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基于研究整体布局及具体章节内容,同时考虑到研究实证分析部分,如考察农业知识产权创新影响因素时,构架模型需要相关经济理论的支撑,因此,本节从相关理论基础、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知识产权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四大方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与归纳,继而对现有研究进行简单的评述,为后续研究的展开奠定基础。
一 相关理论基础
(一)经济增长理论
“经济”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学者色诺芬(Xenephon)的《经济论》(也译为《家政论》)一书中,该书强调了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以及农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关于经济增长研究的最早论著。[4]然而,就对整个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作用而言,1776年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一书更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原因在于,较于之前的论著,《国富论》较为系统且科学地阐述了经济增长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学者们对经济增长研究的热潮。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增长的源泉和动力、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与外部影响以及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三大方面。[5]因此,本书将结合西方经济增长理论演化发展的历程,从三个方面阐述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观点。
1.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亚当·斯密是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社会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而带动经济的增长;此外,增加劳动数量,尤其是生产性劳动的数量也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且在此过程中资本积累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原因在于,资本积累的增加是资本存量扩大的直接产物,而资本存量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劳动数量的增加,进而直接促进经济的增长。[6]总之,亚当·斯密指出了社会分工与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为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是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其经济学观点颇受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影响。李嘉图将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7],以土地资源为例,分析地租、工资与利润的关系,识别影响其分配比例的外部要素,并论证了在一定时限内,经济增长将趋于停止的观点。实质上,相对于亚当·斯密,李嘉图也十分重视资本积累及劳动量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当把土地要素纳入影响因素时,考虑到土地要素存在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此时劳动量的增加以及资本的积累对经济的正向影响将会减小。因此,李嘉图认为经济增长不是无止境的,长期看,经济增长将趋于停止。
总之,18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70年代约一个世纪的时间,古典经济学家建立了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框架。[8]然而,任何事物均存在两面性,古典经济学也不例外,在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长河里虽硕果累累,但也饱受争议。其中,1870—1930年经济增长理论发展较为缓慢,1936年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下简称《通论》)的发表,才将人们的注意力重新拉回到经济增长的研究中。《通论》的发表引起了经济学界的轰动,之后,许多学者投身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中。著名的哈罗德—多马模型也是在凯恩斯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实质上,哈罗德—多马模型是后人对哈罗德模型和多马模型的简称。主要原因在于,哈罗德模型和多马模型的假设基本一致,仅有的差别在于变量设置的不同,但二者变量的设置又互为倒数,故哈罗德模型和多马模型本质是一致的。具体而言,哈罗德—多马模型的假设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第一,经济体系只生产一种合成商品,且该商品既可以用来消费,又具有资本存储的价值;第二,生产投入仅需要劳动和资本积累两种要素,其中,劳动供给是同质的[9],且以固定比率增长;第三,生产规模收益不变,即产出增加的百分比无差异于投入增加的百分比;第四,不存在生产技术进步,模型中用固定不变的系数对生产技术进行量化,具体模型设置如式(1-1)。
式(1-1)中,Gw为稳态增长率,S为储蓄率,V为资本产出比率,K表示资本存量,X为储蓄量,Y为产量。此外,哈罗德用G表示国家实际增长率,用Gn表示自然增长率(由人口和技术变动而引起的一个国家最大的增长率)。哈罗德认为若想保持经济长期增长的状态,必须满足G=Gw=Gn。[10][11]相对而言,多马模型则是将资本产出比率换为了资本生产率或投资率,且资本生产率是资本产出率的倒数[12],故其实质等同于哈罗德模型。
哈罗德—多马模型具有简单、扼要的特点,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然而,此模型的假设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比如,忽视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否认了生产要素的可替代性等,而且模型达到均衡的条件较为苛刻,因此,该模型常被经济学家形象地称为“刃锋上的增长”。即便如此,哈罗德—多马模型仍被界定为经济增长理论的第一次革命,因为它借助数理工具对经济增长进行规范式的研究,并为近代经济增长模型的发展奠定了基石。[13]
