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学性的重审与蔓延:人文社会科学的“文学转向”
20世纪下半叶人文社会科学中出现的文学转向,将文学和文学性引入学科交叉与整合的理论建构过程之中,再次成为现代学科建制的革新力量。19世纪下半叶,随着近代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出现了科学主义(scientism)的说法,把自然客体化。其后,狄尔泰提出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en)实际即人文科学的概念,突出理解与体验的重要性。索绪尔则在世纪之交讲授普通语言学,以取代先前的历史比较语言学,说明20世纪初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学科基础及学科机制已经建立,形式主义对“文学性”的追求可以说是对独立的“文学科学”的追求在文学理论上的表现。但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急剧变动以及新自由主义的崛起等因素,在原有学科内部出现了一些革新趋势,表现为对旧学科范式的质疑与跨学科知识转型的提出。其原因一方面是学科体制化之后导致的学科内部对后学科学术研究转向的需要,及学科中革新派对整体社会时代特征的主动回应,另一方面实际上与后现代文化对现代社会知识构成模式的反拨有关:启蒙时期奠定的客观性、确定性和决定论模式的消退,整体论方法为地方主义所挑战,不确定性和复杂性认识论地位的凸显,都对现代学科范式的局限性提出了质疑。而文学作为一种语言的、形式的、想象的建构具有冲破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壁垒进而将其沟通关联的无限潜能。德里达认为,文学作为书写是天然反本质主义的,“没有内在的标准能够担保一个文本实质上的文学性”[25]。德里达否认文学性的独立自在品质,认为文学性与特定时代人们对文学的感知方式有关。按照德里达的说法,文学性不仅仅存在于狭义的美文学之中,它也可以存在于语言符号的其他书写形态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文学成为整合和建构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种有效的理论资源。哲学、历史学、人类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的范式转换引入文学研究模式以革新本学科的认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等基础,这一趋势被人们称为“文学转向”。
例如,德里达以“文学行动”理论对文学功能进行了再解读,文学施行话语所代表的写作经验的建构能力,被德里达扩展为文学与现代民主思想间的关联:文学作为“一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讲述任何事情的建制”能够从经验角度“唤起民主、最大程度的民主”[26]。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推崇文学文化,将宗教、哲学作为“相对原始的、但显赫的文学类型”通向成熟文学文化的过渡阶段,并且视文学文化为取代哲学的新的救赎方式,以“有意义的问题‘对我们人类试图将我们自身塑造成什么样子的,任何人有任何新的观念吗?’取代了诸如‘存在是什么?’‘什么是真正真实的?’以及‘人是什么?’之类的坏问题”。[27]在描述宗教—哲学—文学文化的进程时,罗蒂追溯到莎士比亚、塞万提斯代表的与柏拉图哲学观念相异的文学知识分子,认为他们所具有的想象力能够更多地思考人类生活方式以扩展自我的观念。同时,罗蒂也阐释了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纳博科夫《微暗的火》和《洛丽塔》、狄更斯小说等文学作品中的文学价值和文学功能,对隐喻、反讽等文学语言特征进行了哲学解读,延伸了“文学”观念的边界。朗西埃也说:“民主事实上并不是一个通过权力的不同分配与其他体制区别开来的制度。它被更深层次地定义为有形物的既定分配,其场所(lieux)的特殊再分配。这种再分配的原则,正是孤儿文学无拘无束的体制,我们可以称其为文学性。民主是书写的体制,在该制度中,文学的倒错与集体的规则相统一。”[28]巴特勒也曾表示,“文学的世界允许我把重心放在修辞结构、省略以及隐喻的精炼上,并允许我思考文学阅读和政治困境之间有什么可能的联系”[29]。这些做法试图从文学的施行性特征反思哲学及人文科学与社会现实的关联,以回应后结构主义理论危机中关于理论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的质疑。
