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藏族文化
藏族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多元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文化的瑰宝。从气势恢宏的庙宇到金碧辉煌的殿堂,从浩如烟海的经书到神秘庄重的宗教仪轨,从精美绝伦的唐卡到馥郁悠长的藏香,无不体现雪域文化特有的神韵与魅力。
(一)关于藏族
藏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的一员。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国藏族人口有5416021人,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临近省份。其中西藏自治区有藏族2427168人,占全自治区人口总数的90%以上,约占全国藏族人口总数的45%。此外,四川省有藏族人口1269120人,约占全国藏族人口总数的23%;青海省有藏族人口1086592人,约占全国藏族人口总数的20%;甘肃省有藏族人口443228人,约占全国藏族人口总数的8%;云南省有藏族人口128432人,约占全国藏族人口总数的2.4%。其余藏族散居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藏族主要生活在被誉为“世界屋脊”和“地球第三极”的青藏高原。青藏高原雄踞亚洲大陆中部,大部分位于中国境内,东西长约2700千米,南北宽达1400千米,面积约250万平方千米,约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1/4。它包括了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全部,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四川、云南省的一部分。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博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兑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娃”(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藏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藏族在其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了三大方言,即卫藏、康、安多三种方言。我们常说的康巴藏族、安多藏族、卫藏一带的藏族,就是根据三大方言的范围来划分的。
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史书记载,早在秦汉以前,藏族先民就聚居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近年来考古工作者还在西藏发现了属于旧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存和遗物,这些采集点多分布在唐古拉山脉以南至喜马拉雅山以北的西藏中、西部广阔区域,海拔高度在4400~4830米,气候寒冷,许多地方终年没有无霜期,其中申扎县境内绝大部分地方至今仍然是人类无法生存的“无人区”。上述发现说明,这些地方的自然环境并非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相反,很有可能是古代人类生活栖息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藏族是远古时期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土著民族。今天的藏族是青藏高原上的土著居民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融合、吸收周边其他民族成分而逐渐形成的。青藏高原不仅是藏族的发源地,而且也是人类发祥地之一。[1]
(二)藏族文化
“文化”最为广泛的定义,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也是指人类创造出来并可以通过学习获得为后人传递下去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产品。文化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复杂而又难以明确界定的抽象概念,学者们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去研究、理解、界定文化的内容、结构和功能,并试图以此概括文化的定义和本质。这样,文化的定义也就众说纷纭、难以统一。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对文化的界定:文化即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力和创造的成果。人们的衣食住行、生活方式、社会心理、道德风尚、劳动创造、社会习俗都属于文化范畴。1979年的《辞海》是这样解释和界定文化的:“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哲学界一般认为文化的实质就是“人化”,是人类在改造世界和自身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对活动和活动的产物赋以人化的性质和形式。文化的内涵既体现在人们的活动成果和活动方式之中,也体现在人们的精神生产、观念形态和思维方式之中。文化渗透在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由片面向全面发展。[2]今天大多数人把文化理解为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所取得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这是广义的文化。它既包括物质文明成果,也包括精神文明成果。在这一意义上,文化的本质就是自然的人化,也就是说,凡是超越了人的本能从而有意识地作用于物质世界的一切活动都属于文化的范畴。狭义的文化则主要是指精神生产活动的成果。
藏族作为我国青藏高原上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造就了藏族古老、独特而又光辉灿烂的民族文化。藏族文化是藏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由于本身所处的高寒缺氧等环境因素和全民族普遍信奉藏传佛教的民族特点,藏族文化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与中原的汉民族相比,藏族的文化是一种人类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高原文化,也是一种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独特文化。2008年9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3]一文是这样概括的:藏民族世代生活在青藏高原,面对独特的自然条件和艰苦的生存环境,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在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适应、改造、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在与汉族等中国其他民族以及南亚、西亚一些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和借鉴过程中,藏族人民创造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文化,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哲学宗教、藏医藏药、天文历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建筑美学、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西藏文化是藏民族世代繁衍、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也是在同其他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融中得到发展的。藏族文化是藏民族的历史、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生活、习俗与地理环境的特点在意识形态中的反映,是藏民族智慧的结晶,它凝聚着藏民族的情感意志和精神追求,体现着民族的精神,是藏民族的灵魂和标志。代表着东方文化风格的藏传佛教文化,是藏族文化的核心和主体,在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板块上对生活在此的藏民族的语言、文学、历算、音乐、建筑、工艺美术、雕刻绘画、教育等的丰富和发展起着无与伦比的作用,使其形成了与此相对应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从藏民族的衣食住行到婚丧嫁娶、精神信仰,从文学艺术的故事传奇、合唱群舞、工艺美术到其生产生活方式莫不自成体系。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也构造了藏族人民独特的饮食、服饰、居住、医药文化,有别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民族,并且历史悠久,亘古传承,堪称世界民族文化中的一朵奇葩。
自20世纪初以来逐步兴起的世界“藏学热”,其焦点主要集中于政治、宗教、风俗等问题,理论研究相对薄弱。著名学者丹珠昂奔对藏学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首先对藏族文化进行了定义,认为藏族文化是一种以藏族原始信仰、本教文化为基础,以藏传佛教文化为主导,并吸收了一些其他民族文化的文化。丹珠昂奔认为,以藏传佛教文化为灵魂或者说核心、指导的藏族文化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以大藏经为代表的经籍文,二是以“政教合一”为特点的制度文化,三是以活佛转世制度为特点的寺院僧侣文化,四是以颂扬、阐释佛理为主体的文学艺术,五是以礼佛、转经为主体的民俗文化。丹珠昂奔认为藏族文化的文化精神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藏族文化是一种倡行和平主义的文化,反对战争和相互残杀,主张人与人应和平相处;二是藏族文化是一种倡行人性主义的文化,强调行善修好、慈悲、博爱;三是藏族文化是一种崇尚利他主义的文化,认为人生的价值是为他人服务;四是藏族文化是一种出世主义的文化,它追求出离人世,获得正果。[4]
藏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一方面,藏族文化兼容并蓄,积极吸收和借鉴周边民族特别是汉族的文化精髓;另一方面,藏族文化始终以本土文化为基础,具有很强的地域特征,这种区域性文化最显著的特点是宗教色彩相当浓厚。藏族文化作为文化的融合点,正是因为不断吸收外来不同文化的积极因素,才使自己不断得到丰富和更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