2.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如前文所述,哈罗德—多马模型的基本假设备受一些经济学者的质疑,因而,后续经济增长模型的发展多是基于对该模型假定的修改或者是对该模型的拓展。比如,部分学者将储蓄率、人口增长率、劳动增长率或资本产出比内生化,当然,也有学者将储蓄率与资本产出比同时内生化。事实上,学者们对哈罗德—多马模型的改进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14]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以索洛、斯旺、米德和萨缪尔逊为代表。[15]其中,在哈罗德—多马模型基础上,将技术外生化的索洛模型认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实质上该模型是在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式(1-2)基础上发展而来。式(1-2)中,Yt表示t年的产出,K、L分别为对应资本与劳动投入要素,At表示t年的技术水平,α、β为模型参数,分别表示资本与劳动的弹性。
索洛(1957)将技术变量引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并对生产类型加以限制,得到了索洛中性技术进步函数。[16]实质上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索洛中性技术进步函数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索洛中性技术进步函数的一般形式如式(1-3),具体表现形式为式(1-4)。比较式(1-3)与式(1-4)可知,A(t)=A0eλt,其中A0为常数,表示基期的技术发展水平,λ为科技或技术进步率。
对式(1-4)取对数,并对时间t求导可得式(1-5),即经典的索洛增长速度方程,其中,λ×(Y/ΔY)×100%表示科技进步贡献率,也就是所谓的索洛余值。
相较于哈罗德—多马模型,索洛增长模型放弃了资本与劳动力固定比例的假设,并假定劳动力与资本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且经济发展中存在技术进步,因此经济的增长可通过改变资本产出比或提高技术进步贡献率来实现。当然索洛模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该模型仅将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解释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与来源;该模型认为技术与资本、劳动是相互独立的要素,且技术是有刻度、可测量的[17];另外,模型认为储蓄率总是能全部转化为投资[18],这与现实生活也不相符。
3.新经济增长理论
新经济增长理论是在完善与改进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其核心思想是将技术内生化,因此,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是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内容。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代表性人物主要包括保罗·罗默(Paul Romer,1990)、阿罗(Arrow,1962b)、宇泽弘文(Hirofumi Uzawa,1961、1965)、卢卡斯(Lucas,1988)、巴罗(Barro,1991)等。[19]此外,就新经济增长理论探索经济增长的源泉而言,该理论主要包括准内生技术理论、内生技术理论以及制度创新理论。[20]
其中,准内生技术决定理论以阿罗(Arrow,1962b)为代表,阿罗“在实践中学习”(Learning Spillover)的模型假定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因素,并论证了经济收益递增的过程。内生技术决定理论以罗默为代表,罗默的两个模型在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发展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经典模型。罗默的第一个模型继承了阿罗在实践中学习的模型,把知识变量引入了经济增长模型,并对知识要素进行分类,他认为经济体系中的厂商具有自身独特的专业化知识,与此同时,厂商所处的整个行业具有一般性的知识(知识的综合),若结合两种知识,则会促使技术与人力资本的增加,进而带动资本与劳动收益的增加。[21]罗默的第二个模型仍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经济增长的源泉,但此模型将经济增长的源泉具体化,并明确指出经济增长的源泉是由有形资本、非技术劳动、人力资本和技术构成的投入增加。[22]在具体模型设置时,罗默用一个连续区间内不同投入的集合表示有形资本,并论证了知识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动力。[23]因此,罗默模型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基础模型。[24]总结可知,准内生技术理论和内生技术理论多是考量知识、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忽略了市场及制度的作用。而制度创新决定理论则弥补了此方面的空白,该理论认为市场并不总是完全信息的,存在一定的交易费用;有效的经济组织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此外,科学的产权和相应的激励制度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因此需要明确相应的产权,并建立与之呼应的激励机制。
总之,较于之前的经济增长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从不同的研究视角探讨了经济增长的源泉与机制,促进了经济增长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制定财政政策和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了可参考的理论依据。此外,虽然新经济增长理论放宽了已有经济增长理论的经济假设,但其自身仍具有一系列的研究假设条件,比如,为了取得模型的效果,将技术、知识、资本等相关要素,特别是将一些不同质要素糅合并纳入模型中,要素定义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经济增长解释的信度;由于该模型过分强调知识与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忽略了制度与市场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因此,新经济增长模型仍具有很长的发展道路。
(二)技术创新理论
1.技术创新理论的起源及发展
国外有关创新的理念可以追溯到1912年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熊彼特首次提出创新,对其内涵给予充分的解释,并把创新的概念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强调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式提出技术创新理论,但熊彼特并未明确技术创新的范围。[25]后至1939年,熊彼特在其著作《经济周期》中对创新理论进行了补充。他认为创新是企业为获得最大生产利润而进行的生产要素重组,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比如,生产一种全新的产品或开发已有产品潜在的新功能;改变现有的生产运作方法或管理结构;使产品或服务进入一个新的领域,即寻找一个新的市场,并开发此“新大陆”;设法控制产品原材料的供应商或直接控制其供应来源,或寻找新的供应来源(Schumpeter,1934、1939、1942);实现工业运作组织的变革,打破现有行业相关的市场格局,甚至是垄断局面。[26]
