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越南社会主义革新的试点和探索
越南革新的探索阶段,起始于1979年8月越共中央召开的四届六中全会,结束于1986年12月召开的越共六大。在此期间,越南经历了发自民间实践逐渐上升到中央并得到中央首肯而形成国家决策的自下而上的探索路径,尽管其间出现了一些反复,但最终撬动了越南社会主义革新的整体进程。
一 民间“冲破藩篱”,中央决策调整
一般认为,在20世纪70年代末,在计划经济之外,越南民间出现了一些偷偷地“冲破藩篱”的做法。但据越南知识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越南社会科学院经济史学者邓风所著《1975~1989年越南经济思维》[7]一书对越南革新前情况的介绍,早在1962年,在坚江省和海防市的某些地方,就出现偷偷承包的现象。1966~1968年,在省领导的准许下,北部的永福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农业承包制(省委书记金玉因此受到处分)。工业企业方面,在南定纺织厂、永会卷烟厂、胡志明市客车公司等实行了生产承包制。在流通领域,关于市场定价的斗争以及对外贸易也一直在暗中进行。
在越南南方,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文灵是一位具有改革思想的领导,他支持群众采取灵活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来改善生活,选择胡志明市的一些企业作为试点,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后,可以到市场上寻找原料进行生产,并将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与此同时,阮文灵对待资本家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相对柔和的政策,这与以黎笋为首的越共中央推行的方针和政策相背离,因而一度遭到打击和排挤。1978年,阮文灵被迫辞去胡志明市市委书记职务,并被逐出越共中央政治局。
对于各地出现的承包制做法,起初有人拥护,有人反对,有人怀疑、犹豫,但实践的结果表明,这些新做法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人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从反对和怀疑转向认同和接受。
针对各地出现的上述现象,当时在越共中央内部依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导人长征,指示组成考察团到地方进行调查访问,长征本人还私下到胡志明市考察了当地的做法,并对阮文灵的做法给予肯定。长征指示考察团把调研结果上报越共中央,这份针对民间“冲破藩篱”做法的考察报告最终对中央的决策产生了效果。因此,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原秘书长、越南社会科学院教授杨富协认为,长征是越南革新事业的总设计师,其历史地位犹如中国的邓小平。但越南多数人还是把阮文灵喻为越南革新的总设计师。
在1979年8月召开的越共四届六中全会上,原本计划讨论地方消费品和工业生产计划,但后来改为讨论两个决议内容,即《关于形势和紧迫任务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消费品工业和地方工业的任务的决议》。
《关于形势和紧迫任务的决议》包括两个主要内容:第一,对国家面临的形势进行了评估,认为当前国家处于新的严峻而复杂的挑战之中。第二,基于国家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三项紧迫任务:一是促进生产,稳定和保障人民的生活;二是加强国防安全,时刻准备战斗,反侵略,保卫国家;三是坚持克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消极现象,尤其是盗窃、贿赂和欺压群众等现象。决议还强调:必须加强动员农业生产,动员各种经济成分,改善流通分配,结合集体、个人和国家的优势以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
《关于发展消费品工业和地方工业的任务的决议》指明了新时期发展消费品工业和地方工业的方向和任务。必须全面发展消费品生产,当下的社会消费必须基于国内生产,反对依赖外援满足消费的思想,鼓励使用国货和地方产品,要把好的产品用于出口;地方工业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地方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时为全国的需求和出口服务;地方工业的发展主要基于农业、林业、渔业的发展和地方的劳动力分工。其中,对南方进行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要把改造与建设和重新组织再生产结合起来,不能采取急躁冒进和命令的方式;在对工业和手工业进行合作化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三个原则:自愿、互利和民主管理。[8]
越共四届六中全会的上述决定,扭转了经济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调整经济发展方针与政策,为启动经济革新做了必要的准备。
1981年3月召开的越共五大对过去一段时期社会主义实践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和反思,严厉批判了党内存在的主观、急躁思想情绪。五大决议指出,1981~1990年是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需要集中力量发展农业,把农业作为头号生产领域,努力把农业引向社会主义的大生产,努力增加消费品生产,继续建设一批重要的重工业;把农业与消费品工业、重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农业与工业有一个较为合理的结构。与此同时,新的决策依旧存在新的主观冒进色彩:首先是继续推行传统的工业化模式,亦即按照大规模投资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的方向,试图在短期内完成从小生产向大生产的过渡;其次是要在五年内基本完成对越南南方的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对商业、运输业、工业、小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81年1月,越共中央书记处发布了关于包产到生产组和劳动者个人的指示(简称为100号指示),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动力,遏止了农业生产连续多年下滑的势头。随着农业生产承包制的出台,越南政府做出了关于革新国营企业管理的决定(第25号决定),以发挥国营企业生产经营主动权及财政自主权,提出了改进国营企业生产计划化和经济核算工作的若干原则。国营企业的计划生产包括三部分:国家下达的有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自主生产、企业副业生产。