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期货市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探析
一 引言
农业结构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质和量的比例。根据经济学原理,农业结构调整可以定义为:农业生产活动中劳动、资本、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供给与使用的重新配置。因此,农业结构调整范畴应包括农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同时还应包括国民产业的增加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的相互作用。它是当前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提高农业效率、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措施。农业结构调整是随着农业、农村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逐步进行的,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优化的动态过程。
本文所讨论的农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是相对狭义的农业结构的调整,主要是指种植业内部的结构,即粮食与经济作物以及其他作物的比例,它是最原始、最基本的结构;广义的农业的内部结构,即农林牧渔等产业之间的结构,不涉及农村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调整问题。
农业结构调整是我国国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1998年以来我国农业工作的重点。1998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成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的发展不仅受到资源的制约,还受到市场的制约。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004年和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着眼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
学者们也对农业结构调整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探讨农业结构调整的经济效应和效率,如农业结构调整是否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业结构调整是否增加了农民收入等。宋洪远等把农业结构调整的经济效应总结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发展。张明林等认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对整个国家的农业总量扩大不会产生显著影响。李国祥通过对1998~2003年统计资料的分析,认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收入效应是存在的: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农产品市场交易量不断扩大,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收入始终保持增长;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户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纯收入增长之间存在互动关系。二是如何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应依据什么来进行。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课题组认为资金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产业结构(包括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障碍。他们强调重视并发挥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变动升级中的作用。高峰等通过对寿光蔬菜产业集群的分析,发现农业产业集群对农业结构调整有着显著作用。龙方(2005)认为信息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除此以外,一些文献还探讨了我国农业结构的现状及趋势,以及各个地方的农业结构调整问题。
从以上讨论可知:首先,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存在经过一次调整就可以一劳永逸的事情,因为人们的爱好兴趣的不断变化将导致其需求的变化,而人们需求结构的变化要求农业结构做出相应的调整,所以农业结构必须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这就决定了农业结构调整是长期存在的,不是经过几次调整就可以万事大吉了。那种认为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工作已经完成的观点无疑是错误的。其次,农业结构调整本身即意味着农业的发展,因为发展内含着结构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也有着重大影响,有效的农业结构可以大幅增加农民的收入,学者们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有些人得出农业结构效应很小甚至没有效应的结论很可能是因为结构调整本身存在问题,即农业结构并没有得到优化。这表明农业结构调整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有着重大意义,即使从我国粮食安全的角度看,结构调整问题也有着重大意义,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规划指出,到2020年,中国粮食生产能力将达到11000亿斤以上,比现有产能增加1000亿斤;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亿亩,基本农田面积15.6亿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粮食单产水平达到700斤。在我国耕地面积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通过对现有作物的品种结构进行调整,推广高产、优质的品种就是一条可行的路径。最后就是如何对农业结构进行调整,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部门都普遍接受了依据市场进行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从以上的探讨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但我们在依据市场进行结构调整的时候往往出现滞后的情况,即依据现有的市场需求进行了农业的结构调整以后,待农产品收获时市场需求却又发生了变化,在经济学中这种情况被称为“蛛网现象”,目前这种情况在我国比较普遍,“蛛网现象”的大量发生无疑给我国农业资源带来了极大的浪费。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其原因在于我们在结构调整时依据的只是现货市场的信息,而不是期货市场的信息。从现有文献的讨论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依据信息、产业集群还是强调资金的支持作用都没有解决现货市场信息的滞后性问题,和现货市场信息不同,期货市场的信息具有前瞻性和预测性,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发达国家,由于期货市场的发展,农业领域中的“蛛网现象”已趋于消失。