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藏文化产业界定的依据
藏族文化凸显了宗教文化在藏民族性形成与发展中的内核作用,是其与其他民族文化相区别的关键标志,并且藏民族由于身处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条件注定要对藏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结构、表层意识形态及潜层心理因素产生深刻影响,从而彰显了文化资源重要的历史传承价值和经济价值。保护藏族文化、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也是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藏族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传承价值
藏族文明同中原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巴比伦文明、古希腊文明等一样,都是人类文明的起源。西藏文明自古以来就沿着宗教和世俗两条路径发展演进。传统西藏基本上是单一民族藏族的聚集区,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致使外来文化难以进入,民族文化保存得较为完整,世俗文化与宗教文化、贵族文化与民间文化并存。虽然藏传佛教支配着社会和人心,宗教“精英文化”成为主流,世俗文化只是配角,但是传统的世俗文化在民间影响深远,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传统的世俗文化主要由贵族文化和民间文化构成,贵族文化以藏族文化为根基,融合了印度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成分,成为全民信教的西藏的一个独特的文化景观,但是在传统西藏,贵族为数不多,贵族文化的影响十分有限。民间文化又可以分为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精英文化主要是藏医药、天文历算和艺术等。作为藏族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藏医药具有独特的疗效,一些中医和西医束手无策的疑难病症可以在藏医药中找到诊治的良方。大众文化主要表现为民间说唱《格萨尔》,旋子、锅庄、民歌等歌舞,藏民族的衣、食、住、行等风俗习惯和节日文化。在藏北牧区高寒的环境,牧民穿皮袍;山南农区暖和,农民穿氆氇;拉萨市民夏穿绸缎,冬着皮袍。糌粑、酥油茶、青稞酒、牛羊肉,不仅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而且还是保健佳品。牧民住牛皮帐篷,市民住碉楼,山民住竹楼和木屋。苍凉雄奇的古堡,灿若繁星的帐篷,风格独具的民居,形成西藏高原独特的民居格局和建筑艺术风格。丝绸之路、麝香之路、茶马古道,成为古代西藏连接外部、对外交流的纽带,西藏的道路、驿道、索桥、铁桥、牛皮船,则是传承西藏文明和藏民族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传统节日文化与婚俗、葬俗、礼俗和禁忌等风俗习惯,是西藏民间文化和世俗文化的重要标志。世俗文化中的神话成分,将西藏的自然、社会和人以神话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也就使西藏成了神话。[9]
藏族文化是藏族历史的积淀,具有明显的历史传承价值。西藏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凡是到过西藏的人,都会被藏民族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遗产散发的神奇魅力所吸引。“传统是社会的一种自然机制,借助它各代人互相联系起来,并将前代人的经验传递给后代人。后来人类发展取得的成就,在颇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自然机制所起的能动作用。通过传统,社会精神成就的物质化才得以实现。”[10]藏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西藏文化更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藏戏、藏纸、唐卡绘画、藏医藏药、天文历算、卡垫藏毯织造等都是具有悠久历史的藏传文化瑰宝,承载着藏民族延续千年的文明和智慧。从《格萨尔》到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学,从《四部医典》到神奇的藏医藏药,从《大藏经》到特色鲜明的藏传佛教文化,从古老的藏戏到热情奔放的民间舞蹈……藏族人民在雪域高原上劳动生息的同时,创造了风格独具的文化形态,使“千山之巅、万水之源”的青藏高原焕发出令世人惊叹的魅力。唐卡是松赞干布时期兴起的一种新颖的绘画艺术。它是由彩缎装裱而成的卷轴画,题材内容涉及藏族的历史、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浓郁的宗教色彩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堪称藏民族的百科全书,历来被藏族人民视为珍宝,2006年被正式纳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是当今全世界所有国家、地区和民族面临的新课题。我国在这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多,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并行之有效的方式与方法是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西藏的经验告诉我们,要让全社会所有成员形成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使各类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必须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它的意义。同时,还要立法,从上至下,健全机构和各项制度,使保护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11]
弘扬传统文化,民间艺术团功不可没。2004年,自治区批准成立了首批18个县级“民间艺术团”,将其正式纳入西藏基层公共文化队伍体系。2013年,西藏新批准成立了16个县民间艺术团。截至2013年,西藏县民间艺术团数量达到51个,实现了全区70%以上的县有民间艺术团的目标,全区民间艺术团演职人员近1200人。[12]这些演出团体常年活跃在农牧区,不定期地举办群众会演,深受群众喜爱。不少节目在全国性和全自治区文艺会演中获得奖项。历史上许多延续下来的优秀传统剧目、戏曲,就是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中得到保留、传承和发扬。
