塞尔为沟通先验观念与历史所做的努力。

扎哈维作为当代著名的现象学家专门研究过胡塞尔的身体观,如在《胡塞尔现象学》一书中,他单独列出一章来讨论身体、交互主体性等问题。他由物对象的视角性或侧显性被给予方式引出身体问题,即每个视角性显现都预设了一个空间性的具身主体的存在。[7]他将身体区分为主体性身体与对象性身体[8],一方面身体在任何知觉经验中都是在场的,只不过它是非主题化、非对象性的存在,是非视角性和内在被给予的此处我,同时它又是对象得以显现的条件。在此他简单地介绍了主体性身体的动感经验与知觉对象的构成关系,并由动感提及身体是主体能力和意志的场域。另一方面作为对象的身体和其他物对象一样,依赖于非主题化的身体才得到外在显现,不过对象性身体和主体性身体是一体的,这尤其通过右手触摸左手的例子得以显示。与此同时他用触觉的例子提示我们,主体性也离不开对象而单独被给予,即在触摸对象的同时感受到了作为触摸者的自己,因此主体与世界不是单向奠基关系,而是相互依存、双向奠基的关系。这里他首先通过右手触摸左手的例子来表明,身体的主客双重性指示了自我与他者的交互作用,而后进一步说明自我身体的对象化只有通过对其他主体的感知才可能,由此可引向他随后的观点,即先验交互主体性是先验主体的内在结构,凭借交互主体性才使主客之分得以可能。他的结论是,胡塞尔所说的先验主体是具身的、有限的个人主体,和康德抽象演绎出来的、超越个人的先验主体不同,所有类型的经验包括抽象思维都要回溯至活生生的身体性经验,对身体的分析是理解主体与世界关系的基础。[9]

法国哲学家利科曾阅读过《观念2》的手稿,并根据手稿写了一篇导读性的论文。李幼蒸先生将其翻译过来附在了中译本文末。该文沿着《观念2》的行文结构,对物、心灵、精神等主题进行分析与阐释时,身体问题占了很大比重。首先他认为胡塞尔引入身体问题的方式区别于在世间的经验性把握方式,他是通过知觉物反思性地回溯到知觉行为,然后在知觉行为尤其是动感中揭示出身体是自由运动中心和方位零点,并由此将身体视为物对象得以显现的动机化环境。在此他提出被知觉物对知觉主体的显现是相对的,这使胡塞尔从唯我论知觉过渡到了主体间知觉的层面,因为在主体间才可能寻求一种非相对的同一性物,由此引向对物的客观化、数学化理解。但利科认为,在从主体间知觉到数学逻辑层次的客观化之间存在着一种跳跃,这显示出胡塞尔由先验性出发追随的是客观性进程,与法国哲学家由知觉突入存在论并将客观性视为存在的对立面不同。[10]在身、心关系问题上,利科强调了触觉在身体和心灵构成中的基础地位,即通过触摸中的交互作用显示出触觉属于一个心灵,同时触摸着的身体是属于我的。这表明心灵伸布于空间性的身体中,同时身体也被心灵体验着。[11]进而他分析了身心统一体的双重性特征,一方面基于物质躯体是实在界的一员,可以用物理—心理学的方式来研究;另一方面是一切对象得以显现的零点,因此又几乎取消了其在世间的身份。这种双重性的张力到精神层面本来有所缓和,因为利科按照胡塞尔的观点,将身心统一体理解为精神性的人格主体,并将动机化理解为由知识论到实践现象学过渡的桥梁,以此来说明心理—物理学的自然主义理解被人格主义态度所包纳和超越。但利科并没有放弃对这种张力的执着,反倒进一步将其转移解释为纯粹主体与经验主体的两极对立,并最终认为胡塞尔有贬低具身个人的意味,因为他的理想是返回不介入实践的纯粹自我。[12]

兰德格雷贝(Ludwig Landgrebe)作为胡塞尔的助手也做过与身体问题相关的研究,他在 The Problem of teleology and corporeality in phenomenology andMarxsim[13](《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中的目的论与形体》)这篇文章中将身体与历史目的论联系在一起,阐述了胡塞尔现象学与马克思主义的相通之处。就胡塞尔的身体观来说,他认为身体不能被理解为要么是物质的,要么是精神的或心灵的,因为我们固然可以说身体是具有空间性质的物质物,但这个陈述本身并不是依赖于外在的观察,而是基于身体已经有一个属于心灵的基底,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将其抽象出来谈论其物质层面。他的这个观点符合胡塞尔的意向性原理,因为根据胡塞尔对意向性的理解,即使与意识异质的空间也并非是外在于意识之物,而是意向性的超越性构成成就。当然这也涉及了胡塞尔的身体构成观。兰德格雷贝在这里准确地把握到了胡塞尔身体观的两个向度,即一方面身体从属于物理自然,另一方面它又属于心灵实在。这第二个方面使身体的运动不仅仅被机械因果律所规定,因为心灵的(psychic)这种表达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来使用的,它是指有生命的器官控制自身的运动并实现自身[14]。由身体自我实现的活动过渡到对胡塞尔历史目的论的讨论,并认为历史目的论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并不是被预先决定的,不是来源于理论上的思考,而是植根于人类的实践兴趣,并在特殊的实践中被生产出来。[15]