此外,熊彼特利用技术创新模型阐述了企业的创新活动,即上述五种生产手段的运用,不同于一般所述的发明活动,他强调了创新与发明的区别以及企业家在技术创新模型中的作用(Freeman,1982;Roy and Walter,1985)。熊彼特创新模型II(即大企业创新模型)(Freeman,1982),较于之前的技术创新模型,该模型用大企业取代了企业家的位置[27],明确企业创新的原因在于现有创新的已得利润或损失,具体创新的手段或方法仍然包括上述五种创新表现形式。不同之处在于,大企业创新模型中的技术创新包括内生和外生两部分,且内生技术创新主要由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承担(Freeman,1982)。总之,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及创新模型为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此,国外学者纷纷参与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技术创新经济学,以莫尔顿·卡米恩(Morton I.Karmien)、埃德温·曼斯菲尔德(Edwin Mansfield)以及施瓦茨(Scwharzt)为代表(许朗,2009;张淑辉,2014),该理论侧重于技术变革与技术推广;二是制度创新经济学,强调制度的变革,以制度变革的形成及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以舒尔茨(Schultz,T.)、林毅夫等学者为代表。
2.技术创新动力理论的发展
依据技术创新动力的源泉,即引起技术创新的因素个数,整个技术创新动力理论主要由一元论、二元论和多元论构成。其中,一元论主要由技术推动模式、市场需求拉引模式、行政推力动力机制模式、技术规范—技术轨道模式、社会需求与社会资源关系模式(简称N—R关系模式)构成。[28]具体而言,1960年以前,技术创新动力理论以技术推动模式为主,该模式强调技术创新发展的动力来源于技术发明,而不是市场需求,原因在于创新主体通过适当的技术创新可以满足市场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然而,以Rothwell(1994)为代表的市场需求拉引模式则恰恰相反,认为技术创新的动力是市场需求。行政计划推进模式是学者们对苏联技术创新模式的理论概述,该理论强调了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技术规范—技术轨道模式由多斯(Dosi,1982)提出,该模式强调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是技术轨道,即长期根本性创新所构成的技术规范观念。N—R关系模式由斋腾优提出,该理论认为资源供给与社会需求存在的不协调性导致了技术的变革。[29]
由于学者们对单一因素推动技术创新的学说存在分歧,间接地推动了技术创新动力理论的发展。1979年莫厄里(Mowery)与罗森堡(Rosenberg)等学者提出了技术创新动力二元论“双重推动模式”,认为技术创新的发展是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共同作用的结果。[30]1988年芒罗(Manro)和诺雷(Noori)调查900个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现,504个企业的创新源于技术和市场的共同作用结果。[31]之后,随着学者们研究的不断深入,技术创新动力二元论不断遭到质疑,技术创新动力多元论应运而生。多元论认为除去技术推动和市场需求拉动创新之外,技术创新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事实上,归纳起来技术创新多元论以三元论、四元论以及五元论为主,其中三元论是将行政推动力,即政府的作用加入以技术推动与需求拉动为主导的二元论中;四元论则在三元动力的基础上添加了企业家创新偏好;五元论则在四元论的基础上引入了社会、技术和经济的组织作用[32],注重考察组织结构变换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总之,时至今日,技术创新动力理论仍在不断的持续发展之中,了解该理论的发展历程,有利于将其更好地运用到实践生活中,进而带动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
3.技术空间扩散理论的发展
众所周知,由于受自然地理位置的限制,中国省域在自然资源以及农业生产气候条件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加之省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区域间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差异。然而,由技术空间扩散理论可知,信息资源等技术投入要素具有一定的空间流动性,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区域间创新能力的差异。基于此,技术空间扩散理论受到学者们的特别关注。事实上,早在20世纪50年代,技术空间扩散理论的萌芽已经形成,当时,著名地理学家Hagerstrand的《作为创新过程的空间扩散》为空间扩散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33]之后,学者们开始研究技术空间扩散的模式,并寻找影响技术空间扩散的因素,进而模拟技术空间扩散的途径。
在技术空间扩散模式的研究方面,以区域视角为主,主要包括创新源呈放射状波浪式的空间扩散模型以及由高到低的等级扩散模型。[34]其中,波浪式空间扩散模型主要应用于落后地区间技术空间扩散的研究,等级扩散模型以Pederson(1970)的研究最为典型,主要探讨不同等级之间的技术扩散问题。就技术空间扩散的影响因素而言,许多学者的研究证实了空间距离与技术空间扩散的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经济体之间的空间距离越大,其相互之间的技术空间扩散程度越弱。其中,Wolfgang(2002)分析了1970—1995年日本、美国、英国、法国以及德国对欧盟9个成员国的技术扩散情况,研究发现德国对9个欧盟成员国技术扩散高于美国及日本,即距离创新中心的远近对技术扩散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Jonathan(1999)、Adam等(1993)的研究也证实了技术在国家内部扩散率远高于其在国家间的扩散速率。此外,还有部分学者从其他视角阐述技术空间扩散的影响因素,如Abramovitz(1986)、Adam(2001)研究了知识及其特性对技术扩散的影响;Barro和Gregory(1995)、Abramovitz(2005)分别考量了组织特性及社会资本对技术空间扩散的影响。当然还有部分学者基于技术空间扩散的途径展开研究,其中,Schumpeter(1934)认为发明、创新及传播组成了技术变化的全过程[35];Mansfield(1963)则在Schumpeter研究的基础上论证了各个阶段技术对应的产业结构及市场等指标的特点。当然,技术空间扩散理论暗含区域创新呈俱乐部收敛特征,以Abramovitz(1986)为代表的技术差距理论认为,区域间存在着技术差异,落后国家或地区可通过模仿先进国家或地区的高效技术获得赶超。
(三)经济收敛理论
经济收敛一直是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事实上,收敛的概念源于Solow(1956)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俞培果、蒋葵,2006),并由Baumol(1986)在分析Maddison(1982)数据的基础上展开。具体而言,目前学者们对收敛性的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σ收敛,由Friedman(1992)提出,该检验是较为直观且简单的收敛检验,当后期经济体的离差小于前期,则称之符合σ收敛;其二,绝对β收敛,以Baumol(1986)、Barro和Sala-i-Martion(1991,1992)为代表,绝对β收敛暗含一个假定,即经济收敛的国家或地区具有完全相同的基本经济特征,在这样的特征前提下,经济体的增长率才与其离稳态的距离成反比;其三,条件β收敛,放松了绝对收敛的严格假定,考察具有异质特征的不同经济体的初始水平与增长率是否呈负相关。除此之外,Baumol和wolff(1988)提出俱乐部收敛,是指初始经济发展水平较为接近的经济集团内部的不同经济体之间,在具有相似结构特征的前提下存在区域收敛(李谷成,2009),且该检验通常与上述检验结合使用。
