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加拿大重大国家科技战略
一 加拿大科技发展政策动向和相关计划
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加拿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这些措施包括: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创新实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决策咨询,促进科学决策;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加强拨款机构间的合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率;加强各创新实体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提高创新效率;大力支持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研究;支持小型大学、社区研究机构的创新活动,鼓励全民创新;重视社会科学和人文研究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建设科技项目信息系统,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和医学信息网络。
加拿大联邦政府科技支出的主体是研发。加拿大政府在重点发展优势领域的同时,开始重视技术商业化问题,关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为此陆续采取了一些行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出台了题为“为加拿大服务的科技2006~2010年科技新战略”。
新战略强调技术商业化的战略和行动。以农业为例,农业部通过广泛的意见征询制定了农业科学和创新战略,其核心是通过政府、农户、研究机构和产业界的合作,最大限度地扩大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研究机会和成果转化。其战略目标是保证加拿大农业部的研究与国内外的研究形成互补,并支持政府、大学和企业的合作研究。
该战略提出的主要农业研究机会包括:开发新的健康食品以改善营养和健康;生产作为清洁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对加拿大食品和食品生产的威胁进行防控;新农产品的机会、实践和应用的探索;环保型农业生产方法的应用等。
科技新战略的目标是提高加拿大工业要害部门的竞争力和社区经济的生存力,加强加拿大的创新机制,为涉及加拿大未来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做重要贡献。其主要活动包括:加强对工业竞争力具有影响的重点领域的研发;支持重点工业部门;提高对加拿大具有重要意义领域的关注与投入;建立长效、灵活的国家研究与创新机构;录用和培养高科技人才。最终目标是满足工业部门在重点领域提出的研发要求,向国内外工业部门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广泛的、多学科的研发项目,建立全新的国家科学技术计划,吸引更多资金支持。
科技投入及分配情况凸显两大特点:加拿大政府对高校的研发投入逐渐增加,显示了其越来越重视高校研发工作,并注意加强政府部门与高校之间的科研合作活动。此外,科研经费对政府部门的支持逐年下降,却逐渐向拨款机构倾斜,旨在加强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合作。
2011年,加拿大政府结合其自身优势和保持世界领先优势的目标,将发展主要集中在四大领域:环境领域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处理技术、污水治理技术等;资源能源领域主要包括油砂开发、北极研究、生物燃料、燃料电池、重水核能技术等;生命科学领域主要包括再生医学、神经科学、老龄健康、生物工程和医药技术等;信息通信领域主要包括新媒体、无线网络与服务、宽带网络、电信设备等。
2011年,加拿大政府在实施科技发展战略时重点强化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带动企业创新工作;二是强化加拿大的研发优势;三是重视科研成果商业化和推动企业创新;四是重视教育和培训。在这四个方面,加拿大政府都增加了预算开支。加拿大政府还非常重视政府各项科研计划之间的合作,以及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在支持私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化之间的协调。为加速创新技术产品的商业化,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三家机构“国家研究委员会”、“自然科学和工程研究委员会”及“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之间也加强协调和合作,更好地使各自的研究计划实现互补互助[2]。
二 科技政策动向与科技投入
加拿大正在加速实施其科技发展战略。政府对科技的重视反映在对科技方面的预算投入上。加拿大政府的财政预算重点在加强企业、研究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强化对已有重要项目的投入上,并设立新的研究项目,使加拿大研究人员在研究领域保持世界领先。吸引人才也是加拿大政府预算的重点,力求吸引世界顶级科研人员和学生到加拿大工作、学习,并积极鼓励加拿大本土的优秀人才留在加拿大开展研究工作。2009年是加拿大科技投入最大的年份,共投资51亿加元,用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吸引人才以及成果推广。加拿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自2006年后每年都在增长。据统计,以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加拿大在G7中科技投入排在第一位[3]。
2011年8月6日,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科技的国务部部长古德伊尔和自然资源部部长帕拉迪斯宣布,加拿大“经济行动计划”将支持世界级的科研、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本国知识经济发展。具体内容是联邦政府向“创新基金”(CFI)下的“领导机会基金”(LOF)新注资1.82亿加元,该投入源于“经济行动计划”公布的总投资计划。上述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在人才激烈争夺的国际大环境下改善加拿大科研环境,使大学、研究机构在吸引国际顶级科研人才方面立于不败之地。由于有政府更多的投入,加拿大全国的科研人员将有机会采购新的仪器设备,大学也能够聘用国际顶级科学家。
该计划将实施到2012年后。加拿大政府认为,北美金融危机后推出的“经济行动计划”适时有效,对改善大学、联邦研究机构的基础设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加拿大政府新的计划将对研究生、实习生和相关前沿技术进行研究,以对知识经济成长有所帮助,也使得加拿大在G7中政府支持高教机构的研究开发居于领先地位。“创新基金”是加拿大联邦政府1997年创建,为研究基础设施投资的独立公司法人。该基金被授权提升加拿大高教、医疗和非营利研究机构的科研开发实力。基金创建以来,支持了全加65个城市、130个研究机构的6800个项目,投资总额已达53亿加元。