贝恩科(Elizabeth A.Behnke)对胡塞尔的身体观做过相关研究并发表了一些研究论文,最具代表性的是她近年来发表的一篇文章,名为Husserl's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16](《胡塞尔的具身现象学》)。在这篇文章中,她首先介绍了胡塞尔对自然主义身体观的批判。自然主义身体观继承了笛卡儿的身心二元论,以数学化方法作为真理的尺度,并通过“心理物理的”(psychophysi cal)这个词汇将二元论中不可触的精神一侧定位至可触的身体一侧,从而用实在的因果关系来计算、预测和控制它。在贝恩科看来,胡塞尔虽然也在心理物理的层面上来谈身体,但是他首先悬置了二元论,而将身体展示为具身化的经验(embodied experience),即一个有意义的情境序列,表达性的手势和实践性的活动。在此她简单地介绍了动感意识和身体的定位化功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在作为动感意识的具身化的先验经验和作为心理物理的身体的世俗经验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不过这种张力并不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先验维度的具身性并不是一次就完成了的,而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行为能力(动感能力),从而成为个人特殊性向和生活的先验条件;另一方面作为心理物理统一体的我,由于动觉化这种先验能力而显示为一种历史性的成就,因此应该被理解为具身化的经验,而不是一台完全依循因果律的机器。

目前最新出版的与胡塞尔身体问题有关的著作是泰帕尔(Joona Taipale)所写的Phenomenology &Embodiment:Husserl &The Constitution of Subjectivity[17](《现象学与具身:胡塞尔与主体性的构成》),在这本书中作者认为,由于胡塞尔的思想,身体被理解为先验领域的一部分。不过尽管胡塞尔现象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具身化的角色问题在哲学领域中很大程度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泰帕尔将胡塞尔、梅洛-庞蒂、萨特、米歇尔·亨利的思想,与对在客观现实的构成中具身化的角色问题的研究联系起来进行处理,以此致力于对在主体性的基本联系中,具身化所起的基础性构成角色进行阐述。