总之,经济收敛理论可以量化某一经济组织结构或经济体的发展趋势,并量化经济体区域差异的变动趋势。因此,基于上述经济增长理论,本书研究农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机制优化问题,试图以农业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农业生产与发展;基于技术扩散理论,本书研究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时空差异与公平性,切实从区域内、区域外两个视角量化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差异性,并基于整体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利用技术扩散效应,缩小区域差异,提升整体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实力;基于经济收敛理论,本书论述了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的收敛性与制约因素,深层次剖析创新能力差异趋势及根源;继而在识别创新主体关系及格局演化趋势的基础上,构建农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政策保障机制。实质上,上述分析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创新现状,进而依据其发展趋势构建提升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的政策机制,以达到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目的。
二 有关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
(一)国外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综述
国外农业科技创新理论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且研究初期多集中于对农业科技创新理论的完善,如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表明传统农业的改造必须引入新的生产要素,比如农业科技要素。[36]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要素效率以及农业产出收益率产生影响,因此,农业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程度。
此外,基于可视化分析软件Citespace III(Chen,2006;Chen,et al.2010)对文献分析可知,21世纪初期,农业科技创新问题便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尤其是2003年以后,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成为学者们(Feder,1985;Feder and Umali,1993)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具体而言,2008年以前,农业创新、知识创新、技术推广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但近几年,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用性管理(Klerkx et al.,2010)、创新系统方法(Hounkonnou et al.,2012)、创新经纪人作用(Klerkx and Leeuwis,2009)、创新背景(Foley et al.,2011,Tilman et al.,2002)等方面转移。其中,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特别是生态脆弱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成为研究的重点。因此,学者们试图构建一种科学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使各方资源优化配置,并实现自然、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总之,国际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基础研究以理论性研究(Lundvall,1992;Alston,et al.,1995;Rogers,1995,2003;Leeuwis and Van den Ban,2004)为主。比如,Lundvall(1992)以创新与互动理论为基础对国家创新体系进行研究;Rogers(1995,2003)详细地阐述了创新扩散理论的起源和发展,通过一些实际案例验证了科技创新的作用,并探讨了扩散理论的基本范式及具体技术创新扩散终止的原因。在实证性研究方面,21世纪以来,国际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技术扩散的过程、原因(适用性)及影响三个方面。
在农业技术扩散的过程方面,学者们多以某一地区为例,阐述具体技术的扩散过程。如Basu和Leeuwis(2012)以印度南部安德拉邦的杂交水稻技术为例,论证了技术扩散应基于完善的网络体系并结合有效的媒体宣传;Calatrava和Agustin(2011)则以西班牙南部的橄榄园为研究点,详细地阐述了以农作物秸秆作为地膜覆盖技术的使用及扩散过程。
在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因方面,学者们主要从宏观政策与微观主体两个视角展开研究。在宏观政策研究方面,Sulaiman和Hall(2002)以印度农业技术推广为例,研究了农业科技创新领域中新技术、新观点、新理论难以推广的原因,结果表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体与客体责任不明确、合作不紧密、技术使用者专业知识有限等是影响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重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在微观客体研究方面,Koundouri等(2006)、Conley和Udry(2010)、Ito(2010)立足于农户的角度,从农户社会学习能力、社会沟通能力与人力资本等方面,分析其对技术扩散的影响;Foster(1995)则研究了人力资本,尤其是农户从实践中或他人处获得的经验对农户使用农业科技的影响;Meijer等(2015)分析了农户内外因素对农业技术吸收的影响。
在农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方面,Roling等(2004)、Amede等(2009)研究了农业技术对农业生产力和农业创新能力的影响;Naseem等(2010)主要探讨了科研体系中的私人投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此外,Carletto等(2010)、Harvey和Pilgrim(2011)、Patto等(2015)从农业生产的背景出发,充分考虑气候、能源变化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农业生产、农业食品安全及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