在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中,虽然有人注意到了期货市场的作用,但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理论界对期货市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作用的探讨也极为罕见,其原因是我国期货市场刚刚发展起来,在功能发挥上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再加上初期的盲目发展给人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这些都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但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理应受到更为广泛的重视,从农业结构调整的角度看,农产品期货市场有极大的潜力,本文试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二 我国农业结构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我国农业结构的现状分析
1.我国种植业内部的结构
种植业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比重下降,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比重明显上升。粮食作物比重从1995年的73.43%下降到2010年的68.38%,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所占比重从1995年的26.57%上升到31.62%(见表4-3)。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有所改善,农产品质量有了一定提高,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我国种植结构以粮菜油果为主,棉麻糖烟茶为辅;粮食作物面积在下降一段时间以后,从2006年开始增加,这是受我国农业政策调整的影响所致,如国家提供种粮补贴等,但继续按照利益法则调整种植结构的格局依然存在。2007年总播种面积比上年有所增加,其中粮食、棉花种植面积有所增加,糖料、蔬菜、茶园、果园的面积增加得比较多,麻类、油料、烟叶面积下降,其中油料面积下降较多,由于从2004年起国家采取了促进粮食生产的重大举措,粮食面积回升较快(见表4-4)。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主要粮食品质结构不断优化,2008年优质小麦、水稻种植比重分别达到55%和69%。[1]
表4-3 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
表4-4 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分析
2.农林牧渔等产业之间的关系
种植业产值比重明显下降,养殖业比重上升。1978~2010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从80.0%下降到53.3%;畜牧业产值所占比重从15.0%上升到30.0%;渔业所占比重从1.6%上升到9.3%;林业所占比重几经升降,从1978年的3.4%到2010年的3.7%,比重基本持平(见表4-5)。虽然当前在我国农业结构内部种植业相对萎缩,但仍然是主体,自2004年国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的重大举措后,从2006年起种植业的比重有所上升。与此相应,畜牧业、渔业的比重则有所下降,2007年畜牧业的比重大幅度上升后又有所下降,2010年下降为30.0%;渔业比重则持续波动,有升有降。
表4-5 1978~2010年部分年份我国农业结构变化
(二)我国农业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农产品总体质量不高,优质品种少,不能满足市场对优质化、多样化农产品的需求
随着短缺经济的结束,我国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已经降低至40%以下,人们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产品的需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特、奇、优、名、安成为农产品需求的新特征。但是,从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供给体现出以下特征:大路产品多优质产品少,低档产品多高档产品少,普通产品多专用产品少,原始产品多加工产品少。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产品的优质率仍有待提高。例如,发达国家专用面粉有上百种,其产量占面粉总量的90%以上,而我国专用面粉不过十几种,其产量不足面粉总产量的40%,大量的专用面粉长期依赖进口。世界人均奶类占有量为80多千克,而我国只有6.13千克。以河北生猪生产为例,尽管优良品种覆盖率已接近90%,但规模养殖的饲养量却不足饲养总量的15%,全省每年2000多万头出栏生猪绝大部分为脂肪猪,真正瘦肉型优质生猪不足10%。[2]一些农产品卫生质量近年有下降的趋势,这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声誉,许多农产品的出口因此频频受阻。
2.部门结构不合理
目前,在农业部门结构中,种植业与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比例失调,种植业的比重依然偏高,而其他行业的比重偏低,特别是畜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除日本外,我国种植业比重大大高于其他国家,但畜牧业产值又明显低于这些国家。1985年,美国、法国、英国畜牧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已分别高达49.98%、53.7%和60.8%,形成了“种植—畜牧”并举的格局,而我国畜牧业产值在农业产值中的比重即使到2010年也仅为30%,差距相当大。具体到粮食生产上,我国粮饲不分,粮食既做口粮,又做饲料,这样做不仅不经济,也不科学,还增加了土地和粮食供给的压力。在饲养业中,畜牧业结构长期偏重于耗粮型的养猪业生产,节粮型的草食畜牧业和饲料报酬率、蛋白质转化率高的禽类生产则发展不足。
3.政府行为不规范,增加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本和风险
相当一部分地方对农业结构调整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在思路上对结构调整内涵理解不到位。部分乡镇干部、农民对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缺乏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多因素性认识,特别是不少地方存在政府以行政命令强制实行调整的行为,没有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经营权,导致调整背离农民的意愿,违背市场规律,使得农业结构调整大起大落。还有个别主要领导注重当前“数字政绩”,对短期内难以出成果的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畏难情绪大。政府“越位”,就会拔苗助长,而政府“缺位”,农业结构调整将是一句空话。
4.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农民调整农业结构要以市场为导向,要根据市场需求来决策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影响了农民调整生产结构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市场设施建设不适应农产品交易要求,农产品交易形式落后,市场信息不灵,农民不能及时准确地感受农产品供求信息;全国统一开放的农产品市场还未形成,制约着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和范围,进而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和专业化分工。