决议还就企业产品销售及三种计划生产的产品价格做出了具体规定。上述决议和规定排除了国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些障碍,解决了一部分困难,促使国营企业生产走向初步好转。接着越南政府又公布了第26号决定,调整劳动者工资的政策,逐步展开流通和分配领域的革新。越共中央和政府允许一些省份试点改革,特别是在隆安省进行价格体制革新试点。隆安省实施按协议价格(接近市场价格)进行商品交易的政策;国家经营单位按合同价格购买私人生产的产品,并废除以票证购买商品的制度,等等。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探索和试点可谓是大胆的举措,受到越南全国上下的普遍关注。隆安省的做法和经验逐渐扩散到其他一些省市,为越南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1981~1985年五年计划的一些指标出现好转。其中在农业方面,1976~1980年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年均增长1.9%,工业增长0.6%,而1981~1985年五年计划期间,农业增长4.9%,工业增长9.5%。人均粮食从1981年的273公斤增至1985年的304公斤,国民收入也有了一定的增长。
图1-1 1977~1985年越南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
二 探索中的曲折:价格-工资-货币联动改革失败
在越共中央探索给经济松绑的过程中,针对流通和分配领域的改革出现了失误。1981~1982年,越南首次进行价格-工资-货币联动改革。在价格方面,由国家规定的“单一价格机制”转向“双重价格机制”(国家牌价和商业经营价格);在提高生产原材料价格的同时,提高合同产品收购价格(接近市场价格)。在工资方面,对于工薪对象,减少凭票证供给的商品,逐步转向按商业价格提供商品,价格补贴打入工薪对象的工资中。在货币方面,则进行以新币换旧币的改革,10个旧币兑换1个新币。
于是,在1981~1985年期间,越南对许多商品实行“双重价格”,即除了按国家规定的低价供给的商品外,其他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议价,使得国家价格与市场价格愈益相背离。在国家维持价格稳定的同时,市场价格上涨很快,其造成的后果是国家财政对工业和建筑业亏损给予补贴的数额越来越大,工资中价格补贴部分虽然也有所提高,但仍然赶不上市场价格的增长幅度,最终导致货币迅速贬值,工薪阶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在这一时期,人民生活必需品(如大米、肉类、食糖、肥皂、自行车轮胎等)的供给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10倍左右,1985年与1984年相比,其市场价格上涨了300%,通货膨胀呈现加速上升趋势。
在上述情况下,越共中央召开了五届六中全会、七中全会和八中全会,其中1985年6月召开的八中全会尤为重要。八中全会决议承认了商品生产的客观存在及商品生产规律,认为官僚集中包给制的继续存在是经济社会摆脱不了危机的主要原因,于是做出了重要的决定,废除官僚集中制,实行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原则,其突破口是摈弃通过价格和工资实行的包给制。五届八中全会强调,“双重价格机制”必须转向“单一价格机制”,但不是国家规定或指导的“单一价格机制”,而是“市场单一价格机制”,由市场按照供求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越共中央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结束数额巨大而不合理的亏损补贴,才能避免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损失。为此,越南各经济技术部门、银行以及各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都转向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制。
废除工资的包给制意味着把所有商品供给的补贴计入工资,保证工薪阶层能以自己的实际工资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按照市场价格去购买生活必需品。由于1981年在隆安省进行价格-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于是越共五届八中全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资改革。
五届八中全会以后,越共中央展开了第二次价格-工资-货币联动改革,实行单一经营价格,全部废除供给价格,取消商品购买票证,调整全部商品价格,以1985年8月大米价格为基准,重新计算工资额度,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补贴工资相结合的制度,大幅度调整工资;在价格方面,取消商品补贴和平价票证,实行市场价格,大幅度提高工业产品价格;为了防止粮食价格出现突然性的涨落,暂时保留了干部、工人、职员及武装人员的粮食购买证。在金融方面,从1985年9月起,越南政府进行新旧货币的兑换工作,规定1个新盾等于10个旧盾,政府限定全国居民在12小时内清点完毕所有旧币,向当局申报。同时还规定,每户只准许更换2千新盾,如有超出部分一律存入银行。实际上等于变相没收私人财产。[9]同时还实行越南盾贬值,从1985年9月开始,1美元兑换12越南盾变为1美元兑换15新越南盾(实际上等于150旧越南盾)。这些改革措施造成市场混乱,物价猛涨,通货膨胀率超过了700%,严重冲击了越南经济,群众生活更加困难,不满情绪日益增长。面对改革中出现的混乱状况,越南当局不得不于同年底中止改革,并在报刊上公开进行“自我批评”,承认这次物价-工资-货币的改革“是五年来领导和经济管理中犯的最严重的错误”。为了平息群众的怨愤,中央对负责货币改革的政府副总理等一些高官进行了革职等纪律处分。
图1-2 1976~1986年物价涨势图
上述错误说明,尽管越共中央多次会议批判了主观、急躁思想和冒进行为,但仍在重犯过去类似的错误,其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到1985年底,越南经济社会危机发展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迫使越共中央后退一步,重新对一些商品实行“双轨价格机制”,以防止发生社会动乱。
三 总结经验教训,转变思维,为革新做理论准备
经过曲折,越共中央对前期的做法进行了反思,认为在前期的探索和试点中,虽然犯了一些错误,但肯定了越共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是摧毁旧机制壁垒的首次突破,促使生产得到发展;而五届八中全会则是废除旧机制的第二次突破,官僚集中包给制被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的新制度所代替。