(二)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综述
相对而言,中国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初期,张培刚教授向国内介绍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拉开了中国学者研究创新问题的序幕(纪传如,2012;张淑辉,2014)。此后,众多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展开了研究,在研究初期,朱希刚(1997)对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进行了测算;黄季焜(2000a、2000b)对农业科技投资体制、模式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机制进行了研究;凌远云(1975)等依据农业科研体制本身的不足,阐述了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重要性。整体来看,学者们对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农业科技创新基本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界定、现状分析及趋势特征、水平评估、问题及对策四大方面。其中,(1)就农业科技创新内涵的界定而言,学者们(David et al.1999;David,2001;蒋和平和刘学瑜,2014)分别从创新的主体、过程、体系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展开研究。总之,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可大致归纳为:基于农业科技的研发、技术的创新以及成果的扩散等途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研发、衔接与应用系统,进而实现其农业经济的发展目标(纪传如,2012)。(2)在农业科技创新的趋势特征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起,农业科技创新就引起了决策层与学术界的关注,尹艳等(2010)、黄文准(2011)等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农业科技创新的研究将持续升温,并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3)在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的评估方面,众多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利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该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比如,钟甫宁和孙江明(2007)探讨了如何科学地设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林伯德(2010)对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的理论模型进行了探讨;李洪文和黎东升(2013)以湖北省为例,评价了区域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4)就农业科技创新的问题及对策而言,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宏观决策和管理体制(郭文宝、马青,2011)、创新机制(马红霞、刘琪,2010)、创新主体(纪绍勤,2005)、创新环境和条件等制约因素。当然,针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学者们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建设性的对策(吴林海,2009;万宝瑞,2012)。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意愿及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普通农户、科技特派员及企业的科技创新行为方面。(1)农业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行为。研究发现科研体制的改革会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产生影响,政府可以通过调动农业科研人员参与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胡瑞法等,1999);此外,虽然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但针对当前农业科技人才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双轮驱动”人才培养机制,调整利益分配机制(刘洪银,2013;张淑辉,2014)。(2)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与科技创新行为的研究。朱烨等(2014)对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价值认同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基层农技人员对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价值认同程度不高;文化程度、月收入、地方政府对农业推广的重视程度、对科技政策的了解程度等是影响基层农技人员对农业科技入户认同程度的关键因素。(3)在农户对农业科技认知及需求意愿分析方面。已有研究表明农户普遍表示愿意接纳与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但实际采用率不高;农户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受其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是否参与农业科技培训、家庭收入水平、耕地面积、增加农业收入的预期、农业技术的复杂程度、技术采用时考虑的因素、农业科技信息渠道是否畅通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徐金海,2011;张淑辉,2014)。(4)对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行为的研究。相关研究表明科技特派员创新行为与其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职称、是否担任行政职务、科研工作年限和所在单位制度等因素有关,且科技特派员创新行为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靖飞,2007;曾维忠、陈秀兰,2010;张淑辉,2014)。(5)针对企业科技创新行为的研究。目前许多学者围绕农业企业,尤其是种业企业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从研究内容的结构来看,以“现状—问题—建议”的框架居多(李景、李秀丽,2014)。例如,钱虎君等(2010)通过分析种子企业科技创新现状,找出种子企业科技创新制约因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现状对策的框架下,研究从多个视角展开,比如,宋晓琪(2008)基于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视角,以水稻小穗头病害防治措施为例对种子企业自然风险控制及管理进行研究;张守萍和张憬(2010)、陈燕娟和邓岩(2011)从知识产权视角探讨了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邵长勇等(2010)基于粮食安全视角研究种子企业的发展战略;张钢仁(2013)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种子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研究;杨波(2014)基于TRIZ构建了影响科技型小微企业管理创新的概念模型,并从理论、政府和企业三个方面阐述了推动TRIZ应用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三 有关农业知识产权的研究