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产前要进行信息收集、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产中要有系统的技术支持,产后要进行销售、储运、加工等。所有这些单靠农业生产者显然力不从心,需要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上述服务。而政府提供这些服务属尽义务而非契约意义上的责任,缺乏稳定性、连续性、可靠性,增大了农业结构调整的风险和难度。
5.农产品市场交易的不稳定性不利于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
我国农业生产区域化和专业化正在形成,这一过程可能使农产品市场波动更加明显,从农业固有的风险来看,市场风险越来越成为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农业风险主要包括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保险事业,可以降低或者转嫁农业的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但无法克服农产品的市场风险,随着农业生产区域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越来越依赖市场。因此,市场变化无常,不但妨碍农业结构调整的收入效应的发挥,也会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产生不利影响,农民面对变化无常的市场,也就很难从事专业化生产。没有农产品交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农民根据市场的变化,会反复地调整农业结构。因此,无论是出于增加农民收入,还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实现农产品市场交易稳定,应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3]。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农业结构是不合理的,无论是从社会需求的角度,还是从与其他相关国家的对比都可以看出这一点,这种不合理的农业结构对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不利的。现实情况要求我们必须调整这种不合理的农业结构,但在实践中,农业结构的调整却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在缺乏期货市场的条件下,农业结构调整的效果大打折扣。实践要求我们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要重视期货市场的作用。
三 期货市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分析
期货市场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同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农业发展保驾护航,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起到保障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是靠期货市场的功能来实现的。一般认为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功能。
(一)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及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目前多数人都接受了农业结构调整要依据市场来进行的原则,但市场机制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等,我们应该依据什么来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呢?研究认为:价格机制是市场配置资源机制系统中最为灵敏有效的杠杆,也是市场机制中最直接的调节机制,在市场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一般来讲,在某种产品市场上,价格上升会降低消费需求,相应地,供给大于需求,生产者因此会降低对资源投入的需求,要素市场上资源供给大于资源需求,资源配置的速度和数量就会降低,这就影响了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客观需要,在利益引导的作用下,资源流向其他能够实现其效用的产品生产。相反,如果该产品价格上升,资源就会流入该产品的生产中。相比而言,资源流入的产业或产品必定能够带来比资源流出的产业或产品更多的利润,这也满足了资源本身的最大化效用需求和投资者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样,价格机制就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这种方式,农业结构调整即可达到其目标。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而且和现货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有其独特的优点,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1.价格发现功能及其原因
所谓价格发现功能,一般是指在期货市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竞争的期货交易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期货价格的过程。价格发现功能是借助期货交易这种完全由供求法则决定的有组织的市场形态来实现的。期货市场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了一个持续评估供需因素和其他市场指标的集中场所,并基于对目前市场信息和未来价格走势的分析,来实现交易、发现价格。
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其原因如下。首先,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汇聚了众多的生产者、销售者、加工者、进出口商以及投机者等,成千上万的买家和卖家聚集在一起进行竞争,可以代表供求双方的力量,有助于价格的形成。其次,期货交易中的交易人士大多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以及一套科学的分析、预测方法。他们把各自的信息、经验和方法带到市场中去,结合自己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对商品供需和价格走势进行判断、分析和预测,报出自己的理想价格,与众多对手竞争。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因而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供求变动趋势。最后,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公开化、公平化,有助于形成公正的价格。期货市场是集中化的交易场所,自由报价,公开竞争,避免了现货交易中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容易产生的欺诈和垄断行为,因此,期货交易发现的价格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2.期货价格的优点
和现货市场价格相比,期货价格有其独特的优点,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