与作为文学类型的哲学论述相似,在人类学研究中也出现了“人类学几乎完全属于‘文学’话语”[30]的说法。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参照文学对象提出民族志研究中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作者—功能”在文本中如何显现,二是作者创作的“作品”到底是什么?他认为第一个问题涉及作家的身份建构,即人类学家作为作者的身份问题,第二个问题则为话语问题,即如何用词汇、修辞、论点在写作中安排材料。[31]这些问题都关系民族志研究的核心方法论和知识机制等学科基础。格尔兹特别指出,在回答“民族志学者是干什么的?”这一问题时,“他写作”取代了之前的标准答案“他观察,他记录,他分析”,因为学者自己并非研究的对象—行为者,所直接接触到的也仅是调查合作人所能让研究者理解的那一小部分;同时,学者所登记的(或试图登记的)社会性会话并非是未经加工过的。[32]这样一来,人类学分析的主要方法,即概念化处理已发现的事实然后对纯粹现实进行逻辑重建的观点就丧失了合法性基础。相反,作者再现事件背后的自我意识及描述文本的话语特征则成为通过文化符号学方法进行人类学阐释时必须面对的理论建设问题。在具体论述中,格尔兹分析了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里独特的修辞风格和话语模式,视其作品为波德莱尔、马拉美、兰波,特别是普鲁斯特等创立的象征主义传统的文学文本,“列维—斯特劳斯版的《追忆似水年华》和《骰子一掷》”。[33]此外,他采用深描(thick description),即描述特殊社会行为在其行为者眼中的意义的方法,来探索特定地域和具体文化情境中产生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深描和地方性知识的观念与文学研究对特殊性、具体性和语境的强调及文学文本微观描述、虚构和想象特征一脉相承。
同样,在法学领域,自詹姆斯·怀特(James Boyd White)出版《法律的想象:法律思想与表达的性质之研究》(Legal Imagination:Studies in the Nature of Legal Thought and Expression,1973)以来,法律与文学运动已经持续多年,“法律与文学”甚至从法学院的学术运动发展为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和学派。其早期内容包括“文学法学”(literary jurisprudence)对文学经典作品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其后开始关注“作为文学的法律”,既借文学理论和批评来阐释法律文本、法律现象和法律文化,又通过风格、修辞及结构等文学分析方法来考察司法判决书进而揭示法律运作的“本质”。此外包括“通过文学的法律”,即对文学作品社会功能(尤其是教化作用)和叙事体法律写作的研究,甚至还有对法律规制文学衍生的版权法等法律制度探讨相关的“有关文学的法律”研究。举例来说,玛莎·努斯鲍姆(Martha Nussbaum)在《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中以狄更斯的小说《艰难时世》为纲探讨了文学想象与公共理性建构、公共政策制定间的关系。《艰难时世》中的人物葛擂硬(Gradgrind)身上集聚了政治经济学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对文学(尤其是小说文类)的仇视:他反对儿女和焦煤镇的人们接触“错误书籍”,“将笛福而不是欧几里得拥在他们的胸前”,视文学和文学想象为威胁民族未来的颠覆性道德争议形式;他自己奉行经济学理性原则,声称身上装着尺子、天平和乘法表随时准备称量人性的任何部分,把一切都看作可以实用主义计算的数字问题,在教育问题上摒弃所有与文学想象相关的畅想(fancy)能力;他教育出的学生毕周完全排除了非理性的情感,把人与人的关系看作买卖关系,无法感受和理解他人的痛苦。葛擂硬式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在努斯鲍姆看来,是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等法律与经济学运动代表人物经济学理性导向下的现代法学理念的先声。为批判这种法学观念,努斯鲍姆从文学想象中追寻塑造充满人性的公共判断的新标准,即一种诗性正义。首先,她提倡葛擂硬们所憎恨的文学“畅想”活动,“关注小说如何包含与一种想象当前不存在的可能性的能力,……以及一种赋予观察到的形体以复杂生命的能力”[34],也就是以一种具有创造性和真实性的能力去对待功利主义经济学理性,对待被经济分析忽略的人类需求和个体生命的复杂性,并借小说对读者行动的呼吁重申文学“畅想”对公民身份理论和身份实践的重要性。其次,她论证了文学中常见的情感——恐惧、感激及怜悯或同情对公共推理独一无二的向导作用,提出由“明智的旁观者”的理性情感模式推动法律裁判者借文学想象来体会个人特殊情形及其行为动因,通过移情等作用促使其想象他者,从而做出非功利主义的合乎社会正义的审慎判断和选择。最终,她提出“文学裁判”的模式可以超越特殊群体利益和政治立场,拥有畅想和同情、包容人性的能力,更能够实现民主裁判和社会正义。[35]而畅想和同情能力则是文学所能提供的“诗性正义”对法学中非文学性工具的补充,是促进公正和正义不可缺少的包容人性的能力。同时,通过读者体验促使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反思葛擂硬式的经济学功利主义和成本—收益分析对社会的政治生活与智识生活的威胁,小说在此意义上成为“一座同时通向正义图景和实践这幅图景的桥梁”[36]。另外,法学的姊妹学科—政治学研究中也出现了强调修辞、叙事和语言等文学特征的文学转向,甚至“一些政治科学家为收复失地已经显露出采用文学批评家(如伊格尔顿、斯皮瓦克和赛义德)研究方法的兴趣”。[37]