在筹备召开越共六大的过程中,越共中央召开了多次会议,每次会议讨论和争论的问题都围绕以下三个重要问题而展开:一是关于多种经济成分构成问题。这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在国民经济中有多少种经济成分,越南南方的经济成分与北方有什么不同;社会主义改造与巩固新生产关系、改造的目标与速度、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态度、国营经济的作用、农业合作化速度以及各种农业合作社类型等问题。二是经济结构与投资结构问题。包括对“社会主义工业化是过渡时期的中心任务”这一提法应如何正确理解;什么是需要优先投资与发展的行业;重工业与轻工业关系应怎样定位;如何使农业成为头号生产领域等。三是管理机制问题。必须扬弃旧的官僚统包管理机制,建立新的管理机制,亦即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的管理机制,但需要搞清楚这种管理机制与市场机制、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要正确运用商品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商品与货币关系等,其目的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
1986年8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与讨论了上述三个问题,并就经济问题提出了结论性意见,其中包括:在确定对经济的投资中必须以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轻工业;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必须确立多种成分经济结构,认为这是越南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一个特征;在经济管理中以计划为重心,同时正确使用商品货币关系,废除官僚集中包给制;价格政策必须采用价值规律,进而实现单一价格政策。这份结论性意见是对1979~1986年期间越南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的基本总结。
越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按照新观点重新起草越共六大政治报告,同时政治局会议指出,时代发展要求越南必须正确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必须从越南的实际出发,独立自主地制订自己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选择适合于越南国情的发展模式,并强调这是在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思想领域的“新与旧”之间的一场斗争。然而,思想、认识的发展和运行轨迹并不是直线的,出现了反复,具体表现为批判了主观、急躁,但之后又犯了主观和急躁的毛病;批判了官僚主义,但又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官僚主义;批判了旧机制,但在步入新机制时,往往又被旧机制拉向后;虽然批判了保守、停滞思想,但不思进取的保守思想在许多人的脑海中依然存在。因此,经济社会危机有时好转,有时恶化,经济管理机制的“破旧立新”工作进展迟缓。
总之,在越南革新探索和试点时期,实践中出现过反复曲折,同时在理论和政策上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新变化。总结起来有如下几个过程。
第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越共中央就已提出越南处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始阶段的观点,但1975年南方解放后,全国陶醉于抗美救国战争胜利的气氛之中,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因此,越共四大没有再提及处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初级阶段的观点,而认为越南不需要经过许多阶段,可以很快进入社会主义社会。1981年越共五大重申越南仍然处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
第二,1976年越共四大决定在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的基础上合理地发展重工业,把全国工业与农业发展统筹起来,把越南建设成为“工业-农业产业结构”经济体。1986年8月越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上述提法做了调整,会议肯定了1981年越共五大提出的观点,必须把农业作为头号生产领域,必须大力发展粮食、副食品、消费品及出口产品的生产,重工业建设必须有所选择,既要考虑实力条件,又要考虑效果,重工业发展首先要直接服务于农业和轻工业发展。
第三,越共五大认为多种经济成分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于越南南方,并要求到1985年基本完成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但1986年8月越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上述提法做了修正,指出在越南整个国民经济中存有多种经济成分,而不仅只限于越南南方,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强调不可能像过去所说的那样在三五年内完成。
第四,越共五大认为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必须采取既改造又利用的政策,利用它们对国计民生的有利一面,正是为了有效地改造它们。改造越有效果,利用就越有成效。
第五,越共五届八中全会看到了旧经济管理机制的种种弊端,因而主张建立实行民主集中、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经营的经济管理机制。
第六,越共五大认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必须正确运用商品生产规律。社会市场包括两部分:有组织的市场和自由市场。对越南而言,自由市场将长期存在,在各种经济成分中,自由市场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计划必须与市场相结合,但必须制订能够限制自由市场自发性的政策与措施,根据国家计划方向,加强对有组织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第七,越共中央经过几次反复后,最终确定必须恢复单一价格政策;价格应由市场调节,以减少国家对企业亏损补贴及财产流失,同时应采取措施限制部分企业和部分人利用价格差谋取利益。
由于在1979~1986年革新探索和试点期间,越共中央探讨和研究的主要问题是经济问题,因而其思维更新主要体现在经济思维更新方面。
综上所述,在国内外综合因素的推动下,越南共产党对传统计划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反思,并最终调整了经济发展的思维,在1986年召开的越共六大上,正式启动了越南社会主义体制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