现货市场的价格是在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现时的价格,这种价格只能反映当时的供求关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未来生产和消费的预期,但并不能真实地反映未来的价格走势。当我们以现货价格为基础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时,往往会造成经济学上所说的“蛛网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则表现为年年调整结构,效果却难以让人满意。其原因是现货价格具有某种程度的滞后性。
而在期货市场中,期货交易者大多熟悉某种商品行情,有丰富的经营知识和广泛的信息渠道以及比较完善的分析和预测方法,他们结合市场中本行业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对商品供求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和判断,报出自己的理想价格,与众多的对手竞争,这样形成的期货价格实际上反映了大多数人的预测,因而能够反映供求变动趋势。因此,期货价格具有对未来供求关系及其价格变化趋势进行预期的功能。
正是由于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以此为基础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才不至于落入“蛛网困境”,发达国家正是靠期货市场摆脱了“蛛网现象”的困扰。
(2)期货价格具有连续性。
现货市场中,实物交易一旦达成一个价格,如果买入实物的一方不再卖出该商品或者不是马上卖出该商品,新的商品交易就不会再产生或不会马上产生,从而就不可能有一个连续不断的价格。而期货交易则不然,它是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物交割的比例非常小,交易者买卖期货合约的本意大多不是为了实物交割,而是利用期货合约做套期保值交易或投机交易,因而,在买进或卖出后,必须再卖出或买进相同数量的期货合约,同时,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转手极为便利,买卖非常频繁,这样,就能不断地产生期货价格。因此,期货价格是连续不断地反映供求关系及其变化趋势的一种价格。
(3)期货价格具有公开性。
现货市场大多是分散的,现货交易主要以一对一的形式存在,有些价格是私下达成的,甚至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对外公开。期货价格则是集中在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争达成的,依据期货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所有在期货交易所达成的交易及其价格都必须及时向会员报告并公之于众,通过传播媒介,交易者能够及时了解期货市场的交易情况和价格情况,并能迅速传递到现货市场。
(4)期货价格具有竞争性。
现货市场的交易大多是通过个别交易、分散谈判的方式进行的,而且现货市场多是分散的,价格是私下达成的,因此竞争性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期货价格是买卖双方通过各自的经纪人在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确定的,交易者都力图以对自己最有利的价格成交,并完全根据价格变化来采取行动,由于交易者不知道对手是谁,不存在因某种偏好一定要向某人出售或购买的情况,从而保证了交易的竞争性。
(5)期货价格具有权威性。
正是因为期货价格真实地反映了供求及价格的变动趋势,具有较强的预期性、连续性和公开性,所以在期货交易发达的国家,期货价格被视为一种权威价格,成为现货交易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研究世界市场行情的依据。
基于期货价格的上述特点和优点,期货价格可以有效地弥补现货价格的不足,对于在相应期货市场存在的商品,以期货价格为指导,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将能够更充分地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期货交易,可以将市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表现为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的具体要求,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市场信号和导向。农户按照期货市场传递出来的信息进行生产,使农产品的生产结构更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可以有效地缓解农产品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使农业资源的配置合理化,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功能及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风险是无时不在的,正是风险的存在使得农业结构调整的效果受到很大影响。一般认为,和工业相比,农业具有天然的弱质性,因为农业不仅要承受市场风险,还要承受自然风险。农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的自然风险,但对市场风险却无能为力。相关研究表明,市场风险已经成为我国农民所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所以,如何规避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就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农业结构调整来说,市场风险往往使得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化为乌有,从而极大地打击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说,怎样规避农产品的市场风险对农业结构调整来说至关重要。期货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规避风险,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应充分运用期货市场的这种作用。
期货市场的风险规避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这种操作来实现的,套期保值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个时间通过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合约来补偿因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实际价格风险的交易。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够规避价格风险是基于以下两大经济学原理:一是商品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走势方向一致。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两个各自独立的市场,由于特定商品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在同一市场环境内会受到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一般情况下两个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相同。二是当期货合约到期日临近,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之间趋向一致。由于套利因素的存在,通过期货交割保证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在到期日临近,两者趋向一致。期货交易在合约到期时一般进行实物交割,到交割时,如果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不一致,就会存在套利行为,使得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
