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卷
中国现代婚姻文化嬗变是整个中国现代社会文化演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现代,显然具备社会形态的意义,必然与现代性密切相关。按照吉登斯的定义,“现代性是指大约从十七世纪的欧洲起源,之后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全球的一种社会生活或组织的模式”。[1]其特点为“理性化”和“世俗化”,通常被概括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技术、独立个体等主要方面。与此相关,就社会发展的时期论,现代便是以现代性为核心标志的社会文化形式形成和发展直至影响全球的这一历史时期。
对于婚姻文化,应从两个方面加以把握。首先是婚姻本身所有的内涵,即婚姻理念、婚姻制度、婚姻形态和婚姻礼俗等——这是婚姻文化的基本内容。其次是产生婚姻内涵的特定文化环境,比如产生不同婚姻类型的社会秩序、社会内涵等。此外,一种婚姻现象的出现无疑是政治、经济、人口、社会心理等诸多社会文化因素合力的结果,因此这些影响婚姻文化的因素也应当是掌握、研究的内容。
如此,中国现代婚姻文化的嬗变是指进入近代以来中国的婚姻文化朝着符合现代性要求的方向演进的过程。从1919年到1949年,这30年间中国的婚姻观念、制度、形态、礼俗无不在变,其变化范围之广,变化强度之大,令人瞩目。正是如此,对这一时间段的婚姻嬗变进行研究更有助于把握近代以来中国婚姻文化的现代特征和转型意义。同时,这一时间段距离当今不过七八十年,许多那时存在的婚姻现象、体现的婚姻观念在今天仍然以其本色或变相的形式延续着,因此对其进行研究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婚姻史就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门,20余年来,对于这一专题,涉及的专著与论文颇多。在专著方面,涉及本题的大致有:刘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郎太岩、张一兵《中国婚姻发展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0),陈顾远《中国婚姻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张静如、刘志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张静如、卞杏英《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朱汉国《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秦燕、岳珑《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岳庆平《家庭变迁》(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7),等等。相关论文大致有:李学明《民国时期的婚姻礼俗》(《民国春秋》1989年5月),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1月),傅建成《论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的早婚现象》(《社会学研究》1994年4月),陈蕴茜、叶青《论民国时期城市婚姻的变迁》(《近代史研究》1998年6月),王奇生《民国时期离婚问题初探》(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等。
以上所引只是相关研究论著的代表,这些研究在现代婚姻史研究的不同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现代婚姻史研究的推进做出了重大贡献。[2]但就本专题而言,仍然存在相当的研究空间。例如,之前的研究或研究婚姻通史,于现代婚姻只是稍作涉及,或着力于某一地域,于现代婚姻并无全局性把握,且在材料搜集上,于报刊资料和社会调查征引不多。有鉴于此,本卷研究特点如下。
其一,本卷立足于研究中国现代婚姻文化形态的嬗变方面,主要研究现代婚姻文化嬗变的背景与原因,嬗变的内容与流变,嬗变的影响与意义。出于此目的,本卷共分三个大的方面,即知识青年婚恋观的嬗变、城乡婚姻的变迁、中国共产党对红色苏区和抗日根据地的婚姻改造。从中国现代婚姻嬗变的全局角度,尽可能对以前研究进行整体梳理,并在未至的地方做补充研究。
其二,尽最大可能广泛搜集报刊和社会调查资料,以弥补前人研究之不足。以此为基础,在研究方法上尝试突破叙述史的窠臼,在一些章节里,借鉴人口学、计量学和社会学的一些研究理论和方法,对资料进行一定的综合与辨析(于资料辨析,尤其要对民国时的相关社会调查数据保持一种警醒[3]),从而对嬗变进行概观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