(一)国外农业知识产权研究
早在17世纪,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探索(陈燕娟,2012)。随着粗放型农业生产增长空间的不断缩小,许多国家大力支持农业技术创新研究,并试图借助科技力量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业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此外,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农业企业,尤其是种质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各国政府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在国际贸易和技术开发中积极推行知识产权战略(陈燕娟,2013)。具体而言,国外学者主要从农业知识产权的制度及保护政策两个方面展开研究,
其一,农业知识产权的制度影响。整体来看,学者们对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褒贬不一,存在明显的分歧。其中,部分学者认为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Arrow(1962a)、Maskus和Smith(2001)认为知识产权制度明确了产权所有人,并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赋予产权所有人合法的“垄断特权”,使其独享创新收益,进而调动研发者的创新积极性,为持续创新提供激励(陈燕娟,2012)。然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Scherer(1967)和Barzel(1968)认为研发者为提前获得相同研发结果或急于应用不成熟的技术,一方面会增加投入,进而导致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的浪费,并降低资源的配置效率。Scotchmer(1991)、Takalo和Kanniainen(2000)认为知识产权制度为权利人提供了特殊保障,以至于在市场不稳定的条件下,品权人会选择不将技术投入市场,从而降低了技术的转化率,并阻碍了后续创新。[37]
其二,农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部分学者从宏观层面研究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现状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下国家政策的选择。如Blakeney(1998)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特点和保护法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Eaton(2002)探讨了TRIPs协议对各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影响。[38]部分学者还进一步探讨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影响,如Lele等(1999)主要讨论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研发和转让的影响;Srinivasan(2005)认为对跨国企业而言,不同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会衍生不同的投资方式;Seyoum(2006)的研究则更加深入,验证了专利保护水平与外国投资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
(二)中国农业知识产权研究
较于国外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程度以及国内其他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陈燕娟,2012)。整体看,学者们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第一,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协调机制的研究。主要以现状、问题及对策为主,具体包括对农业知识产权机制形成的背景及我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现状的研究(刘圣民,1995;张晓妮,2011;徐卫等,2013;杨德桥,2013)、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协调机制的研究(吴春梅,2003)。此外,部分学者还从微观层面探讨了不同区域及主体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概况,如侯春生等(2011)对广东农业知识产权现状的研究;祝宏辉和连旭(2013)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研究;王海峰(2007)、杜琼(2012)、涂玉琴和熊小文(2012)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协调机制的研究等。
第二,对农业知识产权的量化评估及其保护制度影响的研究。在农业知识产权量化方面,赵喜仓和单兰倩(2013)构建了包括农业知识产权创造力指标、产出价值指标、运用指标、保护指标、管理指标5个一级指标以及20个二级指标的农业知识产权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如图1-1所示)。就农业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的影响而言,主要涉及对国家经济利益的影响(贺骁勇,2008)、对中国农业竞争力的贡献(杨桔等,2014)、对农业科技创新与种业发展的影响(刘辉等,2010;刘辉和许慧,2010;赵鹏,2012)等。其中,赵鹏(2012)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技术创新的二律背反,研究发现,中国处于鼓励自主创新与模仿先进技术的两难选择之中,且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取决于农业技术的差距程度,因此,若想促进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农业科技创新协调发展,必须促使二者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图1-1 农业知识产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赵喜仓、单兰倩:《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3年第33卷第4期,由笔者整理所得。