2004年,加拿大联邦政府的科技人员(折合成全职人员)共有33807人,占总人口的0.1%,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其中,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科技人员22935人,社会科学与人文领域的科技人员10872人。在联邦政府的33807名科技人员中,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41.3%,从事RSA的科技人员占58.7%。为进一步落实联邦政府的创新战略,加强人才培养,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2003年决定在未来5年内新增3.25亿加元,支持高校为加拿大培养更多适应未来全球知识经济的科学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这一工作已全面展开。2004年,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推出了两项支持高校的行动计划:一个是“学院与社区创新示范计划”,该计划将在3年内拨款240万加元支持社区学院的创新;另一个是“小型大学研究能力开发示范计划”,这一计划将在未来5年内拨款1040万加元支持小型大学,增强其研究能力,每个大学最多可获得150万加元资助。
科研开发优惠是联邦政府所资助的最大单项工业科研发展项目。无论公司规模大小,业务种类如何,在加拿大境内只要是创造发明和工艺技术更新提高,联邦政府就会在税务上给予减免。申请者用于革新项目的工资、原材料、仪器设备和科研合同的费用支出可获得科研开发投资退税额(ITC)。原则上,加拿大控股的私营公司,课税收入在20万加元以内,可享受科研开发开支的35%退税额。科研开发开支最大限额为200万加元。其他加拿大公司,个人生意、合伙生意和信托公司多数也能享受20%科研开发支出的投资退税额。科研开发项目必须提高对科学技术的认知,解决科学技术的未知领域,并由合格人员主持系统的科学研究。
三 风险投资推动创新成果商业化
风险投资在将创新思想转变为科研成果并最终转变成产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加拿大政府在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是通过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支持风险投资。2004年,加拿大联邦预算专门拨出2.5亿加元给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加强其风险投资,并要求该行拿出实施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运作的详细计划。这笔资金的具体使用如下。
(1)1亿加元用于支持技术的早期开发,使它们达到风险投资能接受的水平。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将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医学技术、环境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加拿大具有优势和成功企业的领域直接投资,创建或参与一些投资基金。同时密切关注纳米技术领域。
(2)1亿加元用于支持特殊的风险投资基金,包括前文提到的优先领域,这些基金将对私人投资产生示范效应。
(3)5000万加元直接投资初创期的创新企业,进一步支持技术商业化。
加拿大政府这笔新增的风险投资,将可为加拿大企业引来10亿加元的风险投资。为了保证这笔投资发挥最大效益,加拿大政府希望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建立一个包含科学家、工程师和金融专家在内的专家顾问委员会来全面评审有关的投资建议。
另外,近年来,加拿大政府在税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如减少增值税以及延缓小企业利用增值再投资的征税期,推动退休金和外国投资者投资加拿大风险业的税收优惠等。另外,降低企业收入税税率,逐步取消联邦资产税也大大提高了加拿大税收体系的竞争力,同时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加拿大联邦政府近年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1)从2004年起,企业收入税税率由28%降为21%。
(2)到2008年,逐步取消联邦资产税。
(3)自2004年开始将联邦资产税的收取线从1000万加元提高到5000万加元,即取消资产在5000万加元以下企业的联邦资产税。
(4)在2005年将小生意低税率豁免的上限由25万加元提高到30万加元,即小生意者每年前30万加元收入可获得16%的税务豁免,只需缴纳20%的收入税,30万以上的则需缴纳36%的收入税。
(5)企业增值税税率从75%降为50%。小企业前50万加元资本增值免交增值税。
此外,加拿大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创新。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加拿大分别制定了《专利法》与《专利条例》《商标法》与《商标条例》《版权法》与《版权条例》以及《网上传播法案》《工业设计法》及《工业设计条例》《集成电路与地形法》及《集成电路》与《地形条例》《商业秘密法》与《植物育种者权利保护法》等。加拿大专利的保护期通常为20年,商标的保护期通常为7年,版权及类似权利通常是对作者终身及死亡后的50年内进行保护,工业设计权保护期通常为10年,集成电路设计权保护期通常为8~10年,地理标志权主要是保护商品的原产地特征权利。
综上所述,加拿大政府通过税收激励、计划资助和风险投资政策措施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竭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不论是税收激励政策、科技资助计划还是风险投资,加拿大鼓励企业投资研发创新的政策都强调对加拿大企业和加拿大人控制的企业的支持,如科学研究与实验开发计划限定申报的条件为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和加拿大境内的股份公司和合伙公司在加拿大开展的研发。加拿大技术伙伴计划限定了申请的范围为在加拿大成立的公司、组织和机构在符合条件的领域开展的研究、开发和创新活动。产业研究援助计划也强调了加拿大企业在加拿大境内开展的研发活动[4]。
四 加拿大科技创新在国际上的地位
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衡量创新,包括出版的科学文章、研发支出以及高新技术的出口量等,加拿大在最具有创造力的经济体中未能排到前十。根据这些国际性的比较,加拿大议会委员会会给本国的创新标上近乎不及格的“D”级。部分问题是加拿大公司的研发支出最近几年一直下滑。2007年经济衰退来临之前,企业研发投入为166亿美元,自此以后该数据每年都在下滑,据加拿大统计局最近的一份报告称,该数据下滑归咎于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爆发以及经济衰退。
专利是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关键指针,它记录着新的理念和产品商业化的重要一步。美国专利机构公布加拿大企业和个人发明者2010年获得的专利记录为5223项,比2009年上涨20%。
专利获取速度的提升表明,加拿大公司正在努力消除公众对加拿大企业欠缺创新的认识。在此同时,加拿大主要贸易伙伴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获取专利。据美国专利商标局2010年年报称,专利排名如下:第一名是美国(增长24%),第二名是日本(增长26%),第三名是德国(增长25%),第四名是韩国(增长26%),第五名是中国台湾地区(增长16%)。获取专利最多的企业包括IBM、三星、微软和佳能。但是,排在第六的加拿大[5]领先于法国、英国、荷兰以及中国。
大量新专利涉及高科技、通信和互联网相关的设备和软件。加拿大最活跃的专利申请者是黑莓制造商(RIM)。随着企业在水资源管理和发电等新领域的创新,加拿大在清洁和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的专利数量也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