而每逢藏族的传统文化节日到来时,西藏各地都要举行藏戏、歌舞演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如一年一度的山南雅砻艺术节、昌都康巴艺术节、那曲恰青赛马节、拉萨雪顿节、阿里象雄节、江孜达玛节等,也都已成为全西藏的节日品牌,不仅保留了原有的传统内容,还充实了不少适合青年人和市场需要的现代内容。
一些具有传统文化艺术和技艺的乡镇,也被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特色艺术之乡”。如拉萨市尼木县以生产藏纸、藏香、陶器、雕版等传统手工艺产品驰名,成了全区的特色艺术之乡。山南地区洛扎、贡嘎县的藏戏、民间舞蹈,那曲地区比如县的“热巴”,在全区非常有名。拉萨市江孜县的藏毯卡垫编织技术最有名,成了全区的民间艺术之乡。这些具有鲜明民族和地域特点的民间艺术和手工技艺被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保护范围后,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以藏纸为例,公元8世纪以来,为译佛经的需要,藏族人民不断学习、借鉴周边民族先进的造纸技艺,就地取材,生产出了独具地方特色的藏纸。2006年,藏族造纸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尼木藏纸是西藏传统的三大藏纸之一,生产历史悠久。尼木藏纸的主要原料是狼毒草的根,颜色米黄,有光泽,稍厚,在阳光下隐约可见草根纹路,强度高,天然防蛀,防腐,不变色,不易撕破。西藏有很多用尼木纸印制的文史经典,至今已保存千余年仍完好无损。[13]但是,藏纸、陶器等一些传统手工业产品,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萎缩,直接威胁着技艺匠人的生计和生产积极性,技术工艺也几近失传。西藏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便帮助搞市场调查,拓展产品更新和销路,将商业产品开发与遗产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经过近20年的探索,现在藏纸方面已研制出适合市场需求的兽皮纸、彩绸纸、印花纸等十几种藏纸新品种,并根据各种纸的性能制作出壁画、雨伞、灯笼、贺卡、日历等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工艺品。
总之,藏族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是对历史上不同时代生产力发展状况、科学技术发展程度、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原生态的保存和反映,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遗产需要传承,民间有很多是通过口耳相传的,因而传承人便显得很重要了,可以视作承载文化传统的活化石。一般而言,能够完整掌握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人便可以视作传承人,当然传承人既有“承”的方面,也应该带有“传”的责任。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条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认定,第30条规定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措施,第31条规定了代表性传承人的义务。国务院公布了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西藏地区有62人。[14]
(二)藏族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经济开发价值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长期积累形成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属于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共同财富。藏族文化资源体现出的经济价值是在市场经济和消费社会条件下,藏族文化遗产的一种重要的价值形态,是藏民族文化价值体系的价值利用。换句话说,只有将藏民族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藏族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利用,以利用促进保护。藏族文化资源的经济利用价值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经济利用可以促进藏族文化遗产的发展。财政收入增加后,这些地区就有条件对藏族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资金的投入,扩大宣传力度,特别是给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提供更好的传承、保护、创新条件,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使之更加安心地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并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利用的良性循环互动。[15]例如,日本、韩国积极发掘本国民俗文化资源,保护、恢复传统礼仪节庆仪式,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瑞士、芬兰、英国极为重视保护本国的少数民族文化,给予其极好的保护,创造了传承的条件,除了从维护文化生态、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角度考虑外,也看到了在这些独具风情的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旅游能够创造巨额经济收入。