在历史研究领域,这种趋势表现得更为突出。海登·怀特的历史诗学理论针对现代知识范式基础上的历史主义危机,把文学修辞(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和小说情节结构(浪漫剧、悲剧、喜剧和讽刺剧)运用到历史哲学和历史研究作品的分析中,将叙事、虚构、想象、阐释和文体等概念引入标榜科学性和客观性的史学领域,并结合文本和话语理论从方法论上破除了“崇高的”史学迷思。将诗学引入历史,革新史学研究范式,恰好契合了学术界后现代知识转型和重构的趋势,同时又为弥漫在多个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中的后现代知识危机或后现代学科危机提供了跨学科理论深度整合的路径。首先,他体系化的历史转义理论、叙事理论重新探索了历史学家、历史哲学家,甚或其他作家和人文学者共同的历史认知框架,以多元主义的接受态度打通了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间的壁垒;其次,他的理论以历史文本为中心,将历史话语视为类似文学话语的建构性的再现方式,不仅对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存在和客观再现模式构成了挑战,而且动摇了19世纪历史学科形成以来的实证主义知识基础;最后,他以当时文学研究中已略显过时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方法介入历史编纂学,将自己的研究纲领视为现代主义的,其历史观也类同于“源自浪漫主义的崇高美学”,[38]却引发了被视为后现代史学特征的语言学转向和叙事转向,造成了史学界对后现代主义史观接受方面的广泛的论争。这一切都与怀特对文学因素的独特借用相关:转义、叙事、虚构、想象等文学特征事实上以理论的形式介入历史话语的建构过程,使历史文本乃至历史本身作为文学制品而存在,而并不局限于强调从叙事史作品的语言修辞色彩来讨论文学对历史的作用。同时,怀特的历史诗学理论与20世纪6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密切相关。其相关思想发端于60年代大变革的总体社会背景:高等教育大众化为工人阶级出身的怀特提供了更好的教育机会,作为学界新力量的他亲身参与相关课程和教学改革,加之历史学家在两次世界大战预测和阐释中的失利而导致对自身学科存在正当性的反思,促使像怀特这样的历史工作者开始对传统科学史观的学科规范产生怀疑,并由此质疑现代以来的学科观念—真理、客观性和知识的权威,等等。这些思想与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反理性主义的后现代哲学立场相近。跨学科研究路径的选取则迎合了后现代主义跨越边界、填平鸿沟的去分化主张,但也因此带来了固守史学传统学科阵地的其他学者对怀特持续而猛烈的攻击和批判。
上述这些学科中出现的“文学转向”,抑或被称为“修辞转向”“隐喻转向”“叙事转向”,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体现在以下3方面。(1)社会科学理论家出于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的调整和革新的目的展开跨学科知识重构,不约而同选择了修辞、叙事、想象、虚构、阐释等文学话语特征,主要从语言(话语)层面介入本学科研究范式的转换,认可了“作为文学的哲学”“作为文学的人类学”“作为文学的历史学”“作为文学的法律”和“作为文学的政治学”等知识类型的可能性。(2)这些转向的出现和发展都与20世纪6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有关,体现在具有跨学科性、批判性和自反性的“理论”话语的崛起。后现代主义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理性、真理、进步观和宏大叙事等现代性概念的批判以及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和反形而上学(本体论)的立场,实际上是由“主客体对立的、以实证科学为楷模的认识模式”转向“以语言游戏为类比的知识模式”[39]。而后现代主义思潮显著体现在多个知识领域内“理论”话语的崛起:从文学批评中后结构主义理论的盛行到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作为话语模式的“理论”观念的普及,集中代表了学科知识范式的后现代转向。(3)之所以产生“文学转向”,与对社会科学研究中科学实证主义的流行模式的批判密不可分。在这里,文学,是作为现代学科体制建立之初时“文学科学”对其所做的界定被发掘、重申,又是作为与客观主义的科学研究模式对立的人文思维元素被强调的,如罗蒂的文学文化是对自笛卡尔以来传统科学主义哲学观的矫正,格尔兹的阐释人类学对人类学“科学”学科基质的否定,法律与文学运动对“科学主义”法学的反驳,以及怀特历史诗学对科学史学和历史哲学中的实证主义观念的质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