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对立统一规律作为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包含并体现一系列基本规律。在一系列关于发展的规律和范畴构成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实质和核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在历史上黑格尔第一个建立辩证法发展观体系,并且提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基础进行了批判,但对辩证法体系本身、对辩证法要素之间的关系和结构问题,并没有超出黑格尔论述的范围。列宁在上述思想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观点。这为建立唯物辩证法发展观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揭示了唯物辩证法一系列发展规律和范畴的内在机制。
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根本规律的思想形成经历一个过程。他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提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10]列宁把辩证法的对象、内容理解为对立统一,接近他后来提出的关于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思想。列宁在初步建构唯物辩证法体系时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11]这里,列宁明确提出了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核心的观点,说明他超越了关于辩证法要素的直接认识,而深入到要素之间关系、整体结构的认识,大大深化了对辩证法的认识。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列宁把对立统一规律和“辩证法的实质”联系起来,他说:“这就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面的统一、同一这个公式正是表现这个实质。”[12]这表明他关于辩证法的实质在于对立统一的思想已经形成。最后,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是辩证法的‘本质’之一,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之—,甚至可说是它的基本的特点或特征)。”[13]这里,列宁实现了关于辩证法的认识由结构到实质的跨越,提升了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
如果把列宁的有关思想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出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在唯物辩证法中处于实质和核心地位,至少有以下原因:第一,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黑格尔曾说,矛盾“是一切活动的,即生命的和精神的自己运动的最内在的泉源,是辩证法的灵魂”[14]。列宁认为这句话是“辩证法的精华”。他自己也认为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对立面的斗争”或“对立面的统一”[15]。由此可见,事物的发展是由其内部矛盾引起的,而矛盾本身是对立面互为前提又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或倾向)的关系,一方面是对立面的统一,另一方面是对立面的斗争,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共同构成了一切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发展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列宁指出,只有对立统一规律“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16]。可见,无论是事物发展变化的量变质变规律,还是否定之否定发展规律,都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此外,列宁还提到相对和绝对、一般和个别、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等唯物辩证法范畴中包含的对立统一关系。他认为在事物发展中,最基本的是对立统一以及由此而来的每个方面向对立面的转化,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范畴,都是对这种转化的具体表现所做的描述。
第三,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17]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本身和事物相互之间就是对立统一体,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和特征,实际上是由对立统一规律所决定。这就决定了矛盾分析法是基本的认识方法。毛泽东曾这样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18]为了更好地认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必须使用矛盾分析法。
第四,是否把发展归结为对立统一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折衷主义、诡辩论的根本分歧所在。列宁认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焦点在于是否把事物的发展归结为其内部的对立统一:“辩证的过渡和非辩证的过渡的区别何在?在于飞跃。在于矛盾性。在于渐进过程的中断。在于存在和非存在的统一(同一)。”[19]同样,是否从对立统一出发去考察事物的变化发展也是辩证法和折衷主义、诡辩论的根本分歧。他说:“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实质所在。主观地运用的这种灵活性﹦折衷主义与诡辩。客观地运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性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20]折衷主义否认概念的变化发展,诡辩论将概念的变化发展夸大到可以随意规定的地步,两者根源都在于没有从对立统一这个根本原则出发去考察概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