在以往的农业结构调整实践中,由于农产品价格波动缺乏避险工具,因而农业结构调整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有了期货市场以后,就可以在期货市场中运用套期保值操作使生产者规避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从而有效保障其收益,保护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激励农民调整农业结构,使农业结构调整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
四 案例分析
近年来,河南省延津县的“小麦经济”受到了广泛重视,被业界称为“延津模式”。简单地说,“延津模式”的内涵是:以工业化理念为指导,以市场化机制为手段,实施小麦经济战略,走出一条兴粮、富农、强企、增收的小麦经营产业化之路。
延津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地处黄河故道,全县总面积947.5平方公里,辖3个镇,12个乡,341个行政村。总人口48万(2004年),其中农业人口41万人,占总人口的85%。全县耕地面积63万亩,盛产小麦、花生、玉米、大豆、绿豆等,正常年景小麦产量在25万吨左右,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首批“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县”和“河南省小麦出口基地县”。
2003年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优质强筋小麦期货,这种小麦期货合约以国标二等硬冬白小麦为交割标准,只有优质品种小麦才能达到交割要求。因此,小麦期货价格比农民种植的低品质混合小麦价格每吨高200元左右,企业收购小麦时根据品质要求实行优质优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植优质小麦的积极性。事实上农民只要能看到实惠,不用政府强迫就会积极扩大种植面积。在小麦期货价格信号的引导下,延津县小麦种植结构调整步伐开始加快,优质小麦的种植面积迅速扩大,1998年全县优质小麦种植面积只有0.8万亩,2003年扩大到60万亩,增长了74倍;2007年优质小麦种植面积更是高达80多万亩,占该县耕种面积的9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增加220元。
与此同时,延津县的金粒小麦协会通过“企业+农户”、“订单+期货”的方式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小麦价格波动的风险。小麦协会与全县10万农户41万农民签订优质小麦订单,在小麦期货市场上做套期保值。目前,“订单+期货”的经营模式已经在延津县取得了多赢的效果,一方面,它使农民生产的小麦适应了市场的需要,卖出了好价钱,农民收入不仅有了可靠的保障,而且还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另一方面,小麦龙头企业在与分散的农民签订小麦种植订单的同时,通过小麦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规避了经营风险,确保了订单的履约。近两年,延津县小麦订单履约率均达到100%,而在其他小麦主产县,没有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小麦订单,履约率则只有20%左右。“订单+期货”模式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当地优质小麦的推广。
在该案例中,虽然延津县有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的自然优势,但在其发展初期,优质小麦的种植面积并不大,1998年全县优质小麦的种植面积只有0.8万亩。因此,如何引导广大农民种植优质小麦就是最先要解决的问题,该县的金粒小麦协会充分利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优质强筋小麦期货合约来引导农民进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实际上就是利用期货市场的信息尤其是价格信息来激励农民调整种植业的结构,同时运用“企业+农户”、“订单+期货”的方式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规避了小麦价格波动风险对农民的影响,保护了农民的利益,使得农业结构调整得以顺利进行,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同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也得以转变,由传统农业过渡到了现代农业。该案例中对期货市场的利用是关键,即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对农业结构的调整,其效果远优于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进行的农业结构调整。
该案例的另一个亮点是:在引导农民利用期货市场信息调整农业结构时,该县的金粒小麦协会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延津县小麦种植结构的调整不是由单个农户进行的,而是由协会牵头利用期货市场,把广大农户组织起来。河南延津金粒小麦协会成立于2002年秋播前,以该县粮食龙头企业——河南金粒麦业有限公司为依托,按照“民办、民利、民管”的原则组建成立。协会成立之时即制定了“协会章程”和“中心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协会与中心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组织形式以及利益分配机制。协会在各乡(镇)设分会,在村设中心会员,订单农户为一般会员。协会中心会员一般由农民中有组织能力、有责任心的人来担任,他们负责联系村里的种植农户,使其所联系的农户做到“五统一”: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施肥、统一防治、统一收割,以保证优质小麦品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目前金粒小麦协会的中心会员已发展到530名,其中,县内480名,县外50名,涉及农户10万户。经过两年的发展完善,与其他小麦协会相比,金粒小麦协会已发展成为相对健全、完善、稳定的农民合作组织,其特点是中心会员与农户的关系通过经济利益固定下来。据悉,中心会员每年可从协会得到1000元左右的劳务费,协会与中心会员之间建立了牢固的关系,而协会与农户签订的订单实行“二次分配”,第一次分配以高于市场价收购,然后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第二次分配即是将交割时与原价价差的50%再分配给农民。此外,协会还建立了中心会员农业科技培训制度,形成了全新模式的农技推广渠道和信息服务体系。这种做法将粮食企业、小麦协会与农民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使粮食企业和农民都得到了良好的收益。
综上所述,期货市场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如果这种调整是建立在单个农户的基础上无疑难度极大,因为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基本特征是小规模分散经营,而期货交易是一种规模化的专业交易,再加上农村通信设施的不完善,单个农民获得这种信息的交易费用是高额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运用期货市场调整农业结构的时候,要注意发挥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
五 结论及建议