第二,丰富的藏族文化遗产、传统文化资源,使藏族文化资源成为藏族文化产业的优势所在。如藏民族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均体现了藏民族对青藏高原这个特殊自然地理环境的适应和创造,展现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特征。就食而言,酥油、糌粑、茶叶、牛羊肉,被称为藏族饮食文化的“四宝”。藏民族不管在任何一个地方,饮食内容及特征几乎一致。著名藏餐馆——玛吉阿米对藏餐文化进行了非常有价值的开发和利用。就穿而言,农区农民穿氆氇长袍,脚穿长筒皮靴,藏北牧区牧民穿的五彩镶边的藏袍及长衫更是风韵独特,并且各藏族聚居区在穿着服饰上有很大的不同,各具特色,藏族服饰越来越成为吸引游客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就住而言,碉房、草原牧帐、森林木屋、园林别墅、寺庙建筑等藏式建筑别具风格,民族风情浓郁,也是如今吸引海内外游客的一个重要文化资源。就行而言,铁索桥、藤桥、木桥、溜索、牛皮船、马匹乃至被誉为“高原之舟”的牦牛都是西藏地区常见的交通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历史上的茶马古道、唐蕃古道,今天已变成富有现代气息的川藏公路、滇藏公路、青藏公路、新藏公路,这些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交通文化,体现了藏民族和藏区经济的发展与变迁。除此之外,藏民族特有的宗教信仰及藏医药、藏族传统工艺、歌舞、戏剧等文化资源,都别开生面,展示着这个民族特有的精神风貌和民族特征,凝结着藏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是藏文化的物态表现。这些藏民族文化中最优秀的文化,既体现着藏民族的特性,又属于藏民族文化的精粹。
本课题组认为,藏族文化产业所具有的文化特征,与目前国内外多数地区将文化产业主要定位于文化创意产业,并且多与现代传媒、影视、舞蹈、音乐产业相关是很不一样的。虽然现代文化产业也逐渐成为西藏地区的新兴产业,正以雨后春笋之势在西藏地区蓬勃兴起。但我们要说明的是,在西藏应重点围绕“将西藏建设成为中国特色文化保护地”的精神,大力挖掘一切与藏民族文化内涵相关的所有文化产业,绝不能盲目照搬照套国内外的一些现有模式,要更加注重传统文化及其产业的传承、保护与开发,特别要注重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努力使其成为西藏经济发展中的新增长因素。目前,自治区藏药厂和江孜地毯厂已经被批准成为西藏首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成立基地的好处有三个:可以大规模地将生产技艺保护下来,可以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宣传当地的传统文化。为此,本课题组将藏族文化产业划分为传统文化产业和现代文化产业[16],并对此进行研究和探讨。
(三)西藏文化产业界定基于系统论思想
系统论是注重整体及各要素的关联性,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加以考察,以寻求解决整体与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模式、原则和方法。本课题组认为,西藏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凡是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涉及“藏”文化元素的产业,都可被认为是藏族文化产业。这种整体性的把握与认识主要是基于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使西藏成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宗旨,并发挥“藏”文化软实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优势,同时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
藏族文化产业事实上包括西藏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这个概念应该从西藏地区整体性考虑,需要关注西藏所有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凸显藏文化元素的产业,如藏药、唐卡、藏毯、藏餐、藏香、藏纸、藏戏、藏族建筑、藏族服饰以及藏族歌舞、影视、动漫、网络等产业在内的宽泛的产业领域,各类文化产业在传承与发展创新中,既能实现传统和现代的并存发展,又能成为西藏发展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以下从系统论角度对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关系进行简要说明:
1.从系统与环境的角度看西藏文化产业与西藏区情
西藏地处“世界第三极”,严酷的自然条件和险峻的地形地貌,使西藏与外界之间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因此,传统西藏基本上是单一民族藏族的聚集区,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使外来文化难以进入,形成了一种相对完整而颇具特色的文化。总体上,西藏发展第一、第二产业不占优势,而发展文化产业比较有优势。从生态安全及产业布局综合来看,西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建设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是适合西藏区情的发展之路。
2.从要素与系统角度看西藏文化产业
西藏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整体,其系统内部包括音乐舞蹈、传统手工艺、宗教信仰、医药、教育、饮食等民族特色产业。具体而言,本课题从藏药业、唐卡业、藏毯业、藏餐业、藏香业、藏纸业、藏戏产业等产业的发展现状、相关模式分析、传承与发展措施等角度进行研究探索,认为各产业均为西藏文化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西藏文化产业这个系统的组成要素,而且各要素,即各产业均以藏元素为纽带,将分布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凸显藏文化的产业关联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西藏文化产业整体,发挥西藏文化产业的整体功能。
3.从动态观点看西藏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传承
系统论认为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系统是动态变化的。西藏传统产业不是停留在对传统工艺的保护和对传承人的保护,而是提倡系统内各要素在发展中传承与弘扬,实现在传统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的发展之路,实现传统与现代文化产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