综合来看,国外学者对胡塞尔身体问题的研究比较广泛和深入,但同时也各自有其相对不足之处。比如多德虽然对胡塞尔的身体构成做了较为细致的研究,但他没有将身体问题与自然、精神科学的构成联系起来考察,因而身体在自然和人文领域中的基础性构成地位没有得到确切的阐明。而且他将胡塞尔的身体观视作和柏拉图的身体观是一致的,这一点笔者并不赞同。因为众所周知,柏拉图是贬低身体的,认为要达到理念世界就必须摆脱肉身的束缚,甚至要进行“死亡练习”。胡塞尔虽然潜在地具有一些二元论踪迹,但他并不是柏拉图意义上的理念论者,相反其身体观正是要弥合二元论断裂,这一点笔者会在文中加以解释。扎哈维对胡塞尔身体观的研究虽然得出不少有启发意义的见解,但这些研究并非专著,因而身体与世界共构的具体层次没有得到详细展开,比如他虽然强调了触摸行为在主客交互中的作用,但没有进一步分析触觉作为元感觉场的地位。再者关于主题化与非主题化身体的区分,可进一步在先验交互主体性中加以分析,即主体和对象是在先验交互主体性所引发的意向性中被区分开的,相应的主题化身体和非主题化身体的概念才被给予。此外,他没有在先验主体这一概念上区分开绝对先验主体即纯粹意识和先验单子主体即具身个人。笔者将在文中尝试把这些问题贯穿起来做深入讨论。利科的文章对笔者理解《观念2》的结构及其中的身体问题帮助很大,但是一方面他对身体问题的一些具体分析还不够细致,比如他只提到触觉对身心构成的关键作用,而没有继续分析它与其他感觉类型的内在关联;另一方面他对《观念2》的解释加入了自己的哲学见解,尤其是在具身主体与先验主体的理解上,笔者不认同他所说的断裂,相反如上述,本书将说明胡塞尔通过身体问题恰恰要弥合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经验与先验间的断裂。兰德格雷贝致力于将身体与历史目的论联系起来进行解释,由此可以看出他对胡塞尔晚期思想的重视。但他对身体属于心灵与属于自然因果关系的两分法并不够准确,因为在自然主义那里也可以研究心灵,研究不同于自然因果关系的条件关系,但是在心理—物理学意义上研究的。而胡塞尔最终指出身体是精神性的,心灵也只有在精神的意义上才可以说是精神的底层。不过他将胡塞尔的身体问题与马克思思想贯通起来研究能够开出新的理论视角。贝恩科的研究论文主要是介绍性的,对于我们来说可以作为深入研究胡塞尔身体问题的一个凭借。不过一方面她在感觉定位、自由运动等分析中,没有区分心理—物理学的身体和人格身体;另一方面对先验的具身化经验和心理物理的世俗经验之间的区分,在胡塞尔哲学内部来看并不太合适(她把世俗身体经验等同于心理物理学的身体经验),虽然她也认为心理物理学的身体要在人格身体的历史生成中来理解,但她依然强调了两种经验的张力,似乎平行看待了自然主义态度和人格主义态度。然而胡塞尔在谈论心理物理时已经以先验还原为基础,他提醒我们要与心理科学中的一切主流观点保持距离[18],并最终表明人格主义态度将整合自然主义态度于其下。再者,她分析胡塞尔身体问题的出发点有法国哲学的痕迹,认为胡塞尔对身体的研究兴趣主要是认识论方面的——这是国内外诸多学者批判性审视胡塞尔意识哲学和身体问题的立足点,然而本书将证明这些批判是有失公允的,胡塞尔的身体观以认识论的方式突入了生存论。泰帕尔关于胡塞尔身体问题的最新论著应该说比较有创造性的发挥,并且他不限于单纯阐述胡塞尔身体观,而是联系梅洛-庞蒂、萨特等人的思想进行历史性梳理,这会给我们的研究一些启发。但是正由于其过分关注综合性的研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对胡塞尔的身体观进行正本清源式的考察。

相较于国外较为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国内对胡塞尔身体问题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目前国内还没有研究胡塞尔身体问题的专著,相比之下,对梅洛-庞蒂和其他法国哲学家身体问题的研究却比较多。倪梁康先生在《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及其他相关文本中,对胡塞尔的身体、躯体等一系列现象学术语做过相应阐释,这些对笔者理解胡塞尔身体观具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作用。唐杰在其博士毕业论文《胡塞尔哥廷根时期的“同感”概念研究》[19]中,专门有一章介绍了胡塞尔的身体概念,正如作者所说,这里的引介填补了国内在胡塞尔身体问题研究上的空白。作者分别从意识对身体的依赖性、身体的感受域、定位与动感以及身体的扩展与替代几个方面描述了胡塞尔的身体观。不过他依据的文本主要是胡塞尔全集第13卷关于交互主体性的文献,而且受论文主题所限,仅限于对胡塞尔身体观的一些特征进行分析,因此身体问题还没有得到深入和全面的把握。另外具代表性的观点是,杨大春先生和方向红先生在胡塞尔身体观上所持的具有相对对立性的看法。杨先生在其论文《意识哲学解体的身体间性之维——梅洛-庞蒂对胡塞尔他人意识问题的创造性读解与展开》中认为,胡塞尔晚年引入身体问题是对意识哲学打开的一个缺口,但他仍然将意识和身体分开并使身体居于从属地位,到了梅洛-庞蒂那里才创造性地通过身体间性消解了二元论所带来的疑难。[20]方向红先生在《从“幻影”到“器官”:胡塞尔C手稿中的身体构造学说》一文中则认为,从近年来公开发表的C手稿[21]可以看出,胡塞尔晚期关于身体问题的思考已经突破了梅洛-庞蒂思想所能容纳的限度,具体表现为他对身体的构造(发生)过程做了细致的现象学描述。[22]他们的观点对本书的研究都起到了启发性作用。笔者将在本书表明,胡塞尔对身体的关注是其现象学内在包含的结构,这从他前期关注亲身被给予性时便已经隐含着了。不过由于精力所限,笔者将在论文中主要关注胡塞尔本人的身体观,至于胡塞尔和梅洛-庞蒂及其他现象学家之间身体观的详细比较,则是今后可以接续的工作。