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目前我国农业结构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整。由于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和现货市场价格相比,期货价格具有一些明显的优点,所以依据期货价格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无疑更具科学性,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生产经营者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市场风险,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地规避这种风险,从而保护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果,使得农业结构调整能顺畅地进行下去。因此,为使期货市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需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期货市场的自身建设。期货市场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的前提是其功能的充分和有效发挥,这就要求期货市场加强自身的建设。首先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修改与市场运行不相符的规则,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和制度进行;其次要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保证市场平稳运行。坚决打击市场操纵者,坚决依法打击违规行为。目前我国农产品交易品种少、市场规模小,相对充裕的资金容易阶段性集中在某些活跃或可能被操纵的品种上,不排除有少数机构或个人企图利用这些情况违规操作,牟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对市场操纵行为和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这样才能保证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期货市场才能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作用。
二是继续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应该说这几年我国期货市场在新品种上市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些较大的农产品品种,如棉花、玉米、菜籽油、棕榈油、早籼稻等陆续上市,随着早籼稻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上市,我国基本形成了粮、棉、油相对完善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体系。但不论和其他相关国家的上市品种比,还是相对于我国国民经济自身的需要,我国的期货品种无疑还是很少的。不要说和美国比,就是和总体经济发展状况不如我国的印度相比,我国与之也有不小的差距,如印度的期货市场上大约有100多个品种,而我国目前只有不过23个品种。期货品种过少,其影响力肯定有限,市场辐射领域也会受到极大限制,如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如果没有相关品种,那么其在该领域中就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当前,在增加上市品种方面,第一,应开发畜产品期货合约,虽然我国农产品中的大品种已经陆续上市,但在畜产品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而相关领域的发展却日益受到市场风险的严重威胁,急需一种工具能够使其规避市场风险。因此我国应逐步推出这些品种的期货合约,如生猪、肉鸡、活牛等。第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果蔬的消费量增长很快,我国可以考虑推出相关品种的期货合约,如橘子汁、橙汁等。第三,在推出新品种时,要注重“本土特色”,虽然将在国际上成功交易的品种上市成功的可能性更大,但也要考虑到我国自身的特色;一些品种虽然在国际上没有交易,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大国,生产量和消费量都较大,完全可以支撑该相关品种的交易,那么这些品种就应该上市,如花生、苹果汁等。如果这些相关品种的期货合约能够上市的话,期货市场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无疑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三是鼓励和支持农民自愿联合起来,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在农民合作组织的协调下进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在期货市场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如果是由一家一户单独进行,其效果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其原因是农户在获取和利用期货市场信息方面存在障碍,而且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个体农户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本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利用期货市场来进行农业结构的调整。
四是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市场信息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作为生产者的农民如何能获得这些信息就关系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成败,因此需要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主体包括公共服务组织、信息服务媒体、农村信息服务组织、企业及个人。由于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直接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其发展程度直接决定着中国农村基层信息化水平,因此需要重点扶持和发展。在农业信息服务站方面,有必要在政府统筹下,由地方财政对县、镇(乡)、村三级信息服务组织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同时政府需要协调电信部门制定出台网络运营收费等优惠政策,整合人力资源,成立专家咨询组进行专业指导,对农村信息员适时开展市场信息、计算机技术等培训。农业信息服务体系需要在政策、人才以及组织等方面进行保障。政策的支持涉及法律法规、资金、教育等各方面,需要对信息服务体系有效法律地位的肯定性支持,对农业信息服务组织的运行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制定和出台农业信息的采集、传播、发布等法律,督促立法部门加大农业信息化立法工作。在人才保障机制方面,需要构建合理高效的科技人才结构,实现多元化的农业信息服务人才引进方式,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人才的激励措施。在建立组织保障方面,需要提高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人员队伍综合发展水平,建立和健全各类农业信息服务机构。
[1] 《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http://www.022net.com/2008/11-14/424370243284289.html。
[2] 陈吉元、彭建强、周文斌:《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第94页。
[3] 李国祥:《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民增收的效应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