第三,对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研究。部分学者对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内容、目标及其对科技创新的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比如邓宏光(2005)探讨了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内容;楼洪兴等(2006)探讨了我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与对策;陈琴苓(2006)以农业科学院所为例,通过深入分析其知识产权战略,验证了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公共科研单位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部分学者探讨了如何将知识产权运用到科技成果的保护方面,并对其进行产业化管理,如王海峰和张明军(2007)以农业科研单位离职人员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杜丽珍(2010)将产业化引入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中,深入研究了我国农业知识产权的产业化模型(陈燕娟,2012);高志英(2010)基于方法论的视角,探讨了农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方法(陈燕娟,2012)。
第四,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研究(李松年,2001;高映,2008;聂洪涛,2011;许从建,2014);其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对我国的影响,主要涉及国际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格局(邓武红,2007)、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经验(蒋和平和孙炜琳,2002;蒋和平,2002;林祥明,2005;牟萍,2008;陈亮等,2008;耿邦,2015)以及UPOV公约91与78文本(罗忠玲等,2005;廖秀健和谢丹,2010)对我国的影响;其三,有关植物新品种交易的研究,陈会英等(2011)利用调查问卷对我国14个省份植物新品种交易实施的动机、行为及绩效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其四,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其制度的影响,主要涉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农业发展(陈超和林祥明,2004;刘洋等,2012)及技术创新(周宏和陈超,2004),种业发展(林祥明,2006)、种业集中度(李寅秋,2010)、种子价格及新品种种植面积(胡瑞法等,2006),农业创新主体(科研机构及公司)投入行为(刘辉等,2010),育种者创新与研发行为(李道国和谭涛,2006;黄武和林祥明,2007)、育种投资结构(展进涛等,2005)及科研(王缨等,2015),品种权人经济效益(吴立增等,2005)的影响。
第五,对农业技术专利保护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其一,农业专利发展现状(罗忠玲等,2006;薛爱红,2010;祝宏辉和高晶晶,2013;张成亮等,2015)及趋势变动(刘丽军和宋敏,2012)的研究。其中,罗忠玲等(2006)归纳了美国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成功经验,以期为促进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及其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供经验借鉴;薛爱红(2010)对我国农业生物技术研发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和我国目前农业生物技术专利信息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刘丽军和宋敏(2012)以中国1985—2010年受理的全部农业专利为样本,研究专利数量飞涨背景下不同申请时期、申请主体和技术领域下的中国农业专利质量及变化趋势。其二,农业专利申请影响因素研究;马兆(2009)、张蕾等(2009)研究了我国农业专利申请的影响因素;曹克浩和卢向阳(2010)探讨了新专利法对农业生物技术专利申请的影响。
第六,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研究。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从宏观层面研究我国地理标志现状及其法律保护制度。如王寒和陈通(2008)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孙亚楠和胡浩(2014)剖析了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吴彬和刘珊(2013)、陈杨(2015)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制度进行研究。二是针对区域或具体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研究。如孙志国等(2012、2011a、2011b)、谢向英(2011)对省域茶类地理标志进行研究。三是对农户使用地理标志行为的研究(王磊、赵瑞莹,2012)及生产地地理标志经济效益的分析(占辉斌和俞杰龙,2015)。四是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布特征及影响。主要涉及地理标志对区域(孙庆忠,2012;雷雨,2012)或具体品种(苹果等)经济效益的研究(周曙东和张西涛,2007),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刘华军,2011;赵金丽等,2015)。
四 有关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研究
根据文献的梳理,针对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内涵界定、模式分析与绩效分析三个方面。
1.有关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内涵界定。最早的协同创新概念由生态学家提出,主要用于研究植物与植食性昆虫相互作用及对进化的影响(Ehrlich and Raven,1964;庞洁等,2015);Norgaard是第一个将协同创新概念运用于社会文化与生态经济领域的学者(Norgaard,1994);后续不断有学者以协同创新视角研究相关主体的协同演化过程(Moore,1996;Mckelvey,1997);虽然,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协同创新的概念进行界定(庞洁等,2015、王农等,2016),但概括起来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指以农业生产增值为核心,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健康、绿色发展为目标,各个创新主体与多种因素共同协助、相互补充,凭借产学研、科教推、集群创新、创新联盟等多种创新模式,整合创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同创新效率最优化的组织形式或创新行为。