三 本书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根据上面简要的介绍与评价,我们大致可以做出这样的总结,即以往学者在探讨胡塞尔的身体思想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欠缺:一是没有澄清纯粹意识与身体这两个维度在胡塞尔这里的内在关系,从而不仅使纯粹意识主体与具身主体处于看似两张皮的分裂状态中,而且无法将其现象学中静态本质与历史生成两个维度融贯起来;二是没有将身体的构成与物质、心灵和精神世界诸区域的构成联系起来,还不能阐明身体由低阶到高阶上升的内在构成层次,从而也无法揭示身体与世界的关系。基于此,本书在总体上将从这两个大的方面做出突破,一方面揭示出纯粹意识主体与具身主体一而二、二而一的内在勾连关系;另一方面表明身体与世界诸区域是共构共生的关系。

本书的基本框架是,以身体构成为立足点,沿着胡塞尔《观念2》的构成线索,并联系其他相关文本,回到原初体验,逐层回溯来展现身体与世界共构共生的关系。大体说来便是,从原初的知觉体验出发,由低阶到高阶依次阐释物体、心灵、精神诸区域是如何构成的。这些区域既构成了身体本身的内在层次,又是世界的显现结构。通过逐阶上升的阐述,本书将从认识论身体进入生存论身体,由此展示出在胡塞尔这里以纯粹意识为旨归的身体目的论。每一章的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章,在胡塞尔现象学视角下,对笛卡儿、洛克、贝克莱、休谟等近代哲学家的身体观进行批判性讨论,进而引出胡塞尔现象学中身体与纯粹意识的关系。对近代认识论中身体思想的探讨一方面将显示出被胡塞尔所借鉴的一些原初思想资源;另一方面将表明如何看待身体是解决经验论与唯理论纷争的关键。对笛卡儿来说,首先我们拥有身体这件事是值得怀疑的,尔后他通过证明得出了身体与心灵是两个可分实体的结论。他的身心观对于当代自然主义是一个关键的思想资源,而后者又是胡塞尔的主要批判目标。从洛克到休谟,笔者将说明身体实体是如何被质疑的,并最终在休谟那里被视为一个虚构的观念。然后,笔者开始讨论身体问题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关系,认为胡塞尔在处理纯粹意识的具身化问题时,身体经历了一个从隐匿到实显的过渡,即一方面身体存在与否通过现象学还原被悬置了起来;另一方面身体又隐含在纯粹意识中,这尤其体现在“亲身被给予性”“侧显”这些与直观相关的基本概念上。而当胡塞尔描述区域性构成时,身体才显现出来。这将表明身体构成与物体、心灵、精神诸区域的构成是一体的,或说这些区域是身体的不同层次。这同样显示出纯粹意识不是抽象的,只有通过具身化知觉才能构成世界。

第二章,讨论身体与低阶物区域的构成性关系。在此笔者突出了动感与触摸—动感的作用。一方面将显示出动感不仅是空间得以构成的基本感觉要素,而且是我们拥有同一与差异感的前提,而同一与差异感对于构成自我意识,身体意识及他人意识都是关键的;另一方面将表明触摸—动感是因果关系得以显现的基础,因为原初的阻力关系通过触觉被给予。最后将揭示在物构成中身体所表现出来的双重特征:它是实在而非虚构的,因为它是物质躯体,但它又不只是物体,因为我不能离开身体来直观它本身。这显示出它是我的身体,是使彼处对象得以显现的绝对此处。

第三章,由上一章身体的双重特征进入对感觉性身体,及身体与心灵原初交织关系的阐述。首先笔者将阐明触觉场是元感觉场,它使感觉性身体及其他类感官感觉的显现得以可能。触觉对于身体的有机整体性及身体作为意志器官的构成是关键的。其次将表明心灵通过感觉性身体原初被给予,它与身体是不可分的。在此将说明心灵不能被定位于大脑,它渗透于身体各部位,这样才能恰当地说身体被心灵激活,它是我的身体。最后,身体与心灵原初交织为一个整体的我,而动感伴随着所有其他类型的感觉显示出了原初的“我能”。与此同时,笔者将讨论自然主义的身心观,以及胡塞尔基于原初体验对它的批评。

第四章,从对自然主义的批评转入人格主义态度,最终引出身体的目的论。这里将主要讨论具身个人的动机化法则、身体与他人的原初显现、身体与表达等,并在最后展示出生存论身体的目的论。在此,笔者将从动感引出具身个人动机化的生存行为,并对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进路做一个重新阐发,即原真自我是为了阐述他人显现的抽象逻辑起点,是前意向性的,原真自我的触摸和行走动感为对他人的类比化统觉提供了基础,而他人作为首位超越才使意向性被引发,因此交互主体性是自我意识的内在结构。反过来说,同一与差异、主体与客体、身体与心灵等所有意向性主题的区分都与他人的原初显现本质相关。从共同体的生存活动来看,身体行为是进行交互理解的原初表达,文字、宗教、法律等社会文化是基于身体行为的高阶表达形态。不过为了避免个人身体行为被习惯和社会规范牵着走,丧失自我表达的精神,从而僵化和堕落,我们将通过身体视域来说明身体行为原初所具有的创生性维度。最后将表明纯粹意识的理念是共同体生活世界的终极目的。换句话说,回到原初体验后纯粹意识与具身个人将显示为彼此不可分的关系,正如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此在共属一体。

