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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前的准备
(一) 确定调查人员
立案审批通过的, 《立案审批表》负责人审批意见应确定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 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参与办理案件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 近姻亲关系;
(5) 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被查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执法人员回避要求, 口头提出的, 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记录; 执法人员可以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 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二) 制订调查计划
调查取证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办案机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仔细研究, 针对需要证明的问题, 确定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先后步骤、人员配备等,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调查取证计划方案。一般来说, 调查取证应当先易后难,先本地后外地。要利用已经取得的证据, 去寻找新的证据。并且在调查的过程中, 执法人员还要根据调查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调查计划方案。