2.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模式分析方面,学者们的研究多集中于开放网络、产学研、官产学等创新模式,如Lee等(2012)肯定了协同创新的创新模式,Baldwin等(2011)认为开放协同创新将逐步取代生产者创新;D’Este等(2013)探讨了校企合作的形成机理,Hemmert等(2014)探讨了产学研合作的信任机制,谢雨鸣等(2013)对企业协同创新模式进行细分,李军等(2018)探讨了中小企业集群协同创新机制;学者们大多肯定了官产学协同创新模式的正向积极作用(徐盈之、金乃丽,2010;Ivanna et al.,2014),其中,徐盈之、金乃丽(2010)还强调了该模式的空间溢出效应,Chen等(2013)则基于高校的运营资金来源,分析了经费支出对官产学协同创新绩效的影响;也有学者介绍了国外一些国家的协同创新实践经验,以优化中国协同创新机制的构建,如周小丁等(2014)、邱密与李建军(2014)分别介绍了德国与荷兰Rondeel的协同创新经验。
3.对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绩效评估的研究,现有研究对农业方面科技协同创新绩效评估的研究较少,多是基于宏观层面对大科技协同创新绩效评估的研究。如解学梅等(2014)认为协同机制与环境在企业协同创新模式与效应关系中起正向调节作用;俞立平等(2018)研究发现高技术产业创新速度对创新成果的贡献显著,且协同创新与研发人员投入绩效有待提高;刘志华(2014)利用云理论的区域科技系统创新绩效模型,量化了我国31个省域的科技协同创新绩效水平,认为我国省域协同创新绩效整体水平较低,且呈层次化特点。
五 文献评述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对经济增长理论、技术创新理论以及经济收敛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早,且较为成熟。目前国外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研究的重心逐渐由对具体农业技术扩散、推广的研究转向更为系统、全面的研究领域,即围绕绿色创新展开研究,且学者们的研究更加关注农业科技创新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的综合效益,试图探讨不同创新水平下农业科技创新方法及体系的适用性,更加注重创新经济人在整个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国外学者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业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影响方面,部分学者认为知识产权制度为持续创新提供激励机制;部分学者认为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会导致研发资源过度配置,阻碍后续创新,降低技术转化率。此外,学者们在总结归纳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特点的基础上,还较为关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国际技术转移与扩散、国际贸易和国外投资的影响。
国内学者对技术创新等相关理论的研究起步略晚,多是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与经验。在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方面,宏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运行机理的分析、创新能力的测评等;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涉及农业科技人员、推广人员、特派员的科技创新行为分析,农户科技需求意愿的分析以及企业科技创新行为分析。国内学者对农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知识产权制度的现状及影响研究,农业知识产权的评估及影响研究,农业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和运营策略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发展趋势,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对我国的影响,植物新品种交易实施的动机、行为及绩效,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农业发展、种业发展、技术创新、育种研发、育种者与品种权人行为的影响),农业技术专利保护研究(农业专利发展现状及趋势变动的研究、农业专利申请影响因素研究)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研究(我国地理标志现状及其法律保护制度现状、区域或具体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研究、农户使用地理标志行为的研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布特征及影响研究)六个方面。
总体来说,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均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学者们的研究或从理论上丰富了农业科技创新的理论基础,或以实际的案例阐述了具体技术的扩散过程及影响因素,或以具体实证探讨了农业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或从实践上对某一区域某一协同创新模式进行分析,均为以后相关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已有研究仍存在可以拓展的空间,比如,(1)在研究视角方面,虽然许多学者认识到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知识产权以及植物新品种的重要性,但很少有学者将三者结合起来,深入探讨知识产权视角下农业科技创新的相关问题。(2)在研究内容方面,现有文献较少涉及知识产权视角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问题,且缺乏多元主体协同创新的综合决策研究,忽略了宏观管理机制与微观运行机制的协调发展;已有研究多是以“现状—问题—对策”的形式,单纯地论述知识产权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3)在研究方法方面,现有的研究多是利用传统计量方法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忽视了空间因素对知识产权视角下农业科技创新的影响。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基于知识产权的视角,以植物新品种为例,探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问题,将研究重点从分析个别主体农业知识产权创新转移到对不同主体协同创新,注重宏观管理机制与微观运行机制的协调发展,并针对国际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受区域、局域限制的现实特点,构建中国特色的农业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机制管理决策的创新,仍具有很大的扩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