关于本书的创新之处,具体方面体现在各章对上述相关问题的阐释上。本书将身体构成置入胡塞尔现象学的整体体系中来审视,也就是将细节的分析、阐释与宏观的把握结合起来,从而尝试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理解打开一个新视角。从总体上说,一方面,触摸—动感是贯穿本书的一条线索,笔者将其视为使具身自我与世界一同显现的基础要素,是从认识论身体到生存论身体,从自我到他人显现的纽带;另一方面,对身体进行主题化研究可以打破对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传统看法,但又容易导向身体本位主义,不过本书表明身心原初交织,并且最后从身体视域入手,显示出具身个人的终极目的是回归作为存在的纯粹意识。即纯粹意识才是绝对主体,但有限的具身主体又不是需要被克服的因素,因为纯粹意识不单具有静态结构,而且是生生不息的存在,体现为人格共同体的生存过程,因此经验与先验、具身主体与纯粹意识主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1]一个历史事实是,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曾翻阅过胡塞尔这部生前未出版的手稿,所以《观念2》英译者在该书序言中说道:“此书甚至于在其出版前曾经影响了最伟大的现象学家中的两位: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对此可参看《观念2》中译本译者序(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中译本译者序第1页)。

[2][德]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6页。

[3]对此可参看《观念2》中译本译者序([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 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中译本译者序第2页)。

[4]James Dodd,Idealism and Corporeity:An Essay on the Problem of the Bod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Dordrecht/Boston/Lond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7.

[5]James Dodd,Idealism and Corporeity:An Essay on the Problem of the Bod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Dordrecht/Boston/Lond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7.p.6.

[6]James Dodd,Idealism and Corporeity:An Essay on the Problem of the Body in Husserl's Phenomenology,Dordrecht/Boston/Lond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97,p.127.

[7][丹]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李忠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8][丹]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李忠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107页。

[9][丹]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李忠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13—115页。

[10][法]保罗·利科:《胡塞尔的 〈观念2〉:分析和问题》,李幼蒸译,附于《观念2》中译本附录。具体可见[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63—365、369—370页。

[11][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80页。

[12][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98—399页。

[13]Ludwig Landgrebe,“The problem of teleology and corporeality in phenomenology andMarxism”,Phenomenology andMarxism,eds.,Bernhand Waldenfels,Jan M.Broekman,and Ante Pažanin,trans.,J.Claude Evans,London/Boston/Melbourne/Henley:Routledge& Kegan Paul Press,1984,pp.53-81.

[14]Ludwig Landgrebe,“The problem of teleology and corporeality in phenomenology andMarxism”,Phenomenology andMarxism,eds.,Bernhand Waldenfels,Jan M.Broekman,and Ante Pažanin,trans.,J.Claude Evans,London/Boston/Melbourne/Henley:Routledge& Kegan Paul Press,1984,p.67.

[15]Ludwig Landgrebe,“The problem of teleology and corporeality in phenomenology andMarxism”,Phenomenology andMarxism,eds.,Bernhand Waldenfels,Jan M.Broekman,and Ante Pažanin,trans.,J.Claude Evans,London/Boston/Melbourne/Henley:Routledge& Kegan Paul Press,1984,p.72.

[16]Elizabeth A.Behnke,“Husserl's Phenomenology of Embodiment”,In James Fieser&Bradley Dowden(eds.),Internet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2011),https://philpapers.org/rec/FIEIEO.

[17]Joona Taipale,Phenomenology & Embodiment:Husserl&The Constitution of Subjectivity,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2014.

[18][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 第2卷》,李幼蒸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75页。

[19]唐杰:《胡塞尔哥廷根时期的“同感”概念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0年。

[20]杨大春:《意识哲学解体的身体间性之维——梅洛-庞蒂对胡塞尔他人意识问题的创造性读解与展开》,《哲学研究》2003年第11期。

[21]Edmund Husserl,Späte Texte über Zeitkonstitution(1929-1934):Die CManuskripte,Hrsg.Dieter Lohmar,Dordrecht:Springer,2006.

[22]方向红:《从“幻影”到“器官”:胡塞尔C手稿中的身体构造学说》